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薄暮西垂。
天光只剩下最后一丝亮堂。
眼见的一切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灰黑。
浦苗乡北面的老林里。
骤然惊起一片鸦啼。
一株参天栎木下。
七八双若隐若现的赤红鬼眼,正跃跃欲试,争相往树上扑。
原是群柴瘦精壮的野狼。
田桑就骑在那树上。
四肢紧搂着一根横生的粗杆,离地丈余。
她来山里是为避世考察选址的。
一个月前。
当她发现自己穿到了隋朝,一个动荡短命的王朝时,立下就做了这个决定。
可折腾了一个月,刚拿到舆图进山。
没走半日,就迷了路。
还被一群狼给逼上了树。
此刻树下满是邪恶的嘶嚎和利爪划破树皮的声音。
她惊恐的抖着。
嘴里却还不忘取笑那些屡爬屡摔的恶狼来壮胆,“爬,爬不上来吧!连我家狗,都不如的畜生!”
田桑口中的狗,就在她身后。
还有个十二三岁的团脸小妮子。
二人一狗已经保持这个姿势一个时辰了。
就快撑不住了。
而那些垂涎欲滴的狼也累得筋疲力尽。
迟迟不走,是因为头狼就站在外围。
就那么静静地盯着田桑她们。
它很聪明,它在等……
“老黑!”田桑猛一声惊呼。
是那条狗的名字,田桑取的,因为它全身黢黑。
黑狗绝望的呜咽一声坠落,毫无挣扎。
就像自然成熟的果子脱离树干。
一眨眼的功夫。
黑狗下方已经聚集了三四头恶狼。
争相起跳想要率先接住掉下的肥肉。
千钧一发之际。
一个年轻的黑衣剑客现身。
将群狼踢飞,救下黑狗。
丫头也支撑不住了。
掉下去的同时晕了。
那人一个纵跃,又救了丫头。
“未风,你们终于来了!”田桑精神一振。
她知道自己得救了,心防随之一卸,再没了力气。
她学着黑狗的样子,以为来人会接住她。
恰在外围的头狼伺机冲上去咬她的时候,又一个黑影出现。
却将田桑一脚踢飞。
也算是救了她。
周围光线昏暗,看不清脸,只知他身法隽逸。
“郎君,你不该先踢掉那头匹狼吗?”未风不解问。
“一时眼花,看错了。”
未风无语,只一副不敢恭维的表情。
眼下,天已黑尽。
不远处有一团光亮逼近。
是未雨。
一个眉眼稚嫩的小年轻。
同未风一样,是那踢飞田桑的人的贴身侍从。
他举着火把,背个竹篓,喘得上下气不接,“郎君,我,我来,来了……”
“那些狼交给你们了。”
那郎君拂袖背过身,朝田桑落地的方向走去。
恶狼集结成群,就要反扑。
未雨紧急从身前一个布袋里抓出白色粉末。
一把接着一把朝面前的狼群撒开。
紧接着用火把将飘散在空中的飞尘点燃。
一条火龙立时冲天而出。
那一刹爆破闪亮,将狼群吓得屁滚尿流,消失在丛林里。
“搞定!”未雨傲娇一笑,收了布袋。
两人抬眼,朝主子走去。
却看他愣在那里。
火光渐进。
照见田桑正别扭的倒在草丛里,一动不动。
身上的粗布衣衫也被划破几处。
倚在暗处的那张脸,精致而清冷。
活像具美艳的吸血女鬼。
“死,郎君把她踢死啦?”
未雨吓得闪退到未风身后。
未风墩身去探田桑的脉,又掰开她的眼皮探查一番。
轻叹口气,道:“没死,只是心力大损,睡着了。”
……
翌日清早。
一个薄雾弥漫,阳光微暖的山溪边。
有个风华正茂的俊俏郎君,正坐在一块巨大的溪石上。
他叫孙晟,就是昨夜踢飞田桑那人。
他单膝隆起,撑着一幅三尺长的羊皮舆图细看。
未风站在高处警戒。
溪边有股青烟袅袅升起。
他们昨夜就宿在这山林里。
春夜倒寒,是未雨昨夜就生起的火堆。
就在离孙晟不远的下游。
火堆上用树枝简单置了个吊炉架。
用来时带的阴米煮了粥。
他先就这一溪山泉伺候主子洗漱。
少时,奉上已凉至温热的阴米粥。
顺嘴问:“郎君,田桑不是给咱孙家帮了大忙吗?为何昨夜你对她……”
孙晟凝眉,放缓了喝粥的动作。
抬眼望向对岸仍在沉睡的田桑,若有所思。
片刻,一口气喝完,道:“原是想试试她,我怀疑,她是奸细,亦或是朝中哪股势力的……”
话未毕,孙晟做个噤声的手势,警惕起来。
因为对岸石上那人动了。
田桑只觉眼皮变得透亮。
耳边溪流‘潺潺’。
隐约有虫明鸟叫的声音。
味道清爽微腥,有烟火气。
她撑开懒腰。
一睁眼,只觉浑身酸痛。
眼前一片强光过后,她果真发现自己正躺在溪边大石上。
对面是个身形优雅的青衣少年。
他身后不远处有一片小腿高的杂草地。
丫头和黑狗正在那里滚来滚去,嬉笑声不断。
“孙晟?”田桑略微惊讶。
依稀想起昨夜该是他救了自己。
孙晟就坐在田桑对面的石滩上。
与田桑隔着一线溪流。
盯着她,眉头微拧。
书生白面,却有三分英气。
水青的素袍,与这一片溪景相得益彰。
山风竹林过,卷起一两青。
几片翠绿的竹叶随风而起,就落在舆图上。
他轻埋眼,拂去竹叶。
田桑好像嗅到他身上有一股带点皂香的淡淡的旧书卷气。
那无疑是阳气的味道。
“好一株乡村嫩草啊!”
