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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第四十七章

小说:

住手!别买盗版游戏[反穿]

作者:

而楚

分类:

衍生同人

是夜,中秋月圆。

“姑姑!”

“这个小兔子面具好看吗?嘿嘿。”

姜萤眼前突然跳出一个毛茸茸的兔子面具,她不由得一愣,才发现自己站在热闹的街道上。

人潮熙攘,银藕举着面具,在她面前雀跃着。

“好看。”姜萤笑了笑,自然而然地掏出荷包,把银两递给卖面具的小贩。

“呀!我不用姑姑买。”银藕嘟起了嘴,“我自己有月钱。”

“小朋友的月钱就留着买零食吧。”

姜萤刮了刮银藕的鼻子,取下另一个兔子面具,递给不说话的金茄,“你喜欢兔子吗,还是要别的?”

“奴婢都行。”金茄抿了抿嘴,接下兔子面具,低低道:“谢谢姑姑。”

“姑姑……”

捏着兔子面具,金茄像是终于鼓起勇气,想说些什么,“你……你没事了吗?”

“我没事啊。”姜萤埋首在小摊里,侧头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金茄摇摇头,什么也没说。

但她把兔子面具像宝贝一样往怀里揣了揣,目光闪烁。

“你呀。”

姜萤以为金茄不喜欢兔子面具,却又不好意开口,忍不住揉了揉金茄的小脑瓜,“喜欢什么就要说,知道吗?如果什么也不说,就错过啦。”

她的家长姿态十足,小茄子和藕也就十三四岁,比她小了快十岁,自然都是小朋友。

姜萤顺着街边一家小店一家店地逛过去。

灯火璀璨,路边张灯结彩地迎接着月圆时刻,美得像一场梦。

她在这家店买两个发簪插银藕脑袋上,那家店买个项链戴在金茄的脖子上。

惹得两个小孩儿高兴得眉开眼笑。

她好像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又这么放松了。

那是一种沉痛和疲惫一扫而空的感觉,纵使她有些想不起来前段时间是什么事让她那么累。

唉,果然官不是好当的。

估计是她这个掖庭宫令要管的事太多,累到了。

姜萤摇摇头,为自己的劳碌命感到惋惜。

她在做荷包的摊子上挑挑拣拣,想买个特别一点又不那么贵的荷包送孟延祈。

过节了,哪怕顶头上司不需要,她也得表示自己的心意,这是为奴为婢的基本素养。

宫中生存如同宦海沉浮,一个不留意,就会失了搏得圣心的机会呐——

姜萤左看右看,挑中一个黑底红边的香囊。香囊上绣着卷云勾连雷纹,很是古朴大气。

“老板,这个多少钱?”

“哎呦,姑娘好眼光,这个香囊最是适合送心上人了。它是丝绸刺绣,镶了金箔和绿松石,下面挂的坠子也是上好的翡翠嘞,今天过节,只要10贯。”

老板笑口一开,眼角眉梢都是钱的味道。

“10贯?”

姜萤咂舌,她每月俸禄也不过3贯,哪买得起这么贵的香囊。

她悻悻地放下荷包,心里默念——

陛下,不是老奴不给你买,实在是你给的月钱太低了!

“我竟不知这云州城有如此贵重的针线,小小一个,抵得上寻常农户两年的吃穿用度。”

姜萤身后传来一声淡笑。

她回头一看——

果然不能蛐蛐人!

她前一刻还在哀怨孟延祈给的月奉太低,下一秒他人就出现了。

似乎是因为不想太过招摇,孟延祈没穿玄色龙纹服,只简单地穿了一身带着红边的黑色锦袍。

他好像心情很好,常年散下一半的头发被他高高束起,远远看上过去,仿佛某家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不像王,反倒像横枪跃马的将军。

“这……小人有眼不识泰山!”

“您若喜欢,尽管取走!小人分文不收。”

烛国以黑为尊,寻常王公贵族都不能穿这黑衣。

店老板一路看着姜萤三人到处溜达,看什么物件都新鲜得很,以为是哪家不常出门的贵眷,想敲上一笔。

哪曾想,惹上了不能惹的人。

“你这般见钱眼开,想必眼里满是财宝。”

“不如剜下来,让孤……我看看,是金子做的眼珠,还是翡翠。”

孟延祈把玩着香囊,语气轻描淡写。

酒窝在他脸颊绽开,显出几分凶顽妖异。

“……我突然有点饿唉,要不去吃东西吧。”

姜萤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狗胆,拽上孟延祈就往店外走。她怕再晚一步,店老板就要血溅当场。

孟延祈说剜那就是真的剜,可不会闹着玩。

而孟延祈果然是心情很好,任由她拽着,丢开香囊,没再试图用店老板的眼珠下酒,只道,“再有下次,立斩。”

“小人再也不敢了!”

店老板如蒙大赦,试图把香囊塞给金茄银藕,两个小姑娘轻哼着把脸撇朝一边,拒不收受贿赂。

姜萤像个没头苍蝇似地拖着孟延祈穿过人潮。

她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仿佛她曾经也这样没轻没重地拽过他。

指尖传来的温热触感,好熟悉。

“买的香囊哪有自己做的有心意?”

人群里,孟延祈的声音清晰地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如果我是收礼的人,一定是希望收到对方亲手做的。”

“陛下高估奴婢了,奴不会做针线活。”姜萤脸皮很厚,哼哧哼哧地,很是理直气壮。

她明明该怕他的。

他是烛国最可怕的暴君,她却像是身体里多了个胆,不知道什么叫害怕。

“唉。”

孟延祈很不失望地叹气,仿佛早就料到了她的反应。他扬起下巴点了点前面热火朝天的小店,“你不是饿了吗?吃不吃炙肉。”

姜萤顺着孟延祈的目光看过去,一旁的烤肉摊上早就支起了青铜炙炉,炭火噼啪作响。

摊主把腌制好的肉用铁钎串起,油脂滴落在炭火上,浓烟里都带着焦香。

哇!好香。

姜萤眼放精光,猛猛点头:“吃!”

比起吃肉,金茄和银藕更想吃甜甜糯糯的蜜渍枣脯,于是等炙肉上桌的时候,两小孩儿跑去买蜜枣,撒欢得不见了人影。

只剩姜萤和孟延祈坐在四四方方的小木桌两边,脸对着脸。

姜萤把盘子里喷香冒油的炙肉往孟延祈面前推了推,谄媚笑了笑,“陛……陛下,你吃。”

好尴尬啊,和顶头上司挤在一个小桌上。

孟延祈应该从来没有在这样的小摊子上吃过东西吧?他和这个摊子完全格格不入到了极点。

姜萤对前一刻见肉眼开的自己感到懊恼。

早知道就不吃了!

“不必。”

孟延祈把炙肉推回给她,“孤不爱吃这个。”

那意思是……

他知道她爱吃?

“你吃吧,孤等你。”

似乎是感受到她的尴尬,孟延祈侧过身,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望向街对面的河岸。

姜萤小小地舒了口气。

她把炙肉裹上盘子边炒香的芝麻,再沾上碾碎的酸梅酱——

好吃!

姜萤的眼睛亮了

她以为炙肉会是辣辣的,但是这肉是用盐、花椒和茱萸做的调料,辛香味很独特,更凸显肉质本味。

但她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

吃这样的肉,不得来点什么冰冰的,甜甜的,摇一摇会冒气泡的水吗?

“老板!”

姜萤抬手,她想喝的东西名字就在她嘴边,几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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