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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好久不见

小说:

反派?那也得冲业绩!

作者:

嘿言

分类:

现代言情

季寻抱着牛皮纸袋推开房门,烤面包的香气混着草莓酱的甜腻瞬间漫开。

白云见他先是惊喜后是慌张,去找杯子给他倒水,季寻就先放下礼物,自觉坐下了。

他给白云的钱不少,说够租两个月的房子,但说的也是镜都顶级的豪华公寓,没想到女孩还能找到这么小的出租屋。

窗边,台子上摊着用旧报纸包好的课本,下面是镶嵌进去的抽屉,白云在里面翻找,阳光落在她发顶,给乌黑的发丝镀上一层金边。

“我不渴。”季寻见她翻不到,还在不停的找,这么说。

“好吧……”白云有点不好意思的回来了,脸颊泛红,“下次有机会再请你喝凉白开吧。”

“尝尝这个。”季寻笑了笑,蹲下身,从纸袋里拿出还温热的可颂,奶油夹心在阳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又取出一盒草莓蛋糕,粉色糖霜上缀着新鲜的莓果,“拐角那家烘焙坊的新品。”

白云指尖停在膝盖上,目光扫过精致的点心,喉结轻轻动了动,接过精致食物的动作轻得像触碰易碎的瓷娃娃。

“我去雪松针学院问过了,他们特别期待你这样的学生。”他掏出烫金的录取通知书,封面上雪松图案的烫印在阳光下微微发亮,“学费和生活费你不用担心,食堂的饭菜也很好吃,这样的甜点也是应有尽有。”

白云摩挲着课本边缘的手指顿住,睫毛轻轻颤动,季寻的话太突然,她没反应过来:“你说什么?”

季寻又从包里拿出一套崭新的校服,洁白针织衫柔软蓬松,藏青色百褶裙垂坠感十足:“宿舍是朝南的双人房,有独立阳台可以晒太阳,还能养小植株。”

他把校服轻轻搭在她手上,“以前总想着让你早点工作,是我考虑不周全,你该在洒满阳光的教室里读书。”

少女有些疑惑,但很快释然了,抬起头,眼底有星光在跃动。她咬了一口可颂,嘴角泛起浅浅的梨涡:“真的吗?我能去雪松针上学?”

季寻笑着点点头,眼底发青的眼神却引起了白云的注意,但她没有询问。阳光将两人的影子叠在一起:“当然,明天我带你去学校看看。”

次日,季寻带着白云拜访了艾伦校长。进入办公室,一直等到艾伦校长开会结束,直到正中午,艾伦满头大汗喊着抱歉走进来,那张模糊的脸才短暂的清晰起来。

艾伦当初戴眼镜吗?应该是戴着的吧。

但他还没来得及和他们说句话,就又拿上文件夹急匆匆的走了。

白云等的无聊,主动说:“季寻,你看到了吗?进来得走廊上贴着的那两张黑色的照片。”

“什么?”

“就是这个学校的榜单上呀,贴着三张照片,两张都被用墨水抹黑了,只有一张女孩的照片,不过也很老了。”

“名字还在,不过我不认得字,可我认得云宫的太阳金印,他们名字后面都画着太阳金纹,应该是上一届进入云宫的学生吧。”

季寻不作声,细细看着入学条款。白云一个劲嘀嘀咕咕:“那个人照片都被泼墨了,既然不想被展出来,为什么不直接把照片撕下来。”

“不知道。”

正说着,艾伦开门回来了,扶了扶眼镜,不知哪耳朵听到她细若蚊子的声音,竟接上了他们的话:“还贴着,因为他还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泼了墨,因为他不再是天国人了。”

“那他是谁?”白云连忙站起来。

“他是……”艾伦琢磨一会儿,说:“女孩是现在的外交官兰智,男孩是……”

季寻忽然抬起眼,眼里闪着不知名的光芒。

“罗新。”

“校长,我们还是谈正事吧。”季寻措不及防的打断他,白云也顾不上没听完的人名,直截了当的问:“我可以来上学吗?”

艾伦大笑:你父亲可是有天王亲赐的择校权,你和你妹妹都可以来。”

“妹妹?”白云看向季寻。

“我女儿也刚转学到这里。”季寻说。

白云点头如捣蒜,迫不及待的在入学通知书上按下手印。接着看了一眼后面看不懂字,尴尬的仰起脸,季寻看了一眼文字,和她解释道:“如果你听我的劝告,不要去学机甲,医者和法术师,能同时兼顾更好,只专攻一项也可以。”

“机甲……前途也是大好的。”艾伦坐在椅子上,对季寻话里对机甲的否定不满,拐弯抹角:“大革新时代,机甲师还是……”

“我要当医者!”白云急着不会写字,指着需要填写的部分:“就医者了!其他不要!”

艾伦厉声道:“你这小孩……”

季寻潇洒的在个人意愿一栏里写上:医者,单修。

“为什么要做医者?”他其实蛮意外,白云年纪轻轻,没有心怀大义悬壶济世的心肠。他本以为她会想学眼下时兴的机甲,或者法术师,白云却偏偏和他的猜测背道而驰。

“医者,有仁心,最像人。”

“好。”

季寻不再多问,拉开箱子,拿出整整半罐的银币外加十五枚金币,一次□□足了学费。另外剩下半罐银币全塞给了白云,自己几乎没剩什么。

趁着艾伦去取教材,白云才转过身:“还不说吗?”

季寻垂下眼:“说什么?”

白云笑说:“你告诉我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这么突然把我送进全天国最好的学校,我肯定得付出点什么吧。”

“……我想让你帮个忙。”

“什么忙?”

季寻似乎有点羞于开口:“我女儿性格有点差,和我关系也不好,身边又没有朋友,我希望你能做这个朋友,陪陪她,帮我看着她免得她闯祸。”

白云着实愣了一下,她大概有预感这个忙会和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儿有关,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么个忙。

“可以。”她说:“我可以和她做朋友陪着她,但我拒绝跟你汇报她的事情,我不当监视器。”

季寻看着她,有点为难。

白云问他:“没人会和监视器当朋友的吧?”

“……好。”季寻妥协了:“谢谢你。”

“是我该谢谢你才对,”白云善解人意的笑了:“不仅愿意出学费让我上学,还给我准备好了一个朋友。”

季寻抿了抿嘴唇:“我走了。”

“……哦。”

他果真合箱迈步就走,刚走出门口,艾伦后脚走了进屋,他站起身打量这个新生,胡子微微上翘,语气拉长:“孩子,放心去做。你所顾虑的、你所担忧的、你所疑惑的,我向你保证,你一定能在镜都找到答案。”

向他拉开的门,又轻轻合上。

街边的飞马变得多了,条条马路四通八达,路灯变成了燃油汽灯,大路中央安上了固定的铁轨。扫到路过的公用蒸汽巴士窗口,看到手捧诗集的妇人,季寻沉寂的眼睛活了起来,跟着那扇小窗走到很远,直到它消失。

其实一眼就能认出了,转头一样能砸死人的厚度,皮革材质的书皮——那是《大历史》。

他也有一本,无数不多,被他翻烂了的书。

天国人喜爱阅读,在乘车空余也手不释卷。

在他离开之前,人们也是这样。

这么熟悉,这么有意义,才让他又有了落地生根的感觉。

因为这是他从黄昏末班车上走下来,目前为止,唯一没有改变的事物。在新生中看到古旧,与他而言就是一剂快速适应环境的特效药,无形中死死勒住脖子的绳索终于松动了,季寻大口喘息。

就仿佛他一路狂奔回到这里,发现的所有都已物是人非,而一切的事与愿违,都成为了过去,留他一人风中摇摆,迷茫落寞。

他不想做迂腐之人,只是想要一成不变的简单。

一本书,一个习惯,一种精神。

时代更迭,它仍然存在,只要有生命,它们必会如影随形。

季寻轻轻微笑,对这座城邦回以诚挚的笑容。感谢有永恒的东西还驻足于此,等待一般,证明他曾经到来过。

空中一声鸟鸣,无人在意。

他继续向前走。

车皮上画着每一层不同的风景,有玉米土豆和麦穗,有士兵的红巾和黑色的铠甲,还有一些笑容甜美的小孩子,为手中的各色商品打着广告。

女士们的头发也有了时尚的挑染色,脸上带着妆容,依然开放非常,甚至更加大胆,学着魔族在身上刻上纹身。

季寻穿着卡其色的风衣,里面是照旧衬衫长裤,高帮皮靴,红发蓝眸,沿路不少人回头张望他。

他的头发在人群中已经不再显眼,真正吸引人的,是他身上那从内到外的前时代端庄优雅的气质。

季寻在长椅上坐下,坐的很靠里,大腿还是多出一截没落在木板上,小腿随意又讲究的伸展着,他沉静非凡,被抽出了灵魂一样一动不动。

“先生,日安。”

耳边传来陌生人的问候,季寻慢吞吞的从自己的思绪中退出来:“日安。”

“送给你。”

一张黑白素描,画的是路人视角的他。送画的人说:“我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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