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华襄两族共同征服治理,就必然涉及到权益的划分问题,也就是说华襄共治必须有个明确的分权模式,给襄人一些甜头,不能仅作为一个空洞的口号。
要调动襄人积极参与征服和治理夷人,必须提前说明给他们什么好处,华襄两族的权益如何区分,反正的这些权益都在夷人地区,不在国内。
给襄人一些权益,调动他们帮助华人打出去,华人既可以占据襄人外迁以后留下的空间,又可以在夷人地区获得一些利益,总体来说肯定更有利于华夏族。
按照李纯的设想,将第二阶段要征服的夷人地区,划分为十个大区,相当于唐朝境内的道,每个大区的面积和人口会比境内每个道多不少,但是按照道的级别来设置行政区,为了区别华夷不同,可设为路。
路下面再设类似州一级的机构,可以设为郡,郡下面再设置类似县的机构,可以设为领。也就是说,在夷人地区设置路、郡、领三级机构,相当于境内的道、州、县。
根据民政部提供的数据,元和十四年底唐朝境内的襄**概有一千多万,朝廷在元和十二年将这些襄人划分为八大族群,按照人口多少依次为扶桑、新罗、骆瓯、牂牁、扶余、僚越、羌戎、契胡。
朝廷可以让这八个族群组成襄人部队跟随十个军团参与对夷人的征服,而后在夷人地区分别进行治理。
路、郡、领三级机构中,路一级的所有官员自然是要朝廷委派华人担任,路一级的管理权全部掌握在华人手里,确保最大的权力在华人手中掌握。
领一级属于基层单位,要直面夷人,治理难度大,容易产生矛盾,领以下的官员、公职人员可以全部给襄人,相当于把领一级的治理全部授权给襄人。
郡一级可以划分两半,郡和所属各局的官员,属于中高级官员,都是重要岗位,全部由华人担任,科以下的所有公职人员,属于低级岗位,要跟夷人打交道,可以让给襄人。
在襄人部队方面,可区分为襄人团和民兵营,其中襄人团作为辅助作战部队,民兵营为地方维稳力量。
每个襄人团约三千人,团、营军官均由华人担任,确保指挥权牢牢掌握在华人手中,服从朝廷的调派。连以下军官和士兵人数众多,可全部由襄人组成,用来配合十大军团作战,战后可以配给各郡,作为郡一级防暴机动部队。
每个民兵营约五百人,军官和士兵均由襄人担任,待完成夷人地区的征服后,直接配给各领,作为各领的维稳部队,用来维护地方治安,**敢于反叛的夷人。
关于对夷人的征服治理、华襄权益划分、组建襄人部队,是非常重要的事项,事关华襄两个族群,涉及利益的事情非常敏感。
李纯也不想独断专行,决定召开一次朝会,众臣讨论确定后,再颁发诏书。
在朝会上,李纯把他的想法开诚布公对崔群、裴度等大臣进行介绍,大概讲了把唐朝以外的地区和民族划分成三个世界、四大族群的思路,重点介绍组建襄人部队和华襄分权的设想。
最后,李纯语重心长的说道:
“元和十二年朝廷将境内的夷人改为襄人,就是为了今天做准备,夷人和蛮人地区非常广大,单靠华人征服治理难度大,所以必须要纳入襄人参与,但既然让他们参与就必然涉及到利益问题,否则华襄共治就是一句空话,襄人就不愿积极参与,今天各位大臣要畅所欲言,商定华襄共治的方案。”
崔群说:“陛下真是大手笔,以后要大规模征服境外的夷人地区,甚至还要征服蛮人地区,臣也认为境外的夷人、蛮人地区面积广大、人口众多,确实需要引入襄人来参与征服治理。”
元稹说:“用襄人帮助华人征服和统治新的夷人。以襄治夷,这个办法好,省去了汉人直接和夷人对抗,臣支持这个方案。”
李纯道:“征服蛮人地区,还很遥远,暂时不谈,后面重点是筹划征服治理夷人地区。组建襄人部队估计没什么问题,重点华襄两族的分权,众位臣工有何意见可以提出。”
武元衡说:“襄人都是被我们已经征服的民族,这次参加朝廷对外的征服活动,给他们的权益是不是太多了,相当于华襄平分,以臣看最多给他们领以下的权力就够了。”
韩愈说:“臣算了一下,虽然名义上是华襄各半,但是路一级的官员少,领的数量非常多,所以总的官员就多,郡也是如此,郡、局两级官员少,科以下的公职人员非常多,也就是说,虽然华人的官员级别高,但是人数少,襄人官员的级别低,但是人数非常多,感觉是华人得到了面子,襄人得到了里子。”
