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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旧事

小说:

汴京小酒楼

作者:

熊阿猫

分类:

现代言情

赵姝进门看到屋内圆几上已经摆好了几样清口时蔬,视线下意识便去寻近日家中时常出现的食盒,那食匣果然被小心置在了一旁的边柜上,旁边是完整揭下的封口柬,与前几日的一起,摞成一叠,压在了一把精致的双股银剪下。

那把银剪是望舒他阿爹亲手所制。

赵姝家祖上就是开绣坊的,她自幼便与家中姊妹跟随长辈一道学习刺绣,在一众姊妹中数她天赋最是惊人,当下时兴绣法她信手拈来,自她手而出的画绣惟妙惟肖,仿自古画但神韵丝毫不输。

自打她的过人天分展现,赵家绣坊的绣样卖价不仅水涨船高,内行也纷纷吹捧说“赵家这代必有文绣院之才。”

文绣院汇集当今世上顶级绣工三百人,专为皇室和达官贵人绣制服饰和绣画,而赵姝志不在此,给皇家绣花与给路人绣花,与她而言没有任何区别。

就是此时,在绣坊窗前绣样的赵姝与骑着高头大马路过此处的林昌只一眼交会,两人便认定了终身。

彼时林昌已接了任命,不日便得赴任通判,赵姝她阿爹心有不舍,不舍女儿远赴北方,也不舍她这一身技艺就此埋没,是林昌与叔伯阿爹共谈,允诺绝不会负她,更不会让她放弃刺绣,这才换来父辈的松口。

随着林昌赴任通判后,北方气候不似汴京,天更凉布料也更厚,她想给他添两件衣裳,剪裁布料时,因着柄短,剪裁费劲的交股剪剪柄磨破了她的手。

手,是她全身上下除了眼睛之外保护得最好的部位。

身为绣娘,手是需要日日保养的,不仅不能干粗活重活来保持骨节匀称,手指灵活,还要时时养护,保证手部皮肤的柔滑细嫩,以便于分线劈绒,将普通的丝线分成更细的线来使用,也防止在刺绣的过程中由于手部过于干燥粗糙损坏丝罗锦缎的光泽。

赵姝看着虎口处沁出的血珠一时愣了神,而不远处的林昌却已经惊惶失措地冲过来捧起了她的手。

小心翼翼地给伤口上完药之后,他并没说什么“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之类的话,只叫她先安心休养几天,以后如果还需要裁剪布料的话就喊他,教给他怎么做,他来做这些工作,然后带走了那把剪刀。

又过了几日,林昌神神秘秘地递给她一副木匣子,满脸兴奋地让她打开瞧瞧,赵姝打开匣子看到的便是那把银剪子。

一把崭新的银剪子,是她从未见过的式样。

剪身由一体变为双叶,中间以旋钮式固定,剪刀头部修长,形似柳叶,把环小巧秀气,剪裁起物件儿来,不仅好操控了,更是省力不少,用起来比之前方便了很多。

见她喜欢,林昌喜出望外放下悬着的心来,跟她说这是自己研究了好几天才研究出来的新样式,光是图纸画了又改的都有一摞。赵姝这会儿才发现,他手上新添了几道伤口,有一遍遍改进设计时伤的,也有打造成型时伤的,心疼和欣慰混杂起来,心情复杂。

刹那间,她好像明白了她自己对于刺绣这件事的追求是什么,既不是为皇家刺绣,也不是为买家刺绣,而是为爱人刺绣。

人各有志,她爱的人穿她刺上绣样的衣裳,就是让她感到高兴的事。

“母亲,今日的菜式可合您的胃口?”林望舒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赵姝扭头看向声音的源头,鲜衣怒马的身影背光走来,身姿矫健步履轻盈,面上噙着淡淡的笑意,恍然间似乎与记忆里那个从绣坊窗前打马而过的少年重合起来。

“这菜看着就让人喜欢,咱们一起吃吧,也给我说说你最近新结识的朋友。”赵姝身体底子差,时常需要佐以汤药,以至于胃口不佳属于常态,在北方时,夫君林昌和幼子林望舒隔三岔五便会带些新鲜玩意儿回来叫她尝鲜,哪样她若是愿意多吃上一口,两人便会兴奋的连买好几日,直到她再也不想吃。

林望舒夹了一块精致糕点放到她面前的小碟里,看向她的杏眸里满怀期待,像他儿时那般,赵姝再也忍不住笑出声,“这家酒楼的菜做得确实好吃。”

母子二人吃过饭,林望舒仔细地拎着放在边柜上的食盒回了房,赵姝不由想起夫君休沐一家人一起吃饭时的场景。

那日林昌傍晚回府,她告知为庆贺他休沐,儿子去汴京城数一数二的酒楼买酒菜去了,两人在屋里等了许久,才等到林望舒和小厮一道拎着食盒回府,本欲打趣几句,看到侍女布好的菜色却也把打趣之辞抛之脑后了,林昌瞧她对桌上菜式感兴趣,眼前一亮,也顾不得等望舒,催着仆从动作快些便拉着赵姝一道围坐在桌前了。

林望舒回房换了外衣穿了件便捷衣裳才来,看清桌上菜品时,也有一闪而过的诧异。

多了几道菜,并且这些菜不是他点的。

他原以为他去丰乐楼这件事悄无声息,最起码小掌柜不知情,现在看来,自己早早就已经暴露了呀,而这几道菜式却意外的合口味,一看便知选菜是用了心思的。

看到现在不似儿时娇憨,愈发一本正经的林望舒,望着桌上菜品时露出的一抹也许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柔和笑意,赵姝和林昌不禁诧异地对视了一眼。

自回到汴京,一家人难得有聚在一起的机会,林昌讲了一些在司天监的趣事来逗乐,林望舒也说了一些治水游历的见闻,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饭后,赵姝评价说那道姜芽鸭很合胃口,嫩姜芽清新,鸭肉软烂,两者在一起配合得相得益彰,是她从未吃过的味道,即便平日口味清淡,也觉得这菜有滋有味但并没有口感过重之感。

而林昌最爱的是那碗鹌鹑馉饳,虽端上餐桌时已经只剩温热,但口感仍然极好,馉饳皮筋道不烂,鹌鹑馅弹牙不腥,汤头入口便知是炖了有些时候的清甜骨汤。

他吃过不少馉饳,馉饳对他有特殊含义,但平心而论,这碗实属他吃过最好的馉饳。

今日之前,他从没想过大酒楼也会卖价廉的馉饳,小时候市坊边角常见支着小摊卖馉饳的小贩,只需了了几钱便可吃一碗,只是皮薄也没什么馅,在清水汤里零星漂着几只,但胜在一碗热汤一个瓷碗,捧在手里热乎乎的,吃到胃里暖和和的。

后来求学时,在学堂结识了老友徐阑雨,他平素是最爱在下学之后与那些学子一道出去吃喝的,也曾喊过他一起,但他更愿意留下多温会儿书,久而久之那些学子便不会再叫了,只是徐阑雨回来时,有时会给自己带一碗馉饳,还要说什么看墙角卖馉饳的老翁可怜,只盼他早些归家才买的。

后来,两人熟悉了,徐阑雨与旁的学子外出频次也少了很多,又闲不住,便日日念叨要他多加走动身体才不会垮,于是偶尔读书读的目眩之时,两人便会在学舍外散步,他总会掏出几文钱在手心里掂,边掂边说“老翁可怜啊,若是多卖一碗馉饳,他便可以早一点回家,您行行好吧。”

明明是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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