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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相见不相识

小说:

风作骨

作者:

狒猩人

分类:

穿越架空

比武大会开始了,今日的气场与前几日大不相同。

之前还有人漫不经心地在石圈内走来走去,凑近去看,今日所有人都乖乖站在石圈外。

报名的人也大大减少,不需要再筛选,喊一声便上,不喜欢喊的,直接上也行。

一开场,铃兰便上了,他的对手是一位叫白枢的少年,

“今年的比武大会小儿辈倒是人才济济!”决无闫感慨。

两人刀光剑影,你来我往,铃兰的短刀使得灵巧至极,几乎处处朝着要害而去,如龙戏水,强大的气缠绕在她周围,她快得如同一道幻影,这是杀人取命的打法,鬼泣墓的众人武功高低有别,但打法大致相同,就连废柴如小白也不能例外。

这白枢是个江湖新人,第一次在比武大会上出现,无人知道他的来历,只见他小小年纪在铃兰猛烈的攻势下,用剑抵挡,左闪右避,上翻下仰,避得游刃有余,一招一式之间,颇有几分大家之风。

“他手中拿的竟是传闻中的湛卢剑,传闻湛卢问世,天下必得贤主,”也许是知道没有人会回答他的自言自语,决无闫主动问卫喜,“卫姑娘觉得这剑如何?”

“是把好剑,前辈觉得这白枢如何?”为了避免决无闫一直问她问题,她必须反客为主,这几天“尚可”、“差点意思”、“不错”等词她说得自己都快听不下去了。吹牛耍狠她可以,真才实学她是半点没有的。

她人生的前七年跟在一个不学无术的少爷身边做书童,中间的两年四处流浪找口吃的,后九年便是在鬼泣墓没日没夜地练功,别说见识,连常识都不一定齐全。

“这铃兰姑娘一招一式如行云流水,动作融合变换得心应手,反应全凭本能,这是万千次的严苛练习后身体本能的记忆,不过比试中若是满脑子只有取人性命,过于信任自己的身体,而放弃思考,不顾全局,却是危险的事。”

卫喜点头,表示赞同。

“功夫比试如两军对峙,实力悬殊亦有反败为胜的机会与可能,战略、战术、时机都至关重要,若铃兰姑娘放慢些速度,或许能发现这白枢小子在用速度掩饰他的破绽,看似是铃兰姑娘在进攻他,实则是他在支配铃兰姑娘的进攻,那破绽便在他的左侧后腰处,他的剑护不住。”

“的确如此。”卫喜点头。

“那卫姑娘可看出了,这破绽是他故意留出的?”

“当然!”这种简单的话卫喜向来应得很快,除了第一次去找炽焰等人报仇的时候她想过该怎么暗算之外,此后的九年里,和人打架她几乎没有再动过脑筋。她皱了皱眉,似乎是陷入了思考,若有所思地问到,“不过为什么呢?”

“我猜是为了下一场。”

铃兰很快陷入白枢的陷阱,在她以为看到绝佳时机奋力一拼时,被白枢趁机一个贴身转到她背后,凝聚了气的左手肘用力一推铃兰的背,铃兰便被推出一丈开外,狼狈地趴在地上。

尽管铃兰对他出手狠辣,但白枢却并不为难她,铃兰倒地后,他甚至没有剑尖相抵,展露淫威。卫喜自问,若谁敢在自己面前如此放肆,她起码废对方一只手。

“比试之中若是遇到势均力敌的对手,不可操之过急,得意忘形,是人总有破绽,须保存实力,一击必中。”

铃兰败下阵后,九歌想上场,却被鬼仙仙一把扯了回来,“你还嫌脸丢得不够?”

