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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七章

小说:

丰隆长安

作者:

蓝冰冰

分类:

穿越架空

清晨,丰隆将军府一片祥和,借着东方红日升起,府里开始劳作。

送菜的大伯把菜运进后厨,马夫端着水盆扫帚开始打扫马厩,后厨的大娘婶子忙忙碌碌洗菜得洗菜的,煮粥得煮粥,忙碌全府的饮食。

护院在整理庭院,丫鬟穿梭在走廊擦拭廊柱。

丰隆晚坐在书房,桌子上摆着伶人皮,她神色严肃得看着。

高远随后进来:“将军,查清楚了,伶人皮风潮是从将军年前去边关打仗出现的。”

“目前北朝已有三十九位伶人被扒了人皮。”

“他们皆是皮肤样貌秀美柔嫩的刚成年的男子,因为自小养在伶人堂,自小比女人还要肤白貌美,成年后在伶人堂出堂,来往的客人吹捧他们的皮肤肤若凝脂,吹弹可破,传闻做成的鼓面可泛烛光,便有人出大价钱收买。”

“只不过是在背后阴沟里进行。”

丰隆玥起个大早,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在百合的伺候下梳洗。

“百合,你看到绿眼红唇的伶人皮了嘛?”

百合拿着手中的胭脂水粉一顿,随后快速上了口脂和绿眼影。

“街有冻死骨,堂内戏酒乐。”百合扭扭捏捏唱了起来。

“小姐,是这样吗?”

小团子瞬间清醒了,不过也不太清醒,竟有些觉得百合的妆容欠缺点神态,便自己修饰了一番。

红扑扑的粉面妆,小团子摆动作:“百合是这样的。”

“这叫含泪柔弱去扶柳。”小团子有模有样得教着。

两人玩着玩着不觉过了时间,小团子这才反应过,她要找伶人皮,“百合,早饭我不吃了,你让李妈妈不用送饭了。”

百合这一番鬼样子也不能追出去,只能高声应了声:“知道了小姐。”

小团子找遍了府里角角落落,都没有看到那张骇人的伶人皮。

这个时辰着实有些饿,已经两个时辰了,她漫无目的得朝厨房走,看到孙婶子坐在厨房门口忙着什么,小团子拍了下她。

“婶子,你看到一张绿眼红唇的伶人皮了嘛?”

婶子圆嘟嘟的脸堆着笑:“要皮啊。等下。”

她一番捣鼓,小团子一番啃包子。

一个包子过后,婶子拿着一张完好无损的白萝卜皮,上面扣了三个洞,和她那张大圆脸正契合,露出她圆鼓鼓的眼睛和嘴巴:“二小姐,是这样的吗?”

小团子不知婶子为什么跟她开玩笑,“婶子,伶人皮,就是惜春阁伶人的皮。”

小团子急了。

“知道了,知道了,一会我给你画一个,保准比惜春阁的好看。”

“那怎么能画呢?”

小团子更急了。

婶子一本正经地说:“怎么不能画,萝卜皮都能画,一会我用萝卜皮画一个,装点着做你的午饭,二小姐,你想吃什么。”

小团子无语了,她想婶子定是昏了头,竟跟她说笑,气鼓鼓攥着拳走了。

路过马厩,马夫在跟家里的棕色大马说话。

她上前,气鼓鼓得,马夫后退一步,小声问:“二小姐怎么了?要,要出去吗?”

“马夫,看到一张伶人皮了嘛?”她依旧气鼓鼓地,更甚。

马夫愣了,看了看旁边的老伙计大马,不确定地问:“皮?”

小团子眼睛精亮:“对对对。”她眉开眼笑。

马夫愣了,平生生平第一次骂骂嘞嘞:“当了一辈子牛马,老了老了,要扒皮了,老伙计,你进错人家了。”

小团子听得云里雾里,眼见着马夫从马厩里牵出马,手里拿了把砍刀,小团子吓得大叫:“马夫,你干什么?”

