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后,河东郡王府的侧门驶出了一辆装饰朴素却坚固的油壁小车,由一匹温顺的蜀地矮马牵引着。听闻家中小郎君要出门,家中仆从不敢怠慢,郑阿公亲自跟随,两名健仆护卫在车旁,车前后另有七八名王府护卫骑马扈从。
大唐一百零八坊,以朱雀大街分界,又分东西两市,坊是居住居。其中最为出名的大抵是平康坊——那是他阿耶李瑾日常流连忘返之地,充斥着妩媚胡姬与才情卓绝的都知,是长安城夜生活与文人雅士交际的核心区域之一。
而唐代奴婢地位卑贱,法律上视同财产,“律比畜产”,主家拥有绝对支配权。专门的奴隶交易市场大多是在西市。
李暮便是打算去西市,小车缓缓行进,他靠在软垫上看群中聊天。
小车起初在坊间的道路上还算平稳,李暮甚至还觉得自己这带着七八名护卫的阵仗是否过于招摇。然而,当车辆缓缓驶入连接东西两市的主要干道——那条号称天街的朱雀大街时,他才真正领略到何为开元盛世的磅礴气象,也瞬间觉得自己这行人实在是过于朴素了。
李慕撩开车帘,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①诗句中的景象活生生地在李暮眼前铺陈开来。
宽阔的街道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有装饰简朴的牛车慢悠悠地踱步,更有无数装饰着金银玉饰、镶嵌着象牙贝壳、散发着浓郁香气的“七香车”招摇过市。那些显然是王侯公卿家的车驾,帘幕低垂,看不清内里,每辆这样的豪车旁,随行的鲜衣豪奴、带刀护卫少则十几,多则数十,一个个挺胸凸肚,气派非凡,将主人的权势彰显无疑。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各色旗幌迎风招展。既有经营金银器、珠宝玉石、绸缎刺绣的汉人店铺,更有大量胡商开设的货栈、酒肆和珠宝店。深目高鼻的粟特商人、卷发黝黑的昆仑奴……
各式各样的异域面孔穿梭其间。混杂着刚出炉的胡饼炙肉香气、醇厚的酒浆味,以及皮革、染料等各种货物混杂的独特气味。
更有那身着翻领胡服、足蹬小皮靴、做男装打扮的贵族女子,骑着矫健的骏马,带着侍女护卫,扬鞭策马而过,时下风气开发,年轻的娘子着胡服出入是风尚,想出去便出去,和别的郎君喝酒踏青,哪怕流连酒肆歌楼都无妨。②
当然也有三五成群的纨绔子弟,锦衣华服,旁若无人地纵马嬉笑,引得路人纷纷避让。道旁酒肆中,隐约传来胡姬用不甚标准的官话招揽客人的声音,伴随着悦耳的琵琶与筚篥之音。甚至能听到临街的阁楼上,有文人墨客正在举行文会,吟诗作赋之声此起彼伏,时而引来一片喝彩。
李暮睁大了那双颜色稍浅的琥珀色眼睛,弯起了眉眼,小脸上写满了惊叹。他前世也是见过国庆黄金周景区人山人海场面的,此刻并不在意人多拥挤,他只是由衷地感慨这独属于大唐的风貌。
这里的每一个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胡人还是汉人,似乎都有用不完的精神,活得那般张扬肆意,快意洒脱。整个长安城,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明亮而温暖的赤火,充满了无穷的生命力与可能性。
热闹,鲜活,活色生香。
“这就是……大唐啊。”他低声喃喃,心中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这种海纳百川、自信开放的胸襟气度,是他从未在任何书本或影视作品中感受过的。
他心念一动,悄悄开启了群直播功能,将眼前这流动的、滚烫的人间声色,毫无保留地分享给光幕另一端的祖宗们。
他们,一定也会想念这大唐吧!
【群聊:壮哉大唐】(直播中)
【孤篇封神张若虚】:此景依稀,恍如昨日。这车水马龙,这万户千门……
【滕王阁序王勃】: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迷津,青雀黄龙之舳!虽无赣水,然长安之盛,犹有过之!