李纯道:“两位爱卿所奏,也是朕密切关注和思考的事项,朕为了这个事情思考了很久,主要有三个想法:
一是领以下基本要直面夷人,随时面临夷人的反抗,郡一级好一些,但是科级以下人员也是要面对夷人,不太好干,把这些权力让给襄人,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事;
二是把这么多公职人员给襄人,他们自然会使用手中的权力吸引过去更多襄人,这样境内的襄人就会迁走很多,把国内的地方腾出来,扩大国内华人的生存空间;
三是我们如果不给襄人足够的权益,他们出兵打仗、治理夷人就会没有动力,给了他们相应的权益,他们就是为了自己的族群而战,可以利用权力照顾自己的族群,他们的积极性会比较高。”
崔群说:“看来陛下也是深思熟虑,给了襄人不少权益,也给他们压了担子,这样以后朝廷对夷人地区的征服和治理会省事很多。”
李纯道:“世界很大,唐朝以外的区域,面积是唐朝的十倍以上,人口也有华人的四五倍,单靠华人去征服治理,难度很大,以襄治夷,以夷治蛮,华人抓大放小,这样会省去很多麻烦事。”
范希朝说:“训练襄人部队不成问题,陛下准备训练多大规模,何时开始?”
李纯道:“这么早讨论华襄分权,就是因为要提前训练襄人部队,给襄人吃下定心丸,让襄人积极参与襄人部队,夷人地区面积广大,不是短期就能征服的,朕计划分三波来做,第一波可以就近征服西域、中南、南洋地区,可以先按照这个需求训练一批襄人部队,具体的事宜,朕后续再跟你商定。”
崔右甫说:“刚才陛下主要说了华襄的**权益分配,其他方面呢,还是只有原来的华襄禁婚、襄人任职七品以下、襄人不得出道?”
李纯道:“这个朕也有想过,觉得可以再突出三个内容。一是朝廷制定华襄两族的产业政策,襄人不得从事华人独创的技术和产业。二是各郡科以下和各领官员、公职人员,虽由襄人担任,但必须由路、郡两级任免,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三是但凡有反叛朝廷、恶意伤害华人的襄人,将被判处**或流放。当然,这些都是初步设想,具体要根据以后的实际情况来出台。”
程异说:“刚才陛下说的第一条,襄人不得从事华人独创的技术和产业,比较新奇,就是说凡是华人发明创造的技术和产业,襄人都不得参与吗,只能是华人来做,这里面有什么深意吗?”
李纯道:“这一条是最重要的,虽然是华襄共治,但也是华襄有别,一些华人自己研究出来的技术和产业,没有理由无偿分享给他们,比如火车,蒸汽轮船、混凝土,还有新式的纺织、采矿等技术,肯定要掌握在华人自己手里,拿这个赚钱。”
韦贯之说:“这就相当于让华人垄断这些新技术,襄人会不会有意见?”
李纯道:“这个政策相当于在经济上分权,就算朝廷不规定,那些华人企业也不可能随意分享自己的核心技术。可以给襄人其他方面的权益,比如在一些常规产业享受一些特权和较低的税赋。那些襄人在夷人地区掌握基层政权以后,自然会想办法照顾自己的族人,这点不用我们操心。”
崔群说:“第二条,襄人官员和公职人员必须由上级任免,服从上级命令,他们本应做到,似乎不必单列出来,第三条倒是很有意义,对反叛朝廷、恶意伤害华人的襄人进行严惩,给他们一个震慑。”
李纯道:“朝廷把部分**权益分给襄人,肯定是分给那些服从和配合朝廷的襄人,不是让他们搞**,各领的五人政务会成员,必须由路、郡任命,科级人员也必须由各郡任命,所以必须要强调这一条。第三条也是让他们有敬畏之心,朝廷给了他们这么多的权益,如果还敢有忤逆的行为,必须罪加一等。”
元稹说:“刚才陛下说,计划让一些襄人都迁到夷人地区,是都要迁过去吗,襄人的产业怎么处理?”
李纯道:“朝廷的对外征服没那么快,前期以鼓励为主,襄人根据个人意愿进行迁移,比如凡是愿意过去的襄人可以优先当官、授予公职、分配土地,再给一些商业特权,会有很多襄人过去寻求更好的生活。
他们原来的房屋土地可以卖给汉人换成钱,总体来说对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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