当郑芝龙凭借“五虎游击将军”的身份在福建沿海建立起近乎绝对的统治时,在热兰遮城(FortZeelandia)坚固的堡垒内,荷兰东印度公司(VOC)远东总督府的高级官员们,正围绕着这个突然崛起的强大对手,进行着一场充满误判和傲慢的战略评估。
巴达维亚总部和热兰遮城分部的VOC高层,其思维模式深受欧洲三十年战争(1618-1648)背景和全球殖民经验的影响。他们习惯于将世界划分为“文明基督徒”和“异教野蛮人”,习惯于用舰炮口径和军队纪律来衡量对手的实力。尽管他们在与东南亚各土著苏丹国的交往中积累了一些非欧洲世界的经验,但面对中国这样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文明体及其孕育出的特殊人物——郑芝龙时,他们的认知框架出现了严重的偏差。
在VOC的会议桌上,郑芝龙的形象被简单化、标签化了。
“不过是一个运气好些的海盗头子,穿上了一件中国官服罢了。”一位刚从巴达维亚调来的高级商务员轻蔑地评论道,“看看他的发家史:依附李旦,投靠颜思齐,火并同伙,最后接受招安。这是典型的海盗行径,毫无信义可言。他的强大,只是因为他还没有遇到真正的对手。”
另一位军官补充道:“而且,中**队的战斗力,我们有目共睹。他们的水师船只陈旧,火炮落后,士兵缺乏训练。郑芝龙的军队,本质上仍然是海盗武装,或许比普通明军勇敢一些,但绝无可能与我们专业的陆海军士兵相提并论。料想他的成功,更多是依靠贿赂和恐吓那些无能的中国官员。”
这种基于种族和文化优越感的误判,使得VOC高层倾向于低估郑芝龙的军事能力和**智慧,而更愿意相信那些符合他们偏见的信息:夸大郑芝龙内部的矛盾(认为他的联盟是脆弱的利益结合体)、渲染明朝官府对他的猜忌(认为可以离间)、强调荷兰舰队的技术优势(认为一战可定乾坤)。
总督汉斯·普特曼斯(HansPutmans)虽然比部分下属更谨慎一些,但整体上也沉浸在这种乐观的误判之中。他收到了一些关于郑氏舰队规模庞大、火船战术厉害的情报,但他更愿意相信这些是中国人惯有的夸大其词。
“即使他的船很多,”普特曼斯在议会上分析道,“也多是些小型船只,不堪一击。我们的战舰和训练有素的炮手,可以轻易地在远处将他们摧毁。至于火船,只要保持良好纪律和机动,并不难防范。最重要的是,郑芝龙现在被招安,必然受到中国官僚体系的掣肘,无法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地调动全部力量。”
基于这些致命的误判,VOC制定了对郑策略的核心思路:以武力威慑为基础,迫使郑芝龙屈服,签订一份对VOC极其有利的贸易协定。他们不相信郑芝龙有胆量或有能力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一场全面战争。
于是,VOC开始了一系列在外交和军事上的试探性行动。
他们首先派出了一个正式的外交使团,乘坐一艘武装商船,前往厦门求见“郑将军”。使团的首席代表是高级商务员彼得·诺伊兹(PeterNuyts),他带着一份VOC单方面拟定的、充满不平等条款的“贸易协定”草案。
谈判在一种极不友好的气氛中进行。诺伊兹秉承着上级的指示,态度傲慢,言语间充满了威胁。
“郑将军,”诺伊兹开门见山,“荷兰联省共和国东印度公司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我们希望与中国进行自由贸易,但您目前的政策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利益。我们要求:立刻取消令旗制度,允许我方商船在福建所有港口自由贸易,并给予我们最低的关税待遇。否则,公司舰队将不得不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郑芝龙端坐在主位上,身着官服,面无表情地听着通事的翻译。他心中冷笑,这些红毛夷果然如他所料,还是那套恃强凌弱的把戏。
“诺伊兹先生,”郑芝龙缓缓开口,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这里是大明福建,不是巴达维亚,更不是阿姆斯特丹。大明的海疆,自有大明的法度。本官受朝廷委派,管理海防,征收饷银,乃分内之责。所有往来船只,一视同仁,皆需遵守规矩。贵公司若想安心贸易,购买令旗,按章缴费即可。至于自由通行所有港口……哼,此事关乎国体,非本官所能擅专。”
他顿了顿,目光锐利地看向诺伊兹:“至于贵公司的舰队,它或许很强大。但大明水师,保家卫国,亦非怯战之辈。诺伊兹先生,你是在代表荷兰国,向大明朝廷**吗?”
郑芝龙巧妙地将个人之间的利益之争,提升到了国家**和尊严的层面,一下子将诺伊兹噎得说不出话来。谈判不欢而散。诺伊兹带着郑芝龙强硬的回复和满腔的恼怒返回了台湾。
外交试探失败,更加坚定了VOC内部“必须动用武力”的观点。他们认为郑芝龙的强硬是虚张声势,是对荷兰决心的一种测试。
紧接着,VOC开始进行武力挑衅。普特曼斯下令舰队加强在台湾海峡的巡逻,故意拦截悬挂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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