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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杏仁

小说:

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作者:

余言树

分类:

古典言情

两个人抱在一起哪是那么容易分开的,大概过了十分钟他才肯松开。

林时初那时想,程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粘人了。

高中那会儿程彻说她这双眼睛高高在上,可态度上,分明他才是谁也懒得搭理的那个。

他向来很随性,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对于不喜欢的人,连一个应付的好脸色都懒得给。

林时初回去后,冯斯文刚刚洗漱完,在往脸上贴面膜:“你穿着睡衣就下去了,俩人在楼下聊这么久,我都想等下问你,是不是今晚被人勾走,不回来了。”

“哪有,想什么呢。”林时初嘴上笑着。

如果今晚真的不回来,他们也到不了那最后一步。

在这方面程彻比她克制得多。

她做任何事都没有太多要考虑的东西,可能是万事做砸了都有家里给她托底,她从来不去担心这些。

但程彻不是,他想得很多,肩上的担子也很重,他考虑这个,考虑那个,不然给他过生日的那天,两个人早就快进到下一步了。

他这一点,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从年初到这会儿,半年了吧,我可没多想,成年人谈恋爱,有什么不可以的。”冯斯文把面膜最后一角贴好,着重强调,“你们都奔三了,好吗。”

这么一说,林时初才忽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

25岁的时候感觉还年轻,一到26,感觉马上就奔三了。

何其恐怖。

林时初摇摇头,“不着急,慢点也好。”

冯斯文坐在沙发上,最近被这俩人如胶似漆地感染着,忽然也有点想谈恋爱了,“如果我能遇到一个很好的人,我也想谈恋爱,如果遇不到,就一直单着也挺好。”

冯斯文一回老家爸妈就催婚,介绍相亲的媒人,给她介绍的都是30好几,要么离婚带娃,要么条件样样很差,完全把她当人情往外送,冯斯文就是受不了这个,才来了北京。

林时初叼了根细长的饼干,咬下半截,“会遇到的。”

半年前她也这么想,如果遇不到喜欢的人,一直单着也挺好。

可这么多年,他只喜欢程彻。

在很多年前,她梦到程彻被他爸爸打,脸上带伤,孑然一身走在雪地里的那一天,林时初从家里找出了一把钥匙,寄去了尧山。

是她们家在尧山的房子钥匙。

快件里她还塞了一封信:

程彻,昨天北京下雪了,我和我爸在超市买年货,出来后我远远地看见一个人,高高瘦瘦的,很像你,他衣裳很薄,站在路边拍了拍肩上的雪,我愣愣站在另一边,看了他好久。

那场大雪断断续续,下了一整晚,那也是我第一次,梦到你了。

梦里你过得不好,你爸爸喝醉了酒,又打你了,你身上,脸上,到处是淤青和破皮的擦伤。

梦里的我轻飘飘的,我想过去,我想和你说话,但是你看不见我,也听不见我,你穿着一件单薄的T恤出了门,山间大雪,风雪落了满身。

梦里你无处可去,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一直走,然后拐进一条小巷,靠墙坐在地上。你望着天上没完没了的雪,眼睛里隐约有泪。

嘴角的伤口都流血了,我想,会很疼吧。

梦里我想抱你,可又碰不到。

最后,这个梦醒了,明明知道是假的,可我还是感觉胸口闷闷的,我找出了我家在尧山房子的钥匙,在郑东桥,之前我给你指过的那一家。

前些天我爸妈回去过,把房子收拾得很干净,进去就可以住。

如果你爸爸又打你了,如果你实在没地方去,就去我家吧,门上贴着哆啦A梦的是我的卧室,我也把我的房间让给你。

“……”

林时初当时考虑到程彻不怎么回家,把这封快件寄去了麻将馆,最后物流显示,已签收。

可前些天她才知道,程彻那些年寒假也在学校打工,没回尧山。

那封快件,可能被扔了,也可能放在无人在意的角落里蒙尘。

不过幸好,程同学那些年没再挨打,也没再受伤。

他成为了一个很好的人。

-

程彻开工作室的事情传到刘箫声耳朵里,刘箫声第一个积极踊跃想跟他合伙,好说歹说缠了三天,不过还是被程彻拒绝了。

理由是程彻觉得刘箫声根本顾不上,每天只顾得谈情说爱。

说他是个渣男吧,但刘箫声搞暧昧也是永远一对一,只要姑娘们不求天长地久,只需要一段合拍恋爱的话,刘箫声是个不错的人选,他长相,性格都不错,从情绪到物质,方方面面都把姑娘们当童话公主般供着,哄着,这么多段感情分手后,至今没一个姑娘骂他不是人。

算是在“渣男”里面风评良好。

刘箫声对这个理由表示不服,“你谈个恋爱不比我夸张吗,还好意思说我。”

程彻算是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里,最纯爱的那个了。

一张红底照,在钱包里放那么多年,换成任何一个姑娘,看了都会觉得哎,不行,换不了了,这辈子就是他了。

帅得无可挑剔,又肯吃苦上进,没理由不喜欢。

刘爽身为刘箫声的亲大伯,给两个人的资源是一样的,同样是行业大佬在前铺路,但是近两年这个圈子里不少人听说过Morven,而不知道他刘箫声。

该做的事情程彻都默不作声地做到最好,凭着一股韧劲儿走到了今天。

刘箫声最开始觉得,有刘爽帮他,程彻其实完全可以躺平,不用这么拼,但去年他和程彻去过一次尧山,当时尧山刚下过雨,路两边都是坡上冲下来的泥沙。

说句不夸张的,车门一开,刘箫声伸了三次脚,都没找着一个下脚地方。

最后还是一双白鞋踩在浑浊的黄泥里过了那段路,京城少爷头一次觉得这路越走脚步越沉,走到干净地方跺了跺脚,鞋边儿上估计得沾了两斤泥。

刘箫声站在路边,望着跟前一辆红色三蹦子走过,“你家呢。”

“这儿。”程彻下巴扬了下。

刘箫声这才抬头,分明是家麻将馆儿,还是陈旧的,衰败的,80年代风格麻将馆。

刘箫声有点儿惊讶,“你就住这儿?”

程彻没心没肺地笑了下,挺有闲情逸致地跟他开玩笑,“上头两层,loft,懂吗。”

两层加起来差不多二百平,虽然简陋,破败,好在宽敞。

刘箫声来时没带充电头,程彻在大厅的柜台后面翻了翻,在乱七八糟的杂物堆儿里,他随手扒拉过去一封快递信封袋,从底下拿了个充电器。

刘箫声那次在镇上住了一礼拜,走的时候汽车环山而过,大块的山岩碎石嶙峋,他忽然就明白了。

程彻要不是凭着这一股劲儿,他根本走不出这遮天蔽日的尧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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