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的...冬...天冷...故乡的....茶....园....又....开.....咳咳,开花了.....你...泡....很好.....咳咳!”
我知道,我都知道......你别走,我们马上回南方,然后你开个茶园,我开个酒楼。闲暇的时候,我给你泡茶,茶韵飘雪,你最喜欢的味道。但是不要走...好不好....
她在笑,哪怕是死亡来临的最后一刻也依旧保持着初遇的笑容,颤颤的向他面颊伸出手。
“抱.....歉.....我.....更....喜欢...你.....”
人死后,是有记忆的,也就是所谓的魂魄入地府。就算是喝下孟婆汤,我也不会忘记你的。
她的指尖冰凉至极,在触碰到那滴热泪时,终于支撑不住,重重的滑落下来,砸在布满碎石和鲜血的尘土里。
他的心在那一秒,摔尽了。
相遇,相识,相知,我们用了五年的光阴。
那到底是什么,才在我们之间竖起厚重的障碍之墙,隔了我们十年之久呢?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江湖夜雨.....
十年灯。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他想他大概懂了。
“阿飞?别走神了!你这几年越来越喜欢发呆了。”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美貌女子嘟嘟站在门口喊他的名字,一个比她高出半个头的蓝发年轻人从嘟嘟身后探进脑袋来,担忧的望着他。
“走吧,今天是忌日,该给阿溪姐上坟了。”
也是,她走的时间,不知不觉中也已经有四年了。
“嗯。”
看着神情淡漠的他,嘟嘟长叹一口气:“还是放不下呢?”
“我答应过她的,互不相忘。”
他从位置上长身而起,神色波澜不惊,但若是细看,却能从那成熟了不少的俊朗面容之下看出追忆怀念之色。
阿溪,四年了,你在那边,过的可还安好?
小当家和自己帮忙提着祭品,三人一道出了门。走了没几步,便遇到当街传教的西洋传教士。自从八年前广州作为全国七大通商口岸之一的城市开放后,街上金发碧眼的洋人就越来越多了。
黑袍的神父不知为何拦住他,像是听到了冥冥之中主的旨意。那人胸前的银色十字架在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彩,刺得他稍稍眯起了眼。
神父是洋人,中文却讲的非常好,完全没有外国口音,然后对他郑重的说,神爱世人。
他巍然冷笑,神色悲愤:“神若怜我,何至沦我于此境地!”
天主教神父被那要随时冲上来**的神色给吓得呆了呆,嘟嘟赶紧趁此机会,把陷入莫名情绪的兰飞鸿给推走,小当家对神父歉意的点点头才追了上去。
“你刚才怎么了?”
“....没什么。”
信他才傻咧!他不想说原因,这点谁都看出来了。
这时,哪怕是已经有七八步之遥,那位面容和善的洋人神父还是对着他们的方向大喊:“神说!信我者!定叫他永生!孩子啊,你还年轻,可不要再迷茫了啊!”
他的心里微动,脚步不可察觉的滞留了零点零一秒,消失在街角。
还是上坟比较重要。
说好的,他还欠她一杯茶呢。
作者有话要说:还差一个番外...应该是最后一个番外
☆、番外三·幸甚至哉
偌大的广州城东边,在那最繁华的的街上,有一家看似普普通通的茶楼,实则上主人家金氏已经传承了三代。这家茶楼占地不大,每日生意却是极好的,除了价格公道,口碑在外之外,来往客商都会进来饮两杯茶,听听说书先生的连珠妙语,好好休息一阵再走。
金老板一脉单传,膝下没有儿子,倒有一个尚处豆蔻之年的女儿,唤作玲儿。金玲儿尚未及笙,成日里调皮捣蛋的小打小闹就罢了,偏偏心中那一颗少女的芳心却对某个人暗生情绪。
准确来说,是十里八乡没有出阁的女孩子都憧憬的男神。
广州著名酒家之一的茗香居老板,兰飞鸿。
但她也听隔壁的几个媒婆姑婆说了,人家兰老板早就心里有人了,不知拒了多少上门的亲事——听到这里金玲儿简直不敢置信,那个神情淡漠、气质高冷却又每天帅哭邻居家小姑娘的兰老板居然也会有喜欢的人?最过分的是那人至今还没出现过!!
她喜欢人家,但又不敢说,只好隔几天就找个理由上门去吃喝一顿。这很正常,女孩子家总是脸皮薄的很。
兰老板倒是好好地招待了她,但久而久之,金玲儿发现他对大部分女性都是一个态度,那就是敬而远之——先敬你,然后疏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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