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时初喜欢程彻,如果这是一句空口无凭的誓言,她便白纸黑字,写千万遍。
——小狗永远奔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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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林时初拆开了一盒杏仁儿酥,想让他先尝尝。
这杏仁儿酥是二姨自己做的,外面买不到。
她递过去,程彻心不在焉地接了,另只手在手机日历上翻着什么时候立秋。
“这么着急啊。”林时初眼睛看到他手机屏幕,忽然又觉得,现在就在一起,也不是不行。
“不能看看吗。”
程彻扫了眼屏幕,关了,吃了那块杏仁儿酥。
味道还行,就是太酥了,咬一口下去掉一身碎渣,他拍了拍衣服,随口问:“哪儿买的。”
“我二姨做的。”林时初说完,还特意补充道,“我妈让我给你的。”
虽然秦女士别的什么也没说,但至少能表明,没那么抵触他了。
算是一个好兆头。
程彻从车前抽纸盒里拿了张纸擦手,语调慢了些,“你妈,还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她都没见我,早上放小区门房就走了。”林时初抱着盒子,从里面拿了两块吃。
“前段时间,我跟她见过面。”程彻顿了一瞬,偏头看过来,“公司楼下的咖啡厅,她叫住我的。”
大概一个礼拜之前,他在公司楼下那家咖啡厅买东西,还是老样子,一杯拿铁,一杯美式。
他刚点上单,旁边就有个中年女人盯着他看,他对秦婷没印象,是秦婷先开口说:“你是程彻吧,我是林时初的妈妈。”
他应该很小的时候见过秦婷,但那时候不记事,早就忘了,秦婷倒是记得他。
家里有一张尧山中学他们那个班的毕业照,里面没有林时初,秦婷之前没留意过,也是最近才反应过来林时初拿这照片是惦记谁的。
照片上的程彻十八岁,到现在几乎没怎么变样,秦婷从他走进这咖啡厅开始,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和他爸程建军在长相上,鼻梁和眉眼那部分,还是有几分像,但凡是认识程建军的,再看到程彻就特别好认,只不过程彻更瘦,程建军看着要宽厚壮实些。
那天秦婷叫住他,没上来就挑他毛病,只是问他在哪上班,平时住哪儿,一些长辈嘴里简单的闲话。
她问什么,程彻答什么,全程也就几分钟,临走前程彻说,“伯母,您对我有什么不满意,我都可以改,我会尽量做好,我会配得上她。”
秦婷当时只是轻微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这几天程彻忙着工作室的选址,就忘了提起这事儿,秦女士也没说过,林时初这算是刚知道,他们见过。
程彻手搭着方向盘,也猜不透,“最后你妈也没说话,看不出来她对我什么态度。”
“应该,还不赖。”林时初敲了敲杏仁儿酥的盒子,“这就是秦女士的态度。”
这和小时候吵完架,秦女士黑着脸叫她吃饭一样,冷冰冰地说爱吃不吃,桌上却全是她爱吃的。
这天晚上,林时初给秦女士打了个电话,明里暗里的,把话题指向了程彻,“妈,你们见过啊。”
秦女士也没想瞒着,“你从小就嘴笨不会说话,我看他也一样,两个笨瓜,还真让你们凑到一起去了。”
两个不会说话的笨蛋,往往真诚最动人。
林时初刚到尧山的时候,想照葫芦画瓢,笨拙地讨好每一个人,她这点心思被程彻看穿,少年直接开口戳破,又拽又冷淡地说她装什么八面玲珑,累不累。
林时初这般想着,忍不住笑。
秦婷在电话里听见她笑,“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不早了,赶紧睡吧,小吴上回来,拿了些安神的中药,忘了给你带去。”
“妈,不用了。”
秦女士说:“没撮合你和吴嘉年。”
林时初摇头,她今天就是莫名其妙的很高兴,每一个细节都令人高兴,“不是,我最近吧,睡觉特别早,用不着。”
她刚刚忽然无厘头地想,如果程彻是她高中时候的上课老师,她估计成天睡觉睡的大学都考不上了。
彻底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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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初和冯斯文一起住了有两年多,却在一个日复一日的下午,冯斯文忽然说,她可能要离开北京,不回来了。
冯斯文老爸当年调离尧山煤矿,去了另外一个煤矿上班,单位年年有免费体检,这一次体检结果异常,又另外去了两家大医院查,确诊肺癌。
冯斯文在电话里听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甚至不是难过,而是大脑发木的懵,她根本没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家里人身上。
她几个月前在长庭岩的无名树上挂了许愿牌,求家人身体健康。
这次很遗憾的,没能实现。
小县城医疗条件不好,冯斯文想让老爸去大医院治,爸妈俩人窝在县城里过了一辈子,出去两眼一抹黑,手机打车都不会,更别说在晕头转向的大医院里治病。
冯斯文想了想,辞了儿童创意馆的工作,决定回老家,先陪家人治好病再说。
在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林时初陪她在小区附近的酒馆儿,聊聊天。
林时初老爸那2型糖尿病,算是中老年里面,挺常见的病,也算是万幸,不似癌症这么凶险。
酒馆里昏暗灯光下,林时初看着冯斯文,多余的话她没有说,“钱够吗,不够跟我说。”
“差不多够,我之前给爸妈买了保险,能赔付一些,我也有存款。”冯斯文喝了点酒,忽然来了情绪,“有点儿舍不得离开了,林时初。”
冯斯文其实不想离开北京,但她爸妈不在这儿,她单枪匹马,就算过多少年,在北京也扎不了根。
她有时候会羡慕林时初,羡慕她有一个好的家庭。
有时候,她也羡慕程彻,按道理讲程彻的剧本才算是真正的天崩开局,他不也一样,像一株漂泊的种子,要在北京这片皇城下的土地上生根。
冯斯文来北京的目的,也从不是想留在这儿,而是短暂的逃避,逃避恼人的相亲。
这次回去之后,可能半年,一年过后,她才会重新考虑要不要来北京,考虑的结果可能会来,也可能,不再来了。
林时初身边就这么一个朋友,她自然也舍不得,“你以后要是来,直接找我就行。”
“好。”冯斯文笑了下,“这酒好喝,再来点儿。”
林时初帮她倒酒,“我陪你喝。”
“长庭岩那无名树,不灵啊。”
“不灵。”
“林时初,你要和程彻,好好的,等我下次来北京的时候,你们一定还得在一起。”
“好,我等你回来。”
“……”
两个姑娘喝完酒回家,知道明天要出发,没喝到烂醉,一点微醺,路上都有点晕晕乎乎的,她们相互搀扶着,谁没走稳踉跄了一下,另一个就笑。
冯斯文忽然说,“怪不得尧山的人都那么爱喝酒,这酒我也想喝,我感觉我都变轻了,身体轻了,年龄也轻了,我好像变成十七岁了。”
在十七岁的年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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