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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 22 章

小说:

回到过去寻真爱

作者:

桃源城

分类:

古典言情

我带着麻雀顺利进入教学楼,这一次虽冷清,总算不是那种静得吓人的感觉了。

上了二楼,路过教室时往里望,发现金茂之坐在他自己的座位上,我有些愣,给他发了条企鹅消息,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并没有看手机。

见文若的座位空着,我回到二楼圆形回廊处,窗台上两个练习册孤零零摊在那里。

奇怪这么久了文若为什么没回,又觉得哪里不对。

拿出手机看了看消息,发现前面在外面疯跑时跟金茂之发消息的时间是七点十分,而耽搁一段时间后,刚刚在教室门口,发得消息还是七点十分。再看上方手机时间,显示的依然是七点十分。

我点开时钟,看秒数一字一字上涨,直盯着变成了七点零一分,这才松一口气。

一会儿文若回来了,两人无心学习,便聊起了天。

文若问我周六还去图书馆吗。因为文若不爱看书,知道我经常和何雨周末去图书馆,这次何雨回家了,文若才有此一问。

我答月末了,我得回家补充供给,就不去图书馆了。

文若噢一声,说还以为只剩我自己一个人了,她愿意陪我去呢。

听她这样讲,我便说,“你这么有空的话,要不要去我家玩呢?”

文若眼睛一亮,问,“真的可以吗?”

我点点头,“当然,带你去乡村体验一下,我们去山上滑雪吧。”

文若说也很想让我去她家做客,如果今晚就去,明天一起坐车去我家就好了。可是她自己就借住在姑姑家,姑姑家上有老下有小,她和妹妹住一个房间,不太方便邀外人去。所以只能跟我约定明天相见的时间地点,再去我家。我忽然也对她家有一点好奇,想起前世从没去过她家玩的,何雨和曼曼的家倒是都去过。

何雨是初中时,我俩在校外一个女老师家同住。有次晚上我俩的钥匙找不见了,女老师又回了老家,我们没地方去,何雨就说带我去她家。她家离学校较远,她一个电话,就把妈妈叫来了,骑着电动车载着我俩去了她家。她妈妈很爽朗随和,家里只有妈妈自己住。她爸妈离婚,两人各过各的,何雨在两个家庭间穿梭。何雨妈妈特意请我吃了好吃的,我很是不好意思,在她家挺拘谨的。我还记得初中那会儿,学校厕所还都是旱厕的,在女老师家卫生间里是马桶,所以是在何雨家头一次见到的蹲坑。我家老家很穷,当然也是旱厕的。

曼曼家则是高中毕业时,她老家给她举办升学宴,我、何雨、曼曼一起空着手就去了她老家,又吃又玩的,很热闹。

我家也是升学宴时,她们都来,吃完饭在我家呆了会儿,打个牌,当天就各自回家了。

文若是没有举办升学宴的,所以我才没去过她家。想到这我就跟文若说,明天去她姑姑家接她好不好,顺便瞅一瞅她长大的地方是什么样。她说可以呀,约我明天在步行街见面,去一趟她家观光,然后再去客运站。

文若在教室放好练习册,也不背书包,直接就回家了。

我也没什么想背回家的,反正背回去也不会真的学,就也两手干干净净回宿舍。

路过食堂时,在门口看到金茂之拿着根烤肠在那吃,悠哉的样子看着莫名不太爽。我意识到自己好像有个毛病,就是见到男友吃东西不给我就会不高兴,看到他吃啥就总想抢过来自己吃。想起前世有次我在外出差,期间赶上了他休假,他于是直接就去了我出差的酒店相候。白天我上班,他自己待酒店玩,我回来他就订好了外卖一起吃。晚上无聊,他就嘴上念叨着想吃零食,想吃零食。我问他想吃什么零食又不说,就说“宝宝买零食吃”。我说不知道买什么,叫他自己买。应该是之前我买得一个辣条和烤脖他爱吃,所以才冲我念叨的吧。加上我买东西喜欢凑单薅羊毛,还有就是口味挑剔,好多东西说不吃就不吃,他揣测我心意猜不准,就干脆让我自己买,省的他出错。反正我也只是猜测,既然他没明说,那我也不管他,叫他自己买去。他问我吃不吃雪糕,我就说吃。男的就是不能跟他客气也不能叫他去猜的,简单直率两人都好。这也是跟他相处几年,我才悟出的相处之道。

不久后电话铃响,我叫他去开门就好了,是机器人送货打得电话。他“噢”一声,颠颠去门口取货。拿回来好大一包,袋子上写着小象超市,正是我之前下单的店。我觉得有点好笑,打开袋子,看到里面五大包辣条,一整盒雪糕,十几个烤脖。都是他爱吃的。莫名想起有段时间我爱吃咪咪虾条,他给我买了一整箱,上百包咪咪,直接让我吃到见到咪咪就反胃,疯狂分给同事还是怎么也吃不完。还有次给我买薯片,买了三大箱上百包,直接让我从此对薯片戒断。

酒店没有冰箱,而他买得雪糕有十根。我吃到第三根实在吃得生无可恋,见他吃了四根下去,在那吃辣条。我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生怕他一大包辣条吃光了,就快速吞掉手里雪糕,去抢他辣条。谁想还是迟了,从他嘴上夺过来一看,只剩下最后一根的三分之一。顿时生气,居然整整一包都吃掉了,整根的都不给我留,于是又摔回给他不吃了。那晚于是就没吃辣条,虽然还有整包的,但是因为知道吃不完一整包,就不愿意开封,干脆赌气不吃。明明自己心上闹着别扭,却去找男友麻烦,背对着他做出不爽样子要他来哄……逻辑大概就是“谁叫你不给我留一根辣条”,现在想想也是有点好笑。

当然,想抢男友嘴里之食,也是前世的事了。现在看金茂之吃东西,却不好做些非分举动,倒是想起肩头麻雀,本该是他的麻雀,在我这里是挺可爱的,但我总有种忧虑,怕它随时拉屎。比起抚摸羽毛的舒适感来,我更怕处理粪便,而金茂之大概是不介意的,毕竟他是养过猫的人。

说起猫,我觉得我就好像个叶公好龙的人,平时将猫狗可爱、喜欢猫狗等语挂在嘴边。可是当男友说让我养一只时,我却立刻否决。因为我没能力,照顾自己尚且困难,怎还有余力操心宠物呢。何况我居无定所,带着猫狗也太牵绊。倒是男友,在国外出差时居然养了一只小三花。他经常给我发猫图,小小猫咪,看久了觉得非常秀美。他说小猫晚上非常闹,经常在他睡觉时在屋里飞檐走壁,把他吵得好不安生。有时候还会往外乱跑,怎么叫也不回,不去管它,自己倒跑回来了。又有时候看小猫肚子大,怀疑小猫怀孕了。后来他回国,小猫他就送人了。我问他不会不舍得吗,他却很淡然,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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