卫喜听着,她隐约觉得鬼仙仙已经后悔给他们三个买座位了,据说那次炽焰自作主张上场和小白比试后,回去便被鬼仙仙狠狠地揍了一顿,这几天脸上都有点青肿之色。

接下来这个白枢又打败了两个人,一个是叫毕方鸟的新人,一个则是叫长威的壮汉。

正如决无闫所言,白枢的缺是刻意留下的,毕方鸟以为看透了白枢的破绽,专神凝气,专挑那处进攻,就在他费尽心机成功绕到白枢身后时,不想白枢的剑鞘突然从他身后飞出,将他击倒在地,白枢再次胜出。

长威力大无穷,他的气也蕴含一股霸道的力量,卫喜昨夜听师兄说起过此人,据说他本是屠夫出身,机缘巧合得到高人指点,悟性异于常人,二十五岁开始习武,三十岁练出太虚之气,但他身世粗鄙,脑子不行,处事莽撞,亦为江湖人所不喜,是以常年孤身一人,行走江湖。

长威的太虚霸道强悍,在卫喜看来离强者却还差得很远,她的师傅思见涯曾说过,强大的太虚是平和而非激烈的,是内藏锋芒而不外漏的气,是能自由掌控而不轻易宣泄的自制力,强者必定是能够随心所欲地使用自己的力量的,被激而不怒,被辱而不羞,遇强而不畏,于绝处能焕发新生,绝不是眼前人的样子,气势逼人、孤注一掷。

她未见过决明煜出手,但是隐隐地从他身上感受到了师傅所说的那种强者之气。

第四个挑战白枢的是穷桀,他突然出现在白枢身前,不少人为白枢捏了把汗,这穷桀是个穷凶极恶之徒,以杀人取乐,每年的比武大会都有被他弄死的人,偏偏他武功又很高强。江湖上想弄死他的人不计其数,甚至有人一度想筹钱买他的人头,价格开到了三万两,不过至今没有人得手。

“这个白枢,可惜了!”决无闫摇头叹息。

“前辈不是说实力悬殊亦有反败为胜的可能吗?”

这个穷桀,卫喜有些印象,他昨晚也在客栈出现了,丝毫不将师兄师姐对他的嫌弃和厌恶放在眼里,还热情地过来和他们打招呼,别人杀人多少需要个理由,穷桀却只凭心情喜好,师姐给他们唯一的忠告就是,离这个人要多远有多远。

“这穷桀也是个极善战之人。”

“前辈是在为白枢担心吗?”卫喜觉得决无闫的双眼似乎比方才更有神了。

“若是都像这白枢一样,这比武大会未免也太无趣了。”

显然大多数人和决无闫的想法是一致的,穷桀一上场,交头接耳之声便绝了,大家都是全神贯注,盯着比试场地。

场上的穷桀正围绕着白枢一圈一圈踱步,他的步伐时快时慢,身影时而交叠,时而分离,一圈一圈地在慢慢靠近白枢。

白枢的注意力集中在穷桀身上,穷桀给人的压迫感太强,他的额间渐渐渗出细密的汗珠,握剑的手不自觉地又紧了紧。

穷桀突然近身,他诡异的笑容在他眼前瞬间放大,白枢飞速后退,可穷桀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趁他不备,摘下了他的发带,他的头发随之披散。

拿下发带的穷桀又退到两尺开外,他的指尖夹着白枢的发带,脸上露出挑衅的笑容。

忽而他的手指松开了发带,发带随风而去,在空中竟裂成碎片。

白枢看得拧紧了眉目,这毫无招架之力的感觉让他眼底的阴影陡然加深。

穷桀从腰间拿出一把剪刀,剪刀上锈迹斑斑,并不锋利,“世人都喜欢利器伤人,我却偏爱钝器。”穷桀微笑着问眼前稚嫩的少年,“白公子可知为何?”

……

“这都是为了看到你死前最美的表情。”穷桀自问自答。

他像是盯着自己的猎物一般地盯着白枢,舔舔嘴角,似乎在想该从何处下手。

“不如就先陪你玩一玩吧!”

穷桀说着,又欺身而上,轻松躲开白枢的剑,一把扯住他的头发,一剪便将他的一缕头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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