“给二小姐扒皮。”马夫说的咬牙切齿的。

“不要了,不要了,我不要了。”她抢过马夫的刀扔在地上。

“做什么,都一个一个不正常呢?”她跑开了。

她云里雾里得从马厩回房间,远远看到高远跟着他阿姐出了门,她忙跌跌追上去,她想问问高远,那张人皮到底去哪里了?

还没跟出门,丰隆晚停下:“郑知府托人来捎话,他告假回北蛮了,一个月后回来,你不必跑一趟了。”

郑知府回北蛮了?那这一个月谁管事?武威还安全吗?

话是没问出口的,丰隆晚已经走了。

小团子落寞得在院子里晃悠来晃悠去。

百合跑来拿着婶子做的萝卜皮装点的糕点来找她。

“小姐,婶子说,做成兔子样子可爱些,放了凉,爽口。

她看着冰皮糕点,驽驽嘴:“给你了,你吃吧。”

惜春阁,丰隆晚直面迎上老鸨。

“丰隆将军,我这堂子都是正规买卖。”

丰隆晚知道,伶人签了卖身契,命早就是惜春阁的,死不死也不会引起什么骚动,伶人的命连杂草都不如,半点不由自己。

“看我像做不起买卖的人?”丰隆晚看不起老鸨,这等人,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显然老鸨也不怕她:“我虽然爱钱,但我有个原则,我想做的生意就做,不想做的就不做,丰隆将军虽然有权有势,但我做的是正经买卖,我偏不做你的生意,你能奈我何?”

“是吗?你觉得我奈何不了你?”

老鸨上下打量丰隆晚,晦气的扬了扬头:“拿不上台面的东西,将军我看不上,恕不远送。”

“前日惜春阁伶人偷拿客人银两,那人报到了知府那,如今这伶人可是你家的,锦妈妈,你说我奈何奈何不了你?”

郑知府临走前卖了丰隆晚一个人情,送了她调查惜春阁的一桩案件详情。

帮大忙了!

锦妈妈原先仗着惜春阁后台的大人还能耀武扬威,这般落了别人的把柄,招惹了官司,自然不敢说什么。

丰隆晚抬头上楼,兆泽徽现在二楼的阁前直愣愣看着她,不知看她什么,他不亏是北朝的蛀虫,哪里都有他的身影。

丰隆晚上楼,兆泽徽上前:“丰隆将军,安。”

她冷笑:“我安?我安不安好像跟兆大人没什么关系,倒是兆大人好雅兴,这大把的银子花不掉,不如送给别人,偏要自甘堕落,不过,也无所谓,谁人不知,我堂堂北朝养了兆大人这一只蛀虫。”

“吃好,玩好。告辞。”丰隆晚揶揄几句,过过嘴瘾,放他一码。

“我瞧丰隆将军不像为了寻别人钱包这等小事来这腌臜之地的人,不如,我请大人小酌几杯,听听惜春阁的凤来吟,这曲子很有名,响彻北朝官吏,不过只有一位伶人拿手,不过这位伶人弹不了几天,便要还乡了。”

丰隆晚轻轻抬头看向他:“兆大人好雅兴。”

有名的曲子,只有一个伶人会,却要告老还乡?这里面没那么简单,丰隆晚猜测,这位伶人也被订成了伶人皮的买卖。

“兆大人可得买单哦。”丰隆晚选了间房间,走进去坐到了上位。

酒水上来,一番互相看不上的对饮。

伶人端着琵琶进了屋子,好一幅晶莹剔透的好皮囊,脂粉落在那皮肤上都精致高贵起来。

丰隆晚头一次见这么水灵的男人,她身边的军营里全都是大老粗,这般养眼。

连她都眼眸柔软起来。

兆泽徽与他碰杯,丰隆晚嫌弃地推开,啧啧一声,眼眸冷冷瞥去,剜他一眼。

兆泽徽一人饮酒。

一曲作罢,兆泽徽一壶酒也罢。

该谈生意了。

“丰隆将军,想要这伶人嘛?”

丰隆晚自然得救下他,引出后面的蛇。

“怎么你要送我?”丰隆晚自然知道他不会送他,但她想看他言外之意,便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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