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血如何吃得?”
“茹毛饮血,岂非人哉?”
食客们顿时炸了锅了,比起腑脏,更是无人吃血,这能吃吗?
其实在一些不那么繁华的州县,已有百姓发觉牲畜之血可以食用,像罗姈老家黄州以西就很流行羊血所制的血粉羹,而临江升州则食鸭血更多。
只有长安京畿一带的富贵乡还未知血之美味。
不过不要紧,今天他们就知道了。
罗姈自信满满地端了两大碗鸡血回来,众人退避三舍,而章明达浑似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懒懒散散倚在桌边。
罗姈起手备料,许博士一脸难言:“罗娘子,要不算了吧,这鸡血煞气太重,不好入食的啊。”
“许博士您放心,我既应了自是有法子,包是美味不假。”罗姈整整齐齐码了七个大碗,看架势是要所有人都尝一尝不可。
见劝不动罗姈,许博士挠挠头,转了向:“章大人您松松口,营生不易,何必为难店家?”
章明达好整以暇,扭头问易礼:“我为难人了吗?”
易礼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瞧罗姈那干劲十足的样子,怎么都瞧不出半分为难,倒是连带他们这些看热闹的,为难极了。
易礼拍拍许博士的肩头:“且看吧,说不定罗娘子会变戏法呢。”
时辰到了,罗姈将凝固的鸡血倒扣出来,切成细细的长条,然后浸入水中。
“哎?这血……”
方才还是两碗赤红的鲜血,怎么一会儿功夫竟结成块儿了。
易礼乐了:“我就说说而已,罗娘子你还真会变戏法啊?”
罗姈也不藏私:“盐能凝血,生血自是不能吃了,但是做成血块,既可炒之也可煮之,鲜嫩得紧,你们就瞧好吧。”
说着罗姈就烫了一把粉条下去,汤锅里激起一簇簇浪花,变得晶莹后捞起过凉,目的是保有粉条的爽滑劲道。
在海碗中再放入提鲜的盐,调味的秋油,洁白的蒜泥与点睛的葱花。再将众人原先馋而不得的剩鸡肉撕成鸡丝,和烫好的鸡血粉条齐刷刷码上。最后浇上滚烫的鲜鸡汤,一碗鸡血粉羹便大功告成。
“能吃辣的可以添些茱萸辣子,味道更好。”罗姈从旁提点。
别说,看着还真是很有食欲。这跟他们想象中茹毛饮血的样子,差别可太大了。
鲜香的那个热乎劲儿尤为勾人,原本已觉饱胀的众人突然又有些饿了。
有了先前食脏器的经验,这次大家的接受度提高不少,几乎只是犹豫片刻,便禁不住诱惑举起了筷子。
然而谁都没有章明达快,他足足放了三大勺辣子,搅和搅和就吸溜起来。
原本大家都吃得很斯文,但那不绝于耳的吸溜声实在是太难忍了,不知不觉就加快了频率,最后演变成吸溜大合奏。
不过不得不说,这样食粉真是痛快!
一筷子下去,鸡血与粉条不分彼此,口中既有嫩滑又有劲道,滋味丰富极了!
未曾想腥煞的鸡血也能炮制出如此佳肴,罗娘子真是神了!
再喝一口汤,又鲜又辣,鼻尖都浮起一层薄汗。
更不必说那老汤慢煨的鸡肉,是嵌在牙缝里都舍不得剔掉的荤香。
然而吃着吃着大家发现,随着汤水下沉,碗壁上露出浅浅金光。
欲探究竟,有人一饮到底。
当红汤流尽,一只独脚雄鸡于盛大的朝阳前啼鸣报晓,可谓震撼。
然如此意境之作,竟于汤碗上得见,这碗鸡血粉羹价值瞬间不可估量。
既能食得美味,又能陶冶情操,大雅也。
吃着吃着就有人忍不住赋诗一首,在铮铮琵琶声中描摹自己的豪情万丈。
一人做了鸡血诗,就有人不甘被比下去,马上回敬一首鸡杂词,誓要为自己心爱的佳肴夺得魁首。
一时之间,竟分不清是在书斋还是在饭堂了。
见他们吵得热闹,罗姈笑吟吟给他们续了茶,润润喉继续战斗。
章明达若有所思,深深看了眼罗姈,大手一挥:“再来一碗!”
这下是真的圆滚肚溜,大家几乎维持不住仪态。
只有一人还嫌不过瘾,可能吃的都被吃完了,章明达便去旁边买了张馍,掰碎了沾辣汤吃。
罗姈也给章明达添了一杯新茶,章明达突然放下筷子,正经坐好:“罗娘子这样的手艺,可愿到我家当私厨?酬金你开口。”
“这……”
罗姈属实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招来了大金主。
只是她却不是正经厨娘,不会一辈子只围着灶台打转。
她还在想托词,章明达自己又反了口:“算了,观娘子之能,必不会拘于一府一院,是在下唐突了。”
趁此隙,罗姈干脆宣布了百味坊日后的营业方式。
此后每一旬日更新一次心选宴主题,也就是换食单子。
而且仅做午食,申时闭店。
众人听罢,纷纷表示今日之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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