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程文修的小区,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城市的夜晚在灯光下依旧繁华。
雨已经小了许多,凌霄撑着一把伞,阿墨顺势挽住她的手臂,两人一同行走。
裤子中的手机一声震动,凌霄拿出打开,是一条消息。
“是我姥姥,她说晚饭做好了,喊我们回去吃饭。”她对着眼神看过来的阿墨说道,“我回复了,等会我们直接打个车回。”
“好!我们快些回吧。”自从尝过姥姥做的菜,阿墨惊为天人,每到饭点都很开心。
凌霄被他的笑所感染,越发觉得这条人鱼单纯可爱。
等车的间隙里,她又问了一遍之前谈过的问题:“阿墨,你确定你身份证上要跟我的姓,叫...凌墨?”
霓虹的灯光打在两人的侧脸上,让阿墨的本就优越的脸庞更显绮丽。
二人的身高相差不算太大,凌霄只要微抬眸就能对上那柔和专注的目光。
阿墨没有立即说话,只是呼吸贴近过来,在她眉心处落了一吻后,低头对着耳边说:
“我的过往几乎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只有你,阿霄,遇到你是我现在唯一的依恋。”
“我说过的,我是你的妻子,我愿意与你一起分享我的一切,我也希望你也能与我分享你的一切,包括你的姓,我渴望...成为你的人。”
他握住伞柄往下遮住旁人视线,对着爱人的唇吻了上去。
温柔、缱绻、缠绵、炙热......
一吻结束,凌霄气息有些不畅,她带着一丝惊色看着眼前的人。
——她要收回之间的想法,滤镜加太厚了,差点忘记之前什么样。
这不是一条单纯的人鱼,他一点都不纯情!
“阿霄?”阿墨有些许困惑,是他做得不够好么?
忽视他眼中的情意,这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清冷挂大美人,但在她这是个清冷诈骗。
凌霄移开了目光,扶正伞:“…没事,下次在外面别这样。”
顾及他的情绪,还是委婉地开了口。
但某条人鱼很明显误解了,红晕在玉面上染开,语气羞赧:“嗯!我会继续努力的!”
他努力个什么?!
没等凌霄问出口,车刚好来了,这个话题暂且搁置。
阿墨紧贴着,两人一起坐车回了家。
…
毕业季很快迎来,凌霄开始进入单位进行实习,开启了早出晚归的工作生涯。
这晚回来,发现阿墨对她笑得神神秘秘,与家人一起吃完晚饭后,他早早洗漱,香喷喷地躺在了她的大床上——
家里原本给他收拾出了一间卧室,但发现每晚各自回房睡,第二天一早两人都从凌霄房间出来,也就默认了。
孩子大了,也没啥,对象还是个这么美丽静雅、早晚归入她家的贤惠好孩子。
凌霄经常能在姥姥和姥爷脸上看到他们对阿墨的慈祥笑容。
此时,阿墨穿着他最新精心从网上挑选的,打着“让自己性感,让别人感性”标语的睡衣,酥肩半露,期待地看着擦着头进房间的凌霄。
对上那亮闪闪的目光,凌霄擦头的手一顿。
“...怎么了,阿墨?”她的语气带着试探。
床上侧躺着的大美人抿唇一笑,半是娇羞半是主动地款款迎上前,拉住她的手一起坐在了床边,然后从床头柜中掏出了一盒旧相册。
“今天姥姥给了我这个,”他白皙细长的手指翻开相册,摩挲着那一张张照片上小小的人影,“都是阿霄,阿霄小时候真可爱...好喜欢...”
凌霄看了眼照片,这相册是她很小的时候和姥姥姥爷在乡下老房子一起生活时留下的,有些年头了。
之前一直留放在老房子里,前段时间姥姥回了趟老家,应该是那时候带过来的。其中有好几张是婴儿模样的她,还躺在摇摇车里睡觉。
她注意到那几张旁边总会有一只红色的小狗在照片角落。
红色的...小狗么?仔细看去,那“狗”的吻部有些尖长,像是狐狸...?
她家还养过狐狸?
凌霄还在回忆,那边阿墨嘴里一直念着“可爱、喜欢”之类,指腹柔柔描摹着幼时凌霄照片上的脸蛋,一双眼缓缓移到了现在正值葱翠年华的青年脸上。
她灵敏地稳稳接住,回道:“你也很可爱,我也很喜欢。”
“阿霄,”阿墨激动一声喊,放下相册,人就扑了过来,“最爱你了!”
凌霄被他扑压在柔软的床被上,顺势环住腰,他睡衣丝滑,手感非常好,笑着与他胡闹了一番。
夜晚熄了灯,阿墨照旧大腿勾圈着凌霄,粘抱着她一起入了睡。
...
梦中,似乎有一道声音从她心口处传到脑海中。
“到时间了,你该来一趟了...”
苍老迟缓却坚定,明明从来没有听过,但就是莫名觉得熟悉。
凌霄被这声音吸引,开始听到由远及近的雨声。
一滴水滴在面颊上,有些冰凉,紧接着很快第二滴、第三滴......
她睁开了眼:这不是她睡前的房间,而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巷子。
抬头,此时天空黑沉,豆大的雨珠不断砸落,落在脸上的触感是如此真实——所以,她这是在哪?
感应了一下,完全感受不到的阿墨存在。
那么,这破败暗黑的巷子里,只有她一个人。
不对,有人。
来人了,往她这个方向,而且还是好几十个人。
脚步杂乱、夹带着“别跑、站住”等各种骂语。
凌霄放出一根蛛丝,将自己拉到一处房顶,决定在高处俯看情况。
人声越发近了,前面一个长拐角处蹒跚跑来一个人,红发白衣。
凌霄注意到那人一手死死捂住自己腹部,白衣下摆已染出一片血色——受的伤不轻,仍在拼命地跑着,试图逃离身后一群人的追赶。
可惜,跑错地了,前方是一个死路巷子。
“呵,跑啊!你不是挺能跑么?”
追赶的十几人站定,一光头大汉走前,看着面前让人们足足追了半个小时的人,唾骂道:
“狗杂碎,被挖了内丹还跑这么远,等会老子就把你腿给打断!”
“就是!要不是看你一身皮子还值几个钱,你跑得掉么?”大汉身后一个眼歪鼻斜的猥琐男人呵道。
他绿豆大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扫视前头的人,在那张俊俏的脸蛋上流连好一会儿:
“胡少爷,我们也知道你之前过得是什么好日子,可现在你遭了难,就得任命。你要是乖乖地顺从我们,说不定哥们几个一开心还能再赏你两口肉呢。”
“哈哈哈,就是就是...”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嬉笑声。
他们口中的胡少爷一声未应,低垂着头,单手按着腹部,血止不住地从指缝处滴落下来,孤单地站在那隔绝自由的高墙前。
凌霄在高处能看清一切,虽然下雨淡化了一些气息,但那股血味她闻到了,微微皱眉——这血味...有些厚重了。
“大哥,我们少废话,一起上,反正这小子没了内丹,不会再有什么能耐,”后头窜出了一个矮个子,他垂涎地看着那不断滴落的血色,“胡家哪一个不是精细养着的,可珍贵了,我们趁热乎别浪费啊。”
光头大汉表示赞同,“兄弟们,我们上!”
十几人一拥而上!
凌霄原本以为那“胡少爷”默不作声,是有什么大招,谁知道他只是躲过最先一人的扑身后,就被一拳重重砸倒在地,口吐一口血后就倒地不起了。
看着不断逼近的人群,于是她出手了。
几双正要抓住白衣的手没有丝毫征兆地、兀地被齐根斩断,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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