是她的小脑篡位,替大脑命令语言中枢,才发出了这番感叹。
“少做春梦,我是不会喜欢你的。”孙晟一脸冷漠。
那话更惊掉了未雨的下巴。
分明自家郎君前一刻还在严肃把她当贼防。
为毛后一刻就跟她打情骂俏呢?
田桑气恼。
那不过是一个现代人见到帅哥的本能反应而已。
春梦。
孙晟要表达的只是‘春秋大梦’的意思。
她紧咬后槽牙,“阴气重自恋狂,是你身上哪根毛看出我喜欢你呀,我替你燎了它!”
“放肆!”未雨不忿站起来,“家主让你做我家郎君的侍女,那就是下人,对主子说话要尊敬,你至少也得唤一声郎君吧!”
孙晟淡然,将舆图慢慢叠起,“不喜欢我,那你费尽心机替我筹谋?又是教唆我父母和离,替我换了祖宗,脱离市籍;又是九死一生,孤身勇闯州刺史府替我要科考名额的!”
他的话分明笑里藏刀。
田桑立下喉哽。
她听出孙晟说的是反话。
毕竟她从决定这么做,到这些事做成。
孙晟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她态度立刻缓和下来,讨好道:“我不是为了成全你和我云儿妹妹吗!”
这次轮到孙晟咬后槽牙了,“女侠路见不平,大义啊!”
因为田桑做了他想做却做不到的事。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现在已经被田桑狠狠拿捏了。
就在一个月前。
田桑刚穿来时。
孙晟的青梅竹马兼白月光楚云儿被一伙专门拐卖妙龄少女的贼人掳走了。
他去县衙打探消息。
就在那里第一次遇到了田桑。
她当时懵懂不知穿越事。
嘴里叫着孙晟‘帅哥’,还问他要微信。
后来,她就稀里糊涂被县令打了板子。
又稀里糊涂晕倒,撞开了一家做竹编生意的柳姓夫妻的铺门。
而那柳姓夫妻正是那起绑架大案的贼首。
然后安复县历时大半年的重大人口拐卖案就这么破了。
田桑成了功臣,也成了楚云儿的救命恩人。
更巧的是。
楚云儿竟是当朝礼部侍郎楚怀安的女儿。
她被救回来的第二天,楚家就来人宣布了她的身份,并将她接回大兴城了。
从此,他们一个是乡间商户之子。
另一个成了皇城里的高门贵女。
门第悬殊,再无交集。
而田桑做的那一切。
恰好给了孙晟一个爱情事业双丰收的契机。
将整件事梳理一万遍,结局对孙晟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可她是神仙派来拯救自己的仙女吗?
孙晟不置可否。
田桑做完这一切后,就只是留在孙晟身边当个侍女。
孙晟看不破她的动机。
这才一边读书准备科考。
一边又时刻提防她。
眼下是隋仁寿二年。
田桑要在隋朝大乱前完成避世的准备。
然这里是生产力严重落后的古代。
她就是个浑穿的古代农村路人甲。
搞基建、生活物资、防御装备……她需要很多钱。
还有最重要的,野外生存技能。
当初,有了这计划时,她就想容嬷嬷附身给自己扎两针。
因为关于生存,她好像除了使钱,什么都不会。
是个真正的脑残手残,哪哪儿都残的现代啃老流中的主流。
而那些至关重要的技能,孙晟恰好都具备。
再加上有楚云儿身上救命之恩这条线。
这便是她苦缠着他的原因。
就这么简单。
只不过,再简单,他们似乎也没法坦诚相对。
“你在吃什么?好香,我饿了,给我也来点儿!”
田桑闻到了一股清爽浸脾的味道。
四处寻摸,最后定睛在未雨身后那火堆上。
未雨腹诽这女子无礼,往主子那儿看一眼。
孙晟没说话,只看着手里的羊皮舆图。
未雨无奈,取了一竹筒给田桑。
田桑将其摊在手里一看。
只是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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