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廊蜿蜒,顶灯明亮得近乎刺眼。
季闵舒敛眸,别过脸,“同音而已,迟总不必对号入座。”
阔别多年,她对迟厌了解有限,只好沿用昨天晚宴谢闻远与他交际的方式称呼对方。
撇清关系的意味很明显。
迟厌垂眼看她,反问:“我能误会什么?”
疑惑语气似乎掺杂着几分淡淡的嘲意,仿佛她自作多情。
季闵舒默了默,不想和迟厌继续纠缠,于是浅声应:“没有最好,毕竟我跟迟总不熟,先走了。”
算算时间,同事应该快出来了,Jasmine季的私生活从前一向简单,今后也没有成为谈资的打算。
然而话里不知哪个词刺激到迟厌,擦肩而过时,季闵舒冷不丁被他攥住手腕。
她微微侧目,顺着那股难以挣脱的力道看去。
迟厌今晚来玉饷约莫有应酬,西装革履穿得颇为正式,此刻在室内,他脱了外套,只着衬衫马甲,衣袖熨烫整齐,袖口压着枚宝石扣。
脑中蓦地晃过另一枚袖扣,季闵舒睫羽低垂,有几个瞬间以为池肖捡到的,是迟