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寨大堂内聚了二三十人,有些昨日没在的,还未见过徐秀,纷纷交头接耳议论,多是在猜测徐秀的身份。寨主席位在九阶高台之上,对座下的噪音也不加制止。
“昨日之事,徐兄弟考虑得如何?”陆云峰坐在虎皮石椅上,居高临下。
“徐秀少决,尚无法给陆兄答复,待回程之时再来拜访,届时自会回告。”徐秀道。
陆云峰走下台阶,来到桓清面前,捋了下胡子,笑问:“姑娘昨夜休息得如何?可曾安睡?”
桓清故作娇羞却不答话,只握住了徐秀的胳膊,朝他身后退了退。
胳膊上的触感不由令徐秀想起了早上的事,心中有些憋闷,面上笑了笑,拱手道:“时辰不早了,我们就不多打扰了!”
一个土匪对徐秀如此殷勤,要么是想拉他入伙,要么就是要借他牵线,做官匪勾结牟取暴利之事。但徐秀在桓清心中已如渊渟岳峙,高洁如玉,自然不担心他的做法。唯一担心的是,若徐秀并不就范,陆云峰会怎么做……
好在,他今日尚能信守承诺,送他们下山。马还是原来的马,随身的衣物银子也分毫未动。
桓清将翡翠银链之事告知徐秀后,他想起了两年前郡丞冯泰携夫人回乡探亲被劫一事,似乎也是发生在这附近,会不会二者有什么关联呢?
“我猜,容连当年犯了人命官司逃走后正是投奔了腾明山,他为了立投名状,不惜出卖了冯泰的家人,这才得了一笔钱回乡做生意!”桓清勒马停住,说道。
“不无道理,若真如此更是活该了。此事日后再寻机会求证,赶路要紧。”
言罢,身后由远及近传来一阵马蹄声。徐秀心道不好,莫非是陆云峰反悔了?
“你们没事就好。”杨寒骑着头毛驴,正朝他们奔来,那毛驴鼻子喘着大气,被主人勒停。
“你说你们赶路这么急做什么,我都来不及提醒你们这小路的山贼!”
既然知道有山贼还特地赶过来,就为了通知他们?不怕自己也遭毒手吗?
“多谢关心,只是我们昨日出发,杨兄现在才来通知也着实晚了些吧?”桓清调侃道。
杨寒挠了挠头,嘿嘿笑了:“我这头驴跑得慢,昨日太晚了我也不敢在这地方待呀,只好一大早赶来。”
“萍水相逢兄台却能如此仗义,承蒙有心,多谢了。”徐秀道。
徐秀本欲给些银子表示感谢,但杨寒坚决拒绝,自称虽好美食,却并不贪图银子,何况此等仗义之行若以银钱酬谢,便是小觑了他。
不畏人言,不图名利,最主要是脸皮厚,徐秀说此人应非凡俗,言语中不无佩服。二人来了兴致,聊得投趣,便尽道天下大势。但毕竟徐秀乃狷介之人,一心还居田野,无意深交,告别之后,亦不言再见。
桓清随徐秀纵马急驰了十几里,突觉心口有些刺痛,勒马停了下来。
“累了?”徐秀问道。
她捂着胸口喘息着,过了一会儿才觉得心口没那么疼:“没事,可能赶太急了,吸了凉风。”
徐秀怕累着她,刻意放缓了行速,结果等到城外时天却黑了。如今城门已闭,二人只好先在城外下榻稍歇,待到次日清早再进城。
祁国国都恒城,繁华盛名由来已久,帝都城门高大,三层高阁惹人仰望,石刻的“恒城”二字雄劲有力,印着对国之命脉长存的期许。城中种了许多紫花泡桐,除此之外便是杨柳居多,大路比东翎的桐城还要宽敞。
日出天明,薄雾渐消,早上的恒城已经开始热闹起来,面摊粥店和馒头饼铺蒸腾的热气,让冬日的街道变得暖洋洋的。桓清闻着香味,来了食欲,在面摊叫了碗热腾腾的面,而徐秀却只要了个馒头就着小菜啃着。
“热了就解掉披风。”徐秀早吃完了馒头,看她吃得额上都起了细汗,便递上了手帕。
桓清却只用手背擦了擦额头,哼哼两声:“这一冷一热的,你不会是想让我得风寒,然后趁我生病好欺负我吧?”
