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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重逢

小说:

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作者:

余言树

分类:

古典言情

“哪儿有人啊,走吧。”

刘箫声刚刚在开车,嫌不方便把身上羽绒服的拉链敞着,这会儿出来刚走两步就冷得不行,忙把拉链又给拉上了。

光看衣服他和程彻好像完全处在两个季节。

银行门口就那么点地方,程彻也再找不到她的影子了。

在回去的路上刘箫声又问了句:“你刚刚看见谁了,这么大反应。”

“一个熟人。”程彻说。

一个,不会再喜欢他的姑娘。

-

周末。

林时初陪冯斯文又去了一趟金鱼馆,这已经是她第十九次来这个地方。

冯斯文拿着票过去检,忍不住感叹:“时初,这城堡造型特别像我上课时候用橡皮泥勤勤恳恳一下午捏出来,转头就被小孩给我捏的东倒西歪。”

造型滑稽,荒诞,童真又有趣,和旁边直挺挺的建筑风格分外割裂。

“我头一次进去就感觉到了,这个建筑师要么就是从小在蜜罐儿里长大的,特别美满,要么就是原生家庭不幸,两个极端。”林时初跟着检票,穿过闸机,“不是缅怀童年,就是在弥补小时候的自己。”

矛盾,又拉扯。

人从场馆进去走一截,就能透过大面玻璃看到各式各样游动的金鱼。

林时初对养鱼没研究,今年快26岁,才知道金鱼原来有这么多细分的品种。

她对这个场馆构造轻车熟路,先和冯斯文去地下隧道拍了照,才上来挨着慢慢逛。

林时初盯着两条白胖的兰寿金鱼走神,旁边冯斯文忽然叫了她一声:“时初,你看,这个区和你名字一样,都叫时初。”

林时初偏头去看,面前区域亚克力牌上写着两个字:时初。

刚刚她们经过的地方分别叫氤氲,雾。

唯独时初,这好像不是一个现成的词。

建筑师,金鱼。

她只用顺着这两个关键词再稍微往下联想一下,似乎很容易想到某个人。

如雨打浮萍,她呼吸都不顺畅了起来:“这个建筑师,Morven,外国人?”

“中国人。”

“你上次说,他今天会来。”

Morven,会是他吗。

金鱼馆的票根握在手里,她手指一点点收紧,硌得掌心生疼。

冯斯文也不确定:“说是会来,但我刚刚听场馆工作人员说,那个Morven前不久刚动过手术,在休养,而且马上也过年了,年前可能都不来了。”

冯斯文是后天的车票回家过年,趁着这两天闲着,才有空出来逛逛。

场馆里本该温度适宜,林时初可能是出门时候衣服穿多了,觉得胸口有些闷。

上一次穿多了衣裳,还是在长庭岩,外套的归宿是搭在程彻的臂弯里。

这般想着,林时初愈发觉得喘不过气:“斯文,我有点热,出去透透气。”

冯斯文:“好,你去吧。”

林时初像个没本事的逃兵,她想要见到他,又害怕见到他。

她从金鱼馆出去沿着路边走,风吹在脸上是凉的,北京的冬天,寒冷又干燥。

林时初视线漫无目的地落在前头,蓦地,模糊世界逐渐与一点对焦。

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站在金鱼馆的指示牌下,脖子上松散围着一条深灰色的围巾。

相隔六七米,那个男人也在看她。

几分钟之前冥冥之中的那点预感在这一刻得到证实,男人和她记忆中尧山少年的那张脸无限重合。

他长相没怎么变,还是放人群里一眼看得到的出挑,经过岁月沉淀,他好像五官更硬挺了些,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清隽。

林时初觉得耳根发烫,刚刚好不容易被风散去的热气,又一点点爬上来了。

他们中间这段路上有人经过,散去,再经过,像极了电影里慢了再慢的一帧。

良久,画面中的男人缓缓提起脚步,朝这边走过来。

六七米的距离,不过短短几步。

林时初呼吸间的节奏都变得急促,心跳得快要从胸口跃出来。

就在男人即将走到身前,林时初却是低下头,假装没看到那样,与他擦肩而过,离开了。

在经过他的那一瞬,林时初余光看到男人偏头,目光落在了她的身上

这一刻,心跳到达了顶峰。

-

那天之后,林时初上网搜了一下Morven,后面紧跟着就是程彻的名字。

东大建筑系毕业,师从著名建筑大师,刘爽。

毕业后随刘爽赴美国深造,于五个月前回国。

后面还有一些他这些年获得的荣誉和奖项。

两个人在金鱼馆外偶然的碰面,林时初便笃定几天前她在昆明机场碰到的男人应该就是他了,虽然那天人没看清,衣服也不一样,但感觉错不了。

喜欢过一次的人,她就是这么没出息的,爱了又爱。

冯斯文收拾了行李回家过年,当年冯斯文也是转学去的尧山中学,不是当地人,随着高考结束,上了大学后也逐渐和尧山的人断了联系。

刚分开的那两年,林时初还偶尔听爸妈提起过,知道程彻那年高考考得不错,上了东大,建筑学,再后来爸妈搬到北京,她就再没听到关于尧山,关于程建军他们一家的事。

冯斯文一走,转眼就到了除夕,明明前两天还没觉得,这一到过节,林时初才忽然觉得家里少个人冷清了不少。

今年爸妈在广东出差,因为没赶上航班,回不来,不过一家人平时都在北京,也不差这一天半天的。

除夕这天下午,林时初看着朋友圈里别人发贴对联的,包饺子的,还有赶着年假度蜜月,小夫妻俩在外面风花雪月的,再抬眼看过空荡荡的客厅,才忽然想到今年对联儿还没买,怪不得一点年味儿都没有。

这么想着,林时初换了身衣服,去了超市。

她买了两幅对联,福字,还买了两串挂在门内的装饰,红红火火的看着特喜庆。

林时初推着购物车走到食品区,又想着家里冰箱都塞不下了,过段时间再买也行。

她毫无征兆地一转身,好巧不巧的,又碰到他了。

程彻带了顶鸭舌帽,休闲款式的冬装,肩上落着一圈厚实的毛领帽子,鸭舌帽帽檐压下来,让他看过来的眼神晦暗不明。

这次连一点缓冲的距离都没有,刚刚转身的角度要是再大一点,她都能直接撞程彻身上了。

程彻手边的购物车里没半点喜庆颜色,几瓶奶,面包,还有一些看起来比泡面强不了多少的速食。

林时初视线从车篮子里抬起,情绪比上次要平复得多:“今天过年,就吃这个?”

“一个人,随便吃点儿。”他嗓音倦淡,目光一瞬不移地看着她。

“手术的伤口,还会疼吗。”

“会疼。”

其实没有,早就没感觉了。

他张口就来的本事也是见长。

林时初双手握着购物推车上的横杆,刚还表现不错的情绪,这会儿又紧张到手心出汗。

不久前刚动过手术,就随便吃点儿这个,一个人过年。

他这人能不能不要总把日子过得这么随便。

过了半晌,她开口道:“你住这附近吗。”

“嗯。”他应了声。

那天,林时初去了他住的地方。

和她想的一样,门上别说对联,连个福字都没有,她好歹去年贴的福字还没揭。

屋里也中规中矩,和她住的地方差不多大,两室,一百平左右。

整体的色调简约,也冷淡。

这倒是和林时初想的不太一样:“我以为,程建筑师已经住上大平层了。”

程彻进门把东西放了。

“国内的建筑读五年,我毕了业主要是在给我师傅刘爽办事,按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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