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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 5 章

小说:

贪犬

作者:

柿子竹

分类:

现代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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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走廊走到尽头,才看见一缕从顶上透进来的微光,那是一个极其陡峭的楼梯,迟雾顺着楼梯往上爬,他数着台阶。

八十六层台阶,每节台阶极其细窄,空间逼仄,还要不时转弯,才走到个正对着玻璃门的空间里,而那光亮就是从玻璃门外挤进来的。

推开门,一瞬,寒风席卷着吹刮迟雾的头发。

大街上人来人往,匆匆而行,没人能注意到这个站在门前的鬼。

“还怪热闹的嘛。”迟雾嘟囔了句。

这确实和他想象中的地狱不大相同,简直就是现实世界的复刻版本直接搬过来用了,这场景自带的熟悉感真实的让迟雾觉得有些不自在。

这儿的气候似乎也仿照着迟雾所熟悉的哈市。

冷得让他这个只穿着病号服的鬼打了个哆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迟雾一抬眼就看见对面的便利店,落地玻璃窗将便利店内的一切都清晰地展现在接到上行人的眼里,而正站在收银台内的于南也被尽收眼底。

于南耳朵上戴的助听器是出狱后新买的,最廉价的类型,呆笨的形状戴在耳朵上不大好看,但配着那张清隽的脸,总是让人不自觉地把助听器当作是个无伤大雅的蓝牙耳机。

迟雾走到对街去,站在窗前,隔着一道窗户凝视着于南的侧脸。

他看见一个顾客买了几袋零食,付了钱后对着于南笑。

很让人讨厌的笑。

那位顾客走出便利店,挂在门上的迎宾铃被风吹出急促的响声。

迟雾的视线紧紧跟随着他,直到那位顾客在接到转角处和恋人碰面,两人牵上手,迟雾的表情才缓和两分。

迟雾重新扭回脑袋,接着看于南在店内忙碌的动作。

他从来没见过于南这副样子。

当年于南遇见他的时候,已经辞去了工作,而在那之前,于南自学了心理学,考下了相关证件,在一家心理医院工作了两年。

于南谈论起这些时总是轻描淡写,就好像曾经的一切都是时间走过时顺带着留下的几行字,无足轻重,那时候的他万分温和,但总少了两分该有的人味儿,好像真正的他早已死去,只剩个躯壳留在世界上,依靠着固有的程序吸引迟雾爱上他。

现在的于南好像有那么一点点点点的变化,面对顾客时他脸上总是挂着抹淡笑。迟雾虽然不爽这笑不是对着自己露出来的,但还是盯着不舍得眨眼睛。

迟雾蹲在路边,被风吹得直哆嗦,也还是依旧□□在那儿。

反正他已经死了,不能再死一回了。

既然冻不死,再多冻一会儿怎么了。

直到便利店内的顾客全部走出去,迟雾才慢吞吞地站起身,从玻璃门穿到便利店内。

在他踏足这方空间那刻,分明没风刮过去,迎宾铃还是莫名响了一声,脆灵灵的声响在安静温暖的室内飘荡,于南顺势抬头看向门口,却未见半分人影。他嘴角弧度稍顿,盯着还在小幅度晃动的迎宾铃看了数秒,又扫了一眼关合紧密的门,才淡淡收回视线。

于南的唇角上翘了个微不可见的弧度。

于南手里拿着账单,正在上面勾勾写写,计算收银,他的字体偏瘦,和他这个人一样,扁长而瘦削,但于南的肩很宽阔,腿直且长,在普通不过的灰白色员工服穿在他身上也有种与众不同的气质。

他这样的人,注定没法让人忽视。当初迟雾就是见他第一眼就心头莫名收缩了下,而后剧烈而不容忽视地跳动了上百下,被宣告了一种叫做“一见钟情”的罪名。

迟雾隔着收银台,伸手去碰了下于南拿着笔的那只手,他又对这种幼稚的游戏上了瘾,逐渐增加手指的数量。

一根、两根、三根……..