徐秀摇了摇头轻笑一声,起身道:“你慢点吃,我去取个东西,等我回来。”
“快去快回,这地方我不熟,走丢了我可找不到你。”桓清摆摆手,继续吃着面条。
许久未曾回到恒城,彼时走得匆忙,在陶书斋订的一方砚台一直未取。今日回来,却依旧熟门熟路,那店老板也依然记得这徐公子,仍将他视为贵客。
徐秀的恩师刘宪之乃当朝中书令,身负才学名望,对他也尤为照顾,此次进都自然免不了要去拜访,而这砚台便是最合宜的礼物。只是刘公对于他正当青春年华既不娶妻亦不入仕一事颇有微词,这次多半也要令他头疼。
他与店老板又寒暄了几句,举步回走。面摊已经换了一批客人,而方才桓清坐的长凳上只余下青白色的披风,人却不知何往。
“方才坐这儿的姑娘呢?”
“被人带走了。”老板不咸不淡道。
被人带走?光天化日,一个姑娘被人带走,他竟是这副表情?他明明知道她是和他一起来的,如今却看着她被别人带走?徐秀揪着那老伯的衣服怒目质问。
“公子误会了,我看她与那人有说有笑,应该是认识的。”
他狐疑地瞪着老伯更加不解了,她初来恒城,怎么会认识什么人,总不至于这么巧遇到彭渊吧?
“那人是何模样,多大年纪?”
面摊老伯拍了拍他的手背,安抚道:“那男子大概和公子差不多年岁,后来那姑娘似乎是犯病了,晕倒之后就被那人急急忙忙带走了,想必是就医去了,公子还是尽早到附近医馆问问吧。"
犯病?他们朝夕相处半年何曾见她有过什么病,不会是那人暗使了什么手段吧?徐秀见他神色坦然不似有假,暂且信了他的话,只是除了彭渊她应该不认识这恒城的人,会是谁呢?他将砚台放进包袱,牵着两匹马便匆匆去寻人。
徐秀刚一转身,却被一个蓝衣女子拦住了去路,那女子身姿妖娆,脸也生得美艳倾城,梳着繁复的妇人发髻,身后跟着两个家仆。
“徐公子,一别经年,不会是已经忘了我吧?”女子妩媚含笑,兰舌轻吐。
徐秀牵着两匹马不便离手,只是口头上礼貌道:“月夫人别来无恙。在下正有急事,请恕失陪。”
“方才在楼上我可是看得一清二楚呢,那人的样貌我记得,我见他抱着那姑娘朝那边去了,不如我陪公子去寻人。”
“真的?那就太感谢了。”
路上行人和做买卖吆喝的人越来越多,二人走街串巷,询问了多家医馆,都说不曾见过。他停在半路思索着,莫非带走她的人并不是要救她而是另有其他打算?或者根本就是起了歹心,毕竟一个晕倒的漂亮姑娘……
徐秀不敢再想下去,内心焦躁,手指发抖,一时失了主意。
那位月夫人说道:“事无线索并不意味着是坏事,公子不必如此心慌。你不是擅作丹青吗,且先随我回家将那人的样貌画下来,我派下人们多方打探,人多岂不快些?”
徐秀点了点头,在想到更好的办法前只有先这么做了。
秦月早孤,不知什么机缘搭上了当朝皇叔——信王元昱,颇得其眷顾,信王还将这朱楼豪宅送给了她。又因为生就一副好相貌,得以经常出入一些名流宴会,结交了不少权贵,虽混迹其中,但名声并不算好。昔日,徐秀曾在诚王的宴会上见过她几次,并没有多少交集,他没想到秦月竟如此热心帮他,对她也渐渐有了些好感。
那朱楼高三层,回廊之后华亭草木,美不胜收,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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