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诺,同时也是布鲁斯·韦恩AKA蝙蝠侠,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他没有对眼前哭嚎着的男人做出任何想要扶起他,或是安慰他的动作。
他在哥谭见过太多这种情况了,也许刚出道的那几年他还会被这种小动作蒙蔽,担忧的上前去安慰几句。
结果不是他被坑,就是被那些人借名获利。
只能说哥谭民风淳朴。
反正经历了这么多也不是没有好处的,现在他早就学会了漠视的看着这一切。
首先他不知到这件事的全貌,再者,无论眼前这个男人嘴上说得再委屈,他依旧是一个犯罪分子。
是他委托了相关人员去进行非法交易,无论背后的理由是什么,做出这一点就已经侵犯了法律。
约翰·塞布宁是一名罪犯。
布鲁斯在心底重复了几遍,将视线投向眼前跪地大哭的男人。
通红的眼睛下黑眼圈很重;下巴上的胡须已经长得很长了,大概有段时间没有剃;头发乱糟糟的,泛着油光,两三天内没洗;身上异味倒是不重,应该有清洁自己的身体……
脸上虽然悲伤的痕迹很重,但是在哭的同时,他也时刻注意着布鲁斯脸上的表情。
就看人下菜这一点,约翰绝对是其中的好手。
约翰见大哭对眼前的这个男人没有什么作用,他止住了自己的眼泪,踉跄的站起身来。
虽然他哭确实是有表现的成分,但是跪下的时候,膝盖可是实实在在的磕在了地上。
他在内心发着牢骚,他是见布鲁斯没有直接对他下手,才认为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是那群绑匪的同伙。
不会是钓鱼吧?
约翰内心惶恐,下意识他举起了手,将破破烂烂的指甲咬进嘴里。
他从小就有咬指甲的习惯,尤其是压力越大的时候,他咬指甲就咬得越狠,直到咬得鲜血淋漓,感到钻心的疼痛的时候才会停下。
只有艾玛会管他。
他的习惯已经在艾玛的管教下改了很多了。
但是,但是……
但是艾玛被那群该死的家伙抓走了!
约翰咬着指甲,神情越发阴沉。
“说说事情的全貌。”
布鲁斯压着嗓子,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刚沉浸在自己内心的男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话唤醒,他阴沉的脸瞬间变得惊讶,然后从惊讶又变为了振奋。
“我知道,我就知道!”你就是蝙蝠侠!
约翰没把后面的话语说出来,他有点结巴的说到:“我的妹妹艾玛·塞布宁在旧金山旅游的时候失踪了……”
耳麦里,神谕说:“额,信息里找不到这位艾玛·塞布宁小姐有关旧金山的行程记录,无论是飞机,高铁还是轮船的售票信息。艾玛是哥谭人,去往旧金山的方式只有这几个……”
如果是开汽车,一路所耗费的油费就太贵了,他们明面上的家庭并不算富裕的那一档。所以可知,艾玛很有可能是用假身份进入的旧金山。
但是,假身份?为什么要用假身份?
蝙蝠侠总结着,并提出了这之中的问题。
约翰继续说道,“在五个月之前,她就没有和我有信息交流……”
神谕:“报官时间年初,距今只有四个月。”
这次,布鲁斯直接插话问到,“五个月?但是警局的记录显示你是在四个月之前报官的?”
“因为哥谭的警察都是一群废物!”似乎是戳到了约翰愤怒的地方,他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开始怒吼,“连那么简单的答案都看不出来!”
“什么答案?”
“就,就是……”约翰突然息了声,他咬着牙,还是低声说了出来,“当年有一个案子,那群废物抓错了人……”
与此同时,神谕:“找到了!应该是这一个:乔尔森杀人案。乔尔森·塞布宁,也就是约翰的父亲,被认为是杀害一位贵妇的凶手,当年他是贵妇家的园丁,被认为是唯一有时间犯罪杀人的,但是这个结论一年后被推翻,真正的凶手是贵妇的情人,因为贵妇本人下令不允许仆人将情人的存在说出来,导致警方的方向出现了错误,最后是情人本人受不了杀人的压力,自己投的案……”
“但是问题是,当年哥谭的死刑还没有被废除,乔尔森被判了死刑,也就是……”
也就是凶手报案的时候,乔尔森已经去世了。
布鲁斯在内心补全了神谕的话,他看向约翰,示意他不用再说那些陈年旧事。
如果真让约翰说下去,也不见得短时间内约翰能说得完,尤其是这种当事人有极大怨念的案子。
其中大部分诉说都会包含个人情绪的表达。
对于现况来说,这就是在浪费时间。
不用说那件已经在约翰心底结痂的伤疤,明显让他松了一口气。
“……我因为不相信警察,所以我是先自己查的案子,我飞往了旧金山,找到了艾玛的住处,跟着艾玛给我说过的路线找了一遍……”
“最后,我在艾玛给我说过的最后一个地方找到了这个东西。”
约翰将一个布片递给了布鲁斯,上面留有一个弹孔,其他地方被火烧得有些看不清,图案被一圈荆棘包围着,中心有弹孔的地方大致是一把枪的形状,被火燎过看不清大致的样子。
“所以,这就是你设计那个标志的原因?”
布鲁斯将那个标志带在了身上,此时正好,他将那一小块布料从口袋中掏了出来。
“你用□□17作为标志中心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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