【日月临空】:是大唐啊……朕,有多少年未曾亲眼见过这般模样的长安了……
【三板斧程魔王】:直娘贼!真热闹!比俺老程当年在长安时还热闹!看得俺都想再去喝他三百碗!昕光奴,一会儿买个胡饼儿,西边的胡饼才地道,多加肉!最好是取一斤肥瘦相间的上好羊羔肉,细细剁碎,用胡椒、豆豉、葱白拌了,一层层铺在那脸盆大的胡饼上,撒足胡麻,贴入馕坑烤得外酥里嫩,哎呦喂,那滋味,香的能让人把舌头一起吞下去!
【太原公子(群主)】:哈哈哈!知节所言极是!还要加多多的胡麻!香得很!可惜昕光奴你还小,再大些,便能饮酒了,到时候佐着西域进贡的琥珀色葡萄酒,那才叫甚美!
【门神敬德打铁】:佐咱们关中的西凤酒也好!烈酒配豪肉,方是真英雄本色啊!
【房谋】:偶尔吃吃冷淘也不错。
……
李暮看着光幕上滚动的、带着激动与怀念的言辞,自己也仿佛被这种情绪感染。
他靠在窗边,托着腮,望着窗外摩肩接踵的人流,发出了最质朴却也最真切的感叹:
“好热闹啊。”
这简单的一句话,却仿佛道尽了这盛世的精髓,那是一种充盈到几乎要溢出来的、蓬勃的生命力。
光幕那端,一些感性的大臣包括李世民看着这熟悉而又隔了时空的、梦中才会出现的繁华景象,竟也忍不住有些眼眶湿润,心中百感交集。就连一向以刚直著称的魏征,也微微侧过头,不忍再看,只怕勾起太多往事。
大唐,大唐。这曾经他们为之奋斗、为之殚精竭虑的盛世安乐,纵然身死魂存,再见之时,依旧能让人心潮澎湃,与有荣焉。
只是,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碎彩云散。
群中人想起李暮预言的未来,眉宇间总有一抹轻愁。而始作俑者李暮要人给他买了份胡饼和一份小米粥。虽然只有少量羊肉末,但李小暮啃的很香。
又啊呜咬了一口,面饼焦香酥脆,羊肉羼子咸香可口,虽然肉末不多,但混合着胡椒和胡麻的香气,已然是无上美味。李小暮啃得摇头晃脑,眉眼弯弯,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
他爱吃!
他迫不及待地发了条语音给程咬金,声音含糊却兴奋:“程公!程公!除了胡饼,哪家酒肆的三勒浆最醇厚?哪家的驼蹄羹最鲜美?还有没有别的更好吃的?您快跟我说说!”
那头的程咬金听得哈哈大笑,声如洪钟,他就喜欢这孩子不扭捏、真性情的劲儿!于是立刻如数家珍,从西市的烧鹅讲到东市的糖渍樱桃,从道政坊的巨锅羊肉羹讲到常乐坊的樱桃毕罗,恨不得把整个长安的美食地图都给李暮塞进脑子里。
李暮听得两眼放光,竟然真的从他让侍女特制的,类似蹀躞袋的皮质小包里掏出小本子和炭笔,像模像样地记录起来,那认真的小模样,比平日听房玄龄教学还要专注几分!
这番作态,终于引得魏征看不下去了,出来发言,语气带着一贯的严肃:
【人镜魏征】:郎君!怎可如此贪恋口腹之欲!君子当修身养性,俭以养德!
李暮正记到“颁政坊的馄饨铺,羊肉汤底需熬煮一夜”的关键处,闻言笔尖一顿,抬起头,对着光幕,小脸上一片理直气壮的澄澈,也用语音回道:
“魏公,我为什么不能贪口腹之欲?人生在世,不过短短三万余日,我将来或许会对不起很多人,甚至可能在某些时候对不起自己的本心。但唯独不能对不起自己的嘴和肚子!我又不是那庙里泥塑木雕、不食烟火的神像,我爱吃,爱这世间一切美好的声色,有何不可?我的欲望,一未偷,二未抢,三未害人,法度未曾禁止,情理亦能容之,有何不对?”
