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在红房子和内特分别,格劳斯已经一周没见到内特了。他虽然怀念曾和内特并肩前行的短暂经历,但是作为下级治安官的繁忙工作很快就让他分不出神了。
他的上级,也就是招募他的人是一位三十岁多岁的中年人,贝特兰德,中等身材,黑发已经有几缕发白,穿一件浆洗干净的黑色马甲,住在亚斯提都的下城区外围。他们这个部门一共六个人,每人负责亚斯提都对应的一部分区域,格劳斯负责的是东边的下城区,他每天早上五点到达工作的三层小楼,记录昨天晚上下城区哨所守卫和治安人员汇报的特殊事件,然后再将这些事按照可以解决的优先级分类,特殊事件可以在一个小时后的晨会向贝特兰德汇报,然后如果没有别的工作安排,他就和其他同事开始按照优先级解决这些问题,而贝特兰德负责在楼里做一些文书工作。
从目前这一周的情况来看,格劳斯收到的最多的报告是昨夜又有人酒后发疯伤人,或者发生了入室抢劫。人口失踪倒是非常频繁,但是丈夫或者妻子丢了这事实在太常见了,去红灯区翻翻,都能找到几个夜不归宿的流浪汉。格劳斯通常只是将这些事分类,整理,并不负责追踪,而是长时间的和守卫一起在各个区域巡逻,以维持秩序。
格劳斯看完自己的记录,看到桌子上还有厚厚一沓资料,他拿起来翻了翻,有些困惑地问道:“下城区靠近护城河的街道是谁在负责?”
贝特兰德瞟了一眼,然后说:“爱德华家的儿子,米尔·爱德华吧。”
“他似乎已经三天没有来值班室了。”格劳斯说,“而这几条街道一直有居民在失踪。从上周到今天,已经失踪了两个人。”
“失踪的人应该是喝多了掉河里了。”贝特兰德面无表情地说,“米尔可能决定回家继承家业,于是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表面工作都不做了。格劳斯,你去下城区跑一趟,问一下爱德华还来不来。不然你每天巡逻的范围就可以再增加几条街道了。”
“好的长官!”格劳斯行了一礼,然后拿上配剑,戴好臂章。他从村里带出来的那把剑已经落在红房子里了,格劳斯觉得自己没大可能再回去取,于是从剩下不多的钱里又重新请铁匠打了一把新的。
属于皇室的水晶城是亚斯提都的中心区域,西北是大学士城和贵族的庄园,而它的东南部向远处延伸则是下城区。下城区的面积仅有水晶城的二分之一,却居住了亚斯提都九成以上的居民,超过十万人住在那里。农民,铁匠,小贩将每一条街道都拥堵的水泄不通,落叶,腐烂的货物和垃圾一层一层堆在道路上,格劳斯跑过去,只感觉脚下滑腻,气味古怪刺鼻。
越靠近边界的护城河,行人越稀少。格劳斯走到米尔负责的报告有人失踪的街道,环顾了一圈,城墙一直有持枪的侍卫站岗放哨,这一带也没有太多居住的人家。格劳斯向向正在站岗的赤羽侍卫出示了自己的治安官臂章,打听了一下米尔的住址。
但是等格劳斯走到米尔的家门时,出乎意料的,对方的家里却无人应答。他的门窗已经遭人砸破,格劳斯扒开碎玻璃往屋里瞅了一眼,明明是白天,屋里却黑黝黝的,没有点灯、也不像有人在活动。他心中感觉有些古怪,一手搭上腰间的佩刀,一边走到大门口,手一推,门锁竟然没有锁住,嘎啦啦几声,往里室打开了。
格劳斯想,米尔一介平民,不会有什么巨大的危险。自己看见一些异常就去报告,未免太小题大做。就算真的发生打斗,这里离守卫近,自己也能立刻和其他人取得联络。
想到此,格劳斯拔出腰间的佩刀,小心翼翼的走进屋内。屋内的气味酸臭难闻,虽然是白天,屋内却漆黑一团,只有刚才推开门时微弱的光照进来。格劳斯四下扫了一下,这是一个简陋狭窄的一室一厅,自己此刻就在客厅里。正对着外面的街道。客厅里面的家具乱作一团,看起来像是被人洗劫一翻。格劳斯撇开打碎在地上的台灯,一些食物掉在地上,已经烂的发霉。
这里可不像有人居住啊。格劳斯在心中想。
“米尔?米尔你听得到吗?我是格劳斯。”格劳斯试着喊了几句,屋内却鸦雀无声。格劳斯注意到客厅背后还有一扇遮着的小门,通往卧室。格劳斯慢慢走近门外,侧耳听了一下,门后依然寂静无声。然后他抬起刀,略微后退一步,接着猛地一脚将门踹开。
砰的一声,本就不结实的木门应声而碎,格劳斯撇开激起的漫天灰尘,可是预想的袭击并没有出现。格劳斯眯起眼睛,适应了一下同样黑漆漆的房间,没有窗户,眼前的卧室同客厅一样空空如也,只有一张破床,床上堆满杂物,几乎占据了小屋一大半的空间。这个屋主人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客厅大概是让小偷光顾过,所以一片狼藉。他转过身,正要去查另外几家失踪的人,
突然听见身后喀啦啦几声异响。格劳斯猛地转头,发现是刚才那堆杂物塌了,现在米尔的床上出现一个小小的凹陷。
格劳斯凑进来看,发现是床板的木头老化,支撑不住这么多东西,或许是自己刚才开门的动静太大,破坏了这座垃圾山原本的平衡,让它一下子坏了。格劳斯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正准备去看床下的情况,眼角余光一闪,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他看到有一个人坐在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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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劳斯惊得出了一身冷汗,他走过去,发现那是一具男尸,男尸眼睛瞪得浑圆,嘴巴大张,以坐着的姿态被摆在床脚的墙边。刚才格劳斯注意到的反光就是尸体的眼球闪烁的。原本那些杂物挡住了他,加上屋内光线昏暗,格劳斯才没注意到。后来杂物滑落,这具尸体才显露出来。格劳斯半跪下来,比对了一下男人的容貌和衣着,确认他就是这个房间的原主人,米尔·爱德华。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天,所以还没有腐烂。格劳斯用刀把尸体的身体翻倒,发现尸体浑身没有明显的外伤,只有在颈部有一个小伤口,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咬的。
格劳斯想,莫非是鼠疫?但是这个男人面色发青,症状显然不是老家那些死于鼠疫的人,又松了口气。水晶城有十几万的居民居住,要是闹了瘟疫,可就太骇人了。格劳斯不再研究尸体,准备将这个工作交给专门分析的守卫,转头开始收拾旁边的杂物。这座小山似的东西滑到地上,大多是没用的衣物,箱械器材,但是格劳斯却觉得这些东西下还掩藏着什么东西。
突然,他的手摸到冰冷滑腻的触感。格劳斯吓了一跳,浑身哆嗦一下,看见一只青白干枯的手从杂物堆中被翻出来。格劳斯觉得头皮都要炸开了,他忍住恶心,把这具尸体往外一拽,又拖出一具枯瘦的干尸,从身上的裙子看来是位女性,只是现在已经好像被吸光了血,浑身的皮肤枯瘦的绷着骨骼。
格劳斯感觉毛骨悚然,不知道这间房屋里还藏着多少死尸或别的吓人的玩意。格劳斯决定先不想这个问题,他当机立断,放弃独自调查这个屋子,立刻把发现报告给了最近的守卫,并叫他们传话给贝特兰德记录。
格劳斯重新站在水晶城的阳光下,感觉太阳暖融融的,长出一口寒气。两个银甲守卫已经封锁了这条街道的两头,另外还有三人在米尔的屋里整理房屋内的尸体。格劳斯虽然也该跟着他们一起进屋,但是现在他实在觉得那个房间太过不祥,还是呆在太阳底下比较舒服。银甲卫士的动作非常快,一共在这个房间翻出三具尸体,一具正是米尔·爱德华本人,另外两具则是同样在这个街道失踪,不久前上报的居民。三人均是颈部有被咬伤的痕迹。
在这个当口,街道两侧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居民。格劳斯走到一群正眼巴巴的望米尔的房屋张望的老太太边上,探寻的问:
“奶奶,您们认识米尔·爱德华吗?”
听到这个名字,几位老人都露出有些嫌恶的神色,其中一人解释道:“米尔,是老爱德华的独子,他不学无术,天天赌博、玩女人。我们都瞧不上他。”
“他原本有不少钱,后来全都败光了,为了还债还卖掉了他父母给他的房子,只能搬到这个没人要的破屋。他的老汉知道以后,直接气死了。”另一个老人接话道,“听说他的工作是他父亲的老朋友看他可怜才收留的,但是每次领了工资,都去红房子玩的找不到人。这种人死了,是老天爷收的。”
格劳斯想,米尔这个人人品或许确实不端,但是大活人凭空死了肯定不是老天爷收走的。
他又问:“那最近这段时间,您们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事情吗?”
那些老人有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有人说最近听到房间有异响,后来却发现是在闹耗子,要格劳斯去抓老鼠;另一个人则埋怨总是看不清东西,看什么都模模糊糊的。还有人怪现在的菜市场价格越来越高,红菜头三颗上个月只收二银币,现在要四银币了——
格劳斯突然注意到一件事,问道:“您刚才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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