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华因这一声惊呼皱了皱眉,这不是一个合格的亲军司该有的行为,这也不是夜骁的风格。
她反身关上门,再回身时,夜骁已经冲到她面前了。
“赤雪,真是你,你还活着!”
这显而易见的事,檀华没有回复。
夜骁嘴巴张了又闭,闭了又张,好像不知从何说起,“……兄弟们找了你好久,乌涂到天京一条道来来回回翻了好几遍,也没你的踪迹。”
檀华道:“前段时间我受了伤,躲起来了。”
“受伤?你现下如何了?”
“已经没事了。”
夜骁观她气色,宗气充沛,的确是康健之身,这才放下心来。
“你为何没回京?”夜骁问,“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在景顺养伤,没想到会遇见你们。”檀华绕过他,走向桌子,“你们闹得动静也太大了。”
夜骁也走了过来,同她讲:“朝廷要出兵乌涂,皇上任王治做大将军,现在正四处征军饷,你还记不记得皇后身边的押班刘公公?他是此次景顺府的督饷特使。景顺钱多,但这边的人大多精诈之辈,他怕被蒙骗,就把我们带上了。”
檀华问:“义父安好?”
夜骁:“一切都好,目前在王府深居。”
檀华:“深居?”
“皇上精力越来越差,神明失守,多见魍魉幻象,应是没几天好活了。现在皇后一派专权,多事之秋,主子就顺水推舟,佯装被软禁在王府,闭门谢客静待时机。”夜骁说着,又道,“我们一直都在找你,主子能顺利返回大晟,你立了大功,赤雪。”
檀华道:“义父吉人天相,我不敢居功。”
夜骁来到她身前,盯着她看了很久,目光闪动,几番吸气,像有许多话要讲,但最后也只道了句:“你没事就好。”
檀华抬眼看面前这位高大的男子。
夜骁比她大两岁,听名字就知道,这也是个被梁王赐名的幸运儿。檀华第一次见他,是在穆北马场,他们刚被选中的孩子都会被送来这里。夜骁比她早到一年,已经是管事的了,带着几个新人,每天习武牧马。
夜骁身形较同龄人高大,不苟言笑,武艺高强,其他孩子一开始都怕他。后来相处下来,才知道他只是嘴拙,性格其实非常平实,有时甚至都有些憨厚了。
檀华第一次跟他说话,是在马场看他劈柴的时候。他手起刀落,相当利落,他们本来要一齐砍柴的,但檀华一直没动自己那份,坐在一边休息,夜骁砍完了自己的,自然而然就过来开始劈她的。
“你像个农夫。”这是檀华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夜骁愣了,抬头道:“你怎么知道的?”
檀华道:“一看便知。”
后来夜骁跟她讲,他们家原本就是做农活的,后来家乡遭战乱波及,全家都死光了,剩他一人,被路过的梁王军队捡走了。
她与夜骁是这一代厩丁里,资质最好的两个,按理说,他们该有一定的竞争,关系会比较紧张。马场的老前辈讲,以前甚至有厩丁之间争得太凶,自相残杀的例子。
但他们却相处得异常和谐,檀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待人之道,想来都是夜骁的功劳。他是个天生闷头做事的人,也不爱抢功,檀华有时候犯懒不想干活,看他一眼,他就会一声不吭地把她的事情做完。
当然,她也不会白占便宜,她对他也有助益,甚至可以说,她帮了他天大的忙。因为夜骁什么都会干,唯独干不好一件事,就是他的本职工作——养马。
他的那匹同名的“夜骁”,是一匹惯于夜间驰骋的良驹,通体全黑,琥珀金瞳,骨相凌厉,只是性子太烈,孤傲娇纵,夜骁这憨厚的老农人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
但在檀华手里,它就温顺起来了。
夜骁叹道:“你帮我伺候好这祖宗吧,其他的什么都不用你干。”
托夜骁的福,在马场那几年,檀华过得很清闲。
那时,世界被一条线分割,上面是一望无际的蓝天,下面是绿波荡漾的草原,骏马的身影在草间穿梭,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她躺在草垛子上看云彩,所有的杂活都有夜骁来完成。
她曾有过一次致命的失误,她遗失了赤雪,这在穆北马场是杀头的重罪。她被关押起来,夜骁在外跪求都监,同他解释,那晚雷雨过大,马群受惊冲破栏圈,丢了四五匹马,甚至当场吓死了两匹,群马奔腾,人力根本拦不住。夜骁求了好几天,终于得见梁王,梁王听完,说道:“确是数十年罕见的雷暴天气,也怪不得你们,罢了。”
檀华就捡回了一条命。
后来进了亲军司,她很快就把这人情还回去了。
夜骁性格拙朴,不喜杀人,最初执行任务,他经常手下留情,也留下隐患,每每都是檀华帮他收尾。有一次她因为帮他收拾烂摊子受了伤,夜骁自咎自责,愧悔交加,道:“皆因我的优柔寡断,才害你受伤。”檀华倒不觉得什么,说:“你是个农夫,农夫杀人手法烂一点,也正常。”夜骁被她说得脸上一会红一会白,哑然噤声。
从那之后,夜骁就改掉了手下留情的习惯。
檀华这辈子认可的,可以并肩卖命的手足不多,夜骁大概是唯一一个还活着的。
檀华抬手,拍了一下夜骁的手臂,一切尽在不言中。
然后她回到桌旁,拿起了一样东西——一把小刀。
单刃新月弯,刀体前翘后倾,刀尖向背侧微微上挑,是典型的乌涂弯刀。刀鞘上刻着一串异域文字,换成大晟的语言,叫“哈尼木护帐”,意思是守护月神之人,这是伊帕尔姐弟私军的佩刃。
夜骁道:“这刀我已有四把了,这是第五把,之前都是在找你的路上碰到的。有一个领头的找到了天京,我们失手让他跑了,他得到了你没有回京复命的消息,应该重新在外展开搜查了。”
檀华问:“那人长什么样子?”
夜骁道:“个子不高,体型精壮,头发和眼睛都是褐色的,梳着很多条细辫。”
是诃烈。
诃烈是伊帕尔姐姐的亲兵,他小时因为身材矮瘦,经常被人嘲笑,但伊帕尔姐姐却破例收他入营,因为觉得他很有天赋。
事实证明,他没有让她失望。
檀华拿着刀,问夜骁:“这把你是在哪得到的?”
夜骁道:“泸古县附近,有个探子摸来我们营地,被我抓出来了。”
泸古县在景顺北边,大概三百里远。
夜骁道:“这些蕃贼连乌涂都不回了,一直在找你,杀都杀不完。他们一共有多少人?”
“一共?”檀华拿着刀在灯下细观,“两千精锐。”
“什么?两千?”
“其中重甲步卒八百人,精骑突击四百人,另有神臂弓六百,亲兵、斥候、辅役等一百余人。”
夜骁蹙眉,“这快是两个营的军力了。”
“对。”
他们应是派了斥候出来探查,其余部队藏匿后方。
三百里。
应该要不了多久,就会找到景顺了,几个斥候肯定拿不下她,但只要有消息,以小股人马一批批潜入……
檀华有些后怕。
幸好夜骁来了。
夜骁见她沉默不语,说道:“一群番邦小贼,无足挂齿,我们一定可以平安回京。对了,刘师兄也来了,你要不要见一见他。”
提起刘瑞义,檀华忽然松弛了一瞬,“呵,行,”她放下刀,眉目垂下,低声道,“……反正早晚都是要见的。”
当晚,她就留在了这里。
既然已知危机逼近,她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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