他这番歪理,说得又快又清脆,竟让以直言敢谏著称的魏征一时语塞。
镜头的另一边,李世民看着魏征那难得吃瘪的样子,忍不住抚掌大笑,对着魏征调侃道:“羊鼻公,你不也私下甚喜食醋芹?每每见之,喜形于色。缘何到了昕光奴这里,便不许他享受些声色之娱呢?”
他顿了顿,收起笑容,轻声道:“法无禁止即可为。朕看,甚好!”
在场众臣皆笑。
他们之所以如此喜爱李暮,一方面固然是因这孩子天资聪颖,行事既有章法又不失仁义,平日里插科打诨也极有意思;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们想倾尽所有,培养出一个万古明君,好让他们深深热爱的大唐江山,能够避开劫难,国祚绵延,传至万世。他们从李暮身上,看到了那种兼容并包、鲜活蓬勃的生机,看到了年少时李世民的影子,也看到了大唐未来的希望。
只是,这个孩子还未有吞吐天下的志向。
那边,李暮怼完了魏征,心情更佳,又开始兴致勃勃地探索其他好吃的。一路上,他的小手和嘴巴就没停过,一会儿买串糖渍果子,一会儿又被路旁胡商摊位上的瑟瑟石吸引了目光,对那色彩斑斓的琉璃器皿和异域香料也充满了好奇……
他就像一个掉进米缸的小老鼠,快活地徜徉在这盛世的繁华里,爱尽世间一切鲜活、美好、有趣的事物。
群里的众人,也被他的快乐感染,七嘴八舌地帮他参考,这个说那家珠宝店的玉石成色好,那个说某种香料用来熏衣最佳……一来二去,气氛愈发熟络欢快,仿佛真的隔着时空,一同逛起了这开元盛世的长安西市。
李暮看着光幕上热闹的讨论,忽然灵机一动,说道:“我要给你们每个人都定做一个漂亮的小匣子,把你们挑中的、喜欢的东西都放进去。以后……等我死了,就把这个匣子随我一起带进去。这样,我们就算在下面,也能一起玩赏了!”
小孩子冲着天上的光屏笑得无比灿烂纯粹,琥珀色的眼睛里没有丝毫对死亡的恐惧,只有对这群跨越时空友人的真挚喜爱。
群中的人们,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才子佳人,看着这孩子气却又无比赤诚的话语,心中最柔软的地方都被触动了。他们纷纷露出温和的笑意,语气带着宠溺与一丝不易察觉的酸楚:
“傻孩子,胡说什么!”
“昕光奴定要长命百岁!”
“什么死啊活的,童言无忌,大风吹去!”
……
什么死不死,你这孩子,要活得长长久久,看遍这盛世繁华,守护这万里江山才对啊。
李世民看着光幕中李暮那纯真的笑脸,听着群臣们带着疼惜的呵斥,忍不住抬手,用指节轻轻揉了揉有些发酸的鼻梁和眼角,心中感怀。
就在这时,他手中的手机突然“叮”的一声轻响,一条好友消息弹了出来。他定睛一看,发信人ID是【糟心的武氏婆娘】,内容更是让他瞬间黑了脸:
【糟心的武氏婆娘】:太宗陛下,昕光奴母系乃我武氏,身上还留着朕的血脉,论起来,也该由朕来教导才是!您老人家还是歇歇吧!
李世民想都没想,直接干脆利落地将【糟心的武氏婆娘】拉入了黑名单。让你来教昕光奴?把他好好的麒麟儿教成你那武周的样子?他李世民除非是疯了!
那头武则天看着发送失败的系统提示,非但不恼,反而得意洋洋地轻哼了一声,对身旁的女儿太平公主道:“瞧见没?太宗陛下还得意呢,估计打死他也想不到,朕早就是昕光奴的好友了,关系还挺不错。”
她凤眸微眯,闪过一抹精光,纤长的手指轻轻敲击着凤座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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