最后,他就像是踮着脚尖跳芭蕾的舞者,将右手五根手指的指尖都轻轻地落在于南的手背上,那种似抓似碰的手势给他一种错觉,仿佛只要他一会儿能快速把手掌压下去,他的手指就能听话得轻松钳制住于南的存在。

迟雾也确实被这种错觉迷惑了,他按着脑袋里的第一想法去做,可结果就是他的手掌一遍遍穿过于南的手掌落在桌上,然后被迫停止那不切实际的幻想。

“才一天呀,还有一千多天呢,怎么熬啊。”迟雾顿时觉得眼前一片发黑,未来都看不见任何曙光。

早知道。

他早几年死好了。

迟雾就蹲在收银台旁边,盯着再次进来的顾客来回徘徊挑选商品,也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于南对待每个人的神情态度。

他倒要看看究竟是哪个奸.夫。

而于南,则不动声色地看了眼冰凉一片的手背。

那只鬼摸了他的手。

他意识到这件事,神情瞬间变得稍显冷淡,嘴唇也紧绷成一条直线,来结账的顾客看着他的表情稍显局促,快速亮出收款码页面,原本想让他往装关东煮的盒子里多舀些汤,也没好意思说话。

离开便利店后,顾客才觉得自己身上若有若无缠绕着的冷气就此散去,但分明外面更冷,可他就是觉得至少这种冷不是那种阴测测让人无法忍受的冷。

迟雾严格执行监督任务,但他就蹲在那儿,鼻息间从始至终萦绕着关东煮的香味,就像是在吊着他的一口气,他自从自杀后应该有……..反正就是好久好久了,都没吃过一口东西,更何况迟延宁把他送到疯人院后,那儿给他这个“疯子”准备的吃食都是清汤寡水的萝卜汤,再不就是干干巴巴的大米饭,当初刚进去的时候,迟雾可是听了一耳朵护工闲聊,他们一个月工资简直天额,原来都是克扣他们的伙食钱来的。

迟雾很久没过过一顿好的,现在看着暖锅里咕噜咕噜冒泡的热汤,无可忍受地吞咽了下唾沫,喉结上下滚动好几遭,都没能压抑下一瞬升腾上来的饥饿感。

但关键是——

他只能看不能吃啊。

这儿的所有东西他都碰不得,他怎么吃啊。

食物刚落到肚子里,就直接以自由落体的形式快速降落,说不准还能从他的脚底掉出去呢。

他根本就吃不了东西啊。

迟雾确认了,这儿就是地狱。

虐待鬼,不让鬼吃饭。

民以食为天,鬼也是良民啊!

这不纯纯要他这个小鬼生不如死吗。

迟雾咬了下舌尖,骗自己这是红烧肉,但怕疼,又舍不得咬得太重,只敢用齿尖温吞地磨了两下,可这只会让他更加无法忽视嘴里的空虚感。

如果于南现在跟他舌.吻,他肯定就能忍住了。

迟雾脑袋空空,除了于南还是于南,他双手撑腮,漫无目的地遐想,从记忆里扣出曾经和于南接吻时的感觉,可到底是好久之前的记忆,到底还差了些滋味,迟雾觉得有些难捱,他现在甚至记不起来他买遇见于南之前都是靠什么找乐子的。

赛车?打架?还是什么别的东西。

迟雾统统不记得了。

他的记忆十分模糊,像被一层层白纱布缠住的缺口,他想复原,就要先掀开纱布,却又被束缚住笨拙的四肢,他无从下手。

以前于南好像挑起过这纱布的一角,让他做了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在梦里他还是迟雾,却不是他这个迟雾,而是孤儿院里没人疼没人爱的丑小孩儿,龟缩在角落里玩泥巴也能玩一下午。

迟雾正盯着地面发呆,就看见一双脚从自己视野里路过,出现几秒又利落消失。

忽然意识到那双脚的主人是于南,迟雾噌得站起来,就看见于南推开门出了便利店,怀里还抱着个封好口的纸袋,他熟稔地给便利店挂上休息的牌子,然后走到隔壁的快递驿站里,叩了叩门,推开,走进去。

迟雾连忙跟进去。

于南把纸袋交给驿站里负责邮寄快递的工作人员,弯下腰在桌上填写了张必需的信息单。

工作人员打量了下纸袋的薄厚,又在手里掂了掂,简单估摸着重量,例行询问了句:“邮的是什么东西?”

于南如实回答:“照片。”

“地址确定是这个哈。”

于南看了眼,“确定。”

迟雾凑上去看,就是电话里那个男人给出的地址。

照片。

给他邮什么照片。

迟雾又注意到于南填写的寄件人,不是于南,而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安丁。

迟雾确定以及肯定,于南这辈子只有“于南”这一个名字,这个“安丁”只可能是于南和那人接触时使用的假名,或者是什么特别的、独属于两人之间的称呼。

迟雾直接否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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