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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 6 章

小说:

贪犬

作者:

柿子竹

分类:

现代言情

《贪犬》全本免费阅读 ggdowns.cc

掐了烟,于南吐出最后一口烟,转身取下挂在门把手上的休息提示牌,拉开门,进了便利店内,暖气瞬间将他团团围住,如同让人情不自禁沉迷进去的糖衣炮弹。

但于南从始至终都格外清醒,他身上的冷气还没散。进到收银台内,放下隔板,视线随意顺着玻璃窗往外一瞥,他就看见那团烟雾被风阻隔着,还未散去,而烟雾中央的狗也还蹲在原地,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在跟着他。

于南想,鬼缠着他是最坏的决策,他不怕鬼,鬼才应该怕他。

他插在侧兜里的手指蜷缩了下,停顿两秒,从兜里勾出来板止疼药,他扣出来一片扔进嘴里,面无表情地把药片咬碎,任由苦得人神经阵痛的气味在口腔内铺满。

吞咽下去。

烟雾终于散了,而在烟雾散了的前一刻,于南看见那只狗回头了,直觉告诉他,那只狗在盯着他看,再光明正大地偷窥他,在观察他。

于南收回视线,接着做手头上的事,情绪没受这诡谲一幕的丁点儿影响。

他一如既往地淡定自持。

迟雾悄悄抹了下眼泪,恶狠狠地骂了句:“狗男人,你趁现在多享福吧,等我有实体了,就立刻马上掐死你!”

他骂完,又开始不受控制地下压嘴角,双眉扭曲得像下一秒就要牵引着其下双眸淌出来两行泪,但他忍回去了,还打了个不合时宜的嗝。

他现在又饿又委屈,打哪门子嗝啊。

迟雾心情坏极了,却还是要老老实实地回到便利店里去。总不能因为一个狗男人就忘记死守阵地吧,至少,一个就够了,别再多了,于南早晚会腻歪的,到时候、到时候他就顺势把狗男人踹飞,自己美滋滋地躺到于南怀里和他扯着嗓子哭怨。

迟雾觉得自己特心机深沉,还是个热衷于演戏的人精,他已经想好躺在于南怀里的时候要先把话说完,然后再让眼泪一点点地掉下来,他还要抓着于南的手指,假装不想让他察觉到自己哭了,把脸藏起来,然后偷偷摸摸地把于南的手指放到自己脸上,让他好好摸摸自己有多难过。

甚至委曲求全到哭都不敢光明正大地哭。

迟雾在内心小剧场里排练了两遍,用一场苦情戏给自己哄好了,又屁颠屁颠地进便利店里去了。

迎宾铃再次响起。

迟雾期待于南能因为这一声抬头看一眼。

但于南只是专注地看手上的书。

迟雾凑近看了一眼。

是一本高数书。

他只简单扫了两眼就觉得头脑发胀,感觉下一秒就要被密密麻麻的数字符号化成的麻绳给勒紧脖子,窒息晕厥过去,他连忙别开眼。

果然,这么多年,他还是不爱学习。

其实他对数学挺感兴趣的,但不知道因为点儿什么,可能是骨子里就刻着“难成大事”四个字,哪怕他想钻研一下老师课上布置的数学题,也会在忍耐眩晕感紧盯题目两秒后自动放弃。

迟雾觉得,如果有人想谋杀他,都不用特意花大价钱去买迷药,直接把数学题印满一张A4纸,然后吊他脑袋上,他直接一晕到十个世纪后,说不准后人还能拿他的骨灰当上等迷魂药呢。

这么一想,迟雾觉得自己还是蛮牛逼的。

骨灰级牛逼!

可就这么一个对于他来说是迷魂药存在的高数书,于南看得津津有味、万分入迷,甚至有顾客过来结账,他都手脚更麻利了些,只为快速回到书海里去。

“咕噜。”

迟雾的肚子叫了一声。

他低头看了眼肚子,唉声叹气,抬手揉了揉肚子,缓解潮海般将自己淹没的饥饿感,他感觉自己现在能把全世界的数学书都当成香脆小饼干生咽下去。

迟雾瞪圆了眼睛看向高数书,试图让自己就此昏迷过去,摆脱饥饿,最好还能一晕就晕个三年,直接让他无痛获得实体,然后去咬于南的手背,让他找狗男人,咬死他。

可到底本能控制躯壳,他的视线下意识偏转成一条弧线,而落点被他强行控制在数学书上,最终,降落点被身体系统设置在了书页数字上。

也是这么一看。

迟雾才发现——

诶?

于南从刚开始到现在看这书看了两个小时,怎么还是在这页。

还未来得及深思,眩晕感袭来。

迟雾还特意瞒着家里去看过医生,想治治他这个晕数学书的病,他和那医生唠得还行,听医生说,像他这种症状的人不少,晕数学书多半是心理作用,因为对数学这个科目感到厌恶,而引发的自我催眠式心理性疾病。

那个医生给迟雾做了几个测试,还说迟雾是他职业生涯里见过的对数字最敏感的数学厌恶症的病人,这也导致他受的罪要比寻常病人翻上几倍。

后来迟雾开了几副药,却只吃了几天,就被他妈发现了,药被扔进了垃圾桶里,被快速清理出去。

他妈认为这不是病,没必要治。

迟雾也发现了。

每次他表现出对数学的厌恶时,他妈反而会抱着他亲他额头,温柔地哄他,告诉他没必要勉强自己,还说他从小就不喜欢数学,都十几年了,习惯就好了,还说他别的方面的优点也很明显。

比如说他钢琴弹得不错。

可迟雾坐在钢琴前听老师讲课的时候,手指摁在黑白相间的个个琴键上,他总觉得,好像这一切,没那么有趣。

他觉得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三分钟热度,他妈说他小时候喜欢的,他现在都觉得一般,甚至深感无聊。

迟雾又美滋滋地想,大抵他这辈子唯一不三分钟热度的就是喜欢于南,如果他小时候就见过于南,那他也有信心保证,他肯定会从刚长出牙的年纪就喜欢于南直到以后成了佝偻背的皱纹老头,直到躺在床上无力地死去,直到最后一丝对世界的感情都被剥夺。

迟雾把视线偏移更多。

直到于南把书合上,他才松了口气。

迟雾重新看向于南,发现于南脸上的表情有些难看,甚至称得上苍白,一如迟雾看了数学书后的反应。

于南揉了揉太阳穴。

果然,他不是学数学的料子。

深吸了口气,于南翻开高数书的封页,看着第一页写在“高数”两个大字正下方的他的名字。

这页上写着的“于南”两个字一笔一划极其舒展,可以看得出当初那个人写字时写得又慢又仔细。

于南盯着这两个字看得出神。

这时,迟雾才发现这本书的书页泛黄极其严重,像是翻了有些年岁了。

而这本书的出版日期更早。

是六年前出版的书。

于南伸出手指缓慢摩挲了下“于南”两个字,仿佛是在摸当时写出这两个字的那个人,他漆黑眼睫低垂着遮住眸中情绪,让人有些看不透。

迟雾看了眼那两个字。就着于南的神情,他也能猜出来,这字绝对不是于南写的。

迟雾酸溜溜地想,写的真丑。

应该是那个狗男人写的吧。

他俩倒是爱得情深意重。

迟雾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可笑,才三年,于南就移情别恋了,移情别恋也就算了,毕竟人类世界总是格外惧怕寂寞,成年人也总是通过各种手段来想方设法地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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