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这个,池筝顿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她抬头看了一眼宋揽云,宋揽云还在若无其事地笑,浑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少年的确长得非常好看,笑起来肆意洒脱,如朗月入怀,漆黑的眸中带着点儿狡黠。
他丝毫不介意将自己的本命剑草率地命一个奇怪的名字,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池筝也不好意思指出这样是不是太过暧昧。
她有时候觉得,这个宋师兄真是讨厌死了,但是有时候,又觉得他也很好。
是好是坏她也分不太清,只觉得心里像裹了一团棉花,扑通扑通直跳,发出一阵钝响。
池筝真是越想越郁卒,干脆用手去捂住宋揽云的嘴,让他不要笑了。
毛驴受了一点儿惊动,吓得抬起蹄子往后退了两步,连带着池筝重心不稳,身体晃了晃,被宋揽云手疾眼快地抓住了手臂。
他的手劲儿很稳,温暖而有力,使得池筝一下就立住了。
宋揽云松开手,看着池筝的眼睛,道:“好了好了,不逗你玩了,我不笑你。”
他唇角微扬:“小师妹,你很有意思。”
顿了顿,加重了语气,“真的。”
池筝睨了他一眼:“……谢谢师兄夸奖。”
手腕被他握过的地方微微发烫。她有来有回,下意识说:“师兄你也,很有意思。”
宋揽云不可置否,朝她一笑。
两人就这样东市买骏驴,西市买宝剑,吃饱喝足休整一段时间后,才出发搭着伴朝目的地赶路。
据说,他们要前往的地方,是个被妖魔盘踞的渔村。
渔村明面上的始作俑者鲛人已经被渔民擒了,可坏事依旧没有消失,所以事态倒也没有十分紧急,足够池筝一边赶路,一边养腿上的伤。
两人白天赶路,晚上便住在沿路的客栈,池筝腿脚不便,只好和宋揽云凑合凑合挤在一间房里。
一开始池筝还有所防备,后来发现宋揽云看上去不太靠谱,但的确是个正人君子,他很绅士,一路上没有半点儿逾矩的举动。
少男少女吵吵嚷嚷相处了一段时间,很快就把关系打得火热。
池筝因为腿脚受伤,在客栈里想吃什么、喝什么,只能使唤宋揽云。
“宋师兄,麻烦给我倒杯水!”
池筝枕着剑,用被子把自己包裹成一团儿,理直气壮地给宋揽云提要求:“多给我倒点儿,我晚上要喝,谢谢你宋师兄。”
宋揽云闻言给池筝倒了一杯水,一点儿不多一点儿不少,不过他却没有着急把茶盏端在她手边。
他倚在门框旁,握着杯盏,人不动,唇边却泛着笑:“想喝水?可以,先叫一声云哥哥给我听听。”
池筝愣了一下,呸了一声,评价道:“幼稚!”
宋揽云挑挑眉,食指斜了一下杯盏,佯装要把水倒掉。
池筝连忙道:“停停,别倒掉啊,我怕了你了。”
她装作恼羞成怒的样子,其实心里做了许久的思想建设,犹豫了半天,终于红着耳朵,低头憋出一句别扭的:“云哥哥。”
宋揽云笑吟吟地说:“声音太小,听不见。”
池筝大叫:“云哥哥!”
宋揽云继续提示:“叫我干什么?”
池筝脸颊滚烫,欲言又止,别别扭扭说了一句:“云哥哥,我想喝水。”
宋揽云这才走过来,将杯盏递到池筝嘴边,笑看着池筝:“请喝。”
池筝接过杯盏,瞥了一眼宋揽云,不愠不怒地低下头,像小猫一样舌头舔着水。
慢吞吞喝完后,将空盏递到宋揽云手上。
宋揽云微笑着接过杯子,似乎颇为享受。
她抬起头,看着宋揽云的眼睛,故意漫不经心地念:
“我叫的是:云鸽鸽——鸽子的鸽。”
池筝笑嘻嘻地说。
宋揽云敛起笑容,噎了一噎,哑然失笑道:“……小师妹,你决计是一点亏都不肯吃,你方才说我幼稚,现在可见你比我还幼稚。”
“你才幼稚!”
“你也幼稚。”
“你比我更幼稚。”
“承让承让。”
两人谁也占不到谁的便宜,有来有回地打着机锋。
最终他俩都辩论不出究竟是才是幼稚的那一个,所以勉强达成了一个幼稚程度不分伯仲的共识。
吵吵嚷嚷了一阵,夜已经很深了。
池筝睡在床榻上和衣而眠,宋揽云打地铺凑合一晚上。
宋揽云有睡前阅读的习惯,他穿着一件薄薄的雪白中衣,长身而立,垂着睫毛,借着暖色的烛光,很认真地翻阅一本剑谱。
平时狡黠的少年难得露出专注的神色,光线又轻柔又温暖,将他的苍白皮肤映衬出了一种暖色,连带着脖颈和颌角都散发着大片大片温柔的气息。
他纤长的手指翻动着书页,书页“哗啦”响,连带着烛火忽闪了一下,显得他的眼眸比墨色更显得深沉。
这样静谧的氛围里,他的脸如同玉刻的一般,散发着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池筝侧躺着,把自己包裹在被褥里假寐,看似睡着了,其实是偷偷看着这一幕忘了呼吸。
察觉到投来的目光,宋揽云抬起头,若有所思地问她:“小师妹,怎么了?”
池筝把脸捂进被子里:“没、没事。”
……天呐天呐。
宋揽云他、他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她的心砰砰跳起来,像打着小鼓。
和宋揽云结伴而行、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俩十句话有五句话都在拌嘴。
宋揽云爱戏弄池筝,可是他的分寸把握的极好,从来不会让她真心实意地生气。
与外表的毒舌正相反,宋揽云在生活上也处处照顾她,像一个真正的大哥哥那样,有些温柔微小的举动,还令她脸红心跳。
池筝的腿愈合的飞快,除了这几日的静养以外,有一半的功劳都归于宋揽云的精心照顾。
除此之外,他每天都会注入内力一寸寸修补她的腿骨,池筝每次都拽着裤腿儿,看着宋揽云的手心握着她的脚踝,又是羞惭又是感谢。
用不着伤筋动骨一百天,仅仅过了半个月,池筝就能拄着拐在地上走了。
池筝能拄着拐杖走路,但她舍不得卖掉小毛驴,走到哪儿都牵着一头小驴。
他们穿过长长的官道,来到了一座繁华的城镇。
那天他们初来乍到,来到富庶温暖的南方小城,南方真美!
有鳞次栉比的江南建筑,有文质彬彬的少年,有燕子,有金鱼,还有好多新奇没见过的东西……池筝都看花了眼。
虽然在这段时间里,池筝和宋揽云的距离拉的很近,但毕竟他们性别不同,男女有别,两人同行,还是有诸多不方便。
池筝从来没来过这里,自然十分新奇,看看这儿摸摸那儿。
她一手拄着拐,一手拽着小驴的缰绳,兴致勃勃地走在前面。
她走着走着,没注意到宋揽云的脚步突然顿了下来,她浑然不觉,仍旧自顾自地快步往前走,很快就和宋揽云拉开了距离。
池筝挤在人群里,看到有贩子在卖小狗,她转头叫宋揽云看看,一回头,却发现宋揽云站在远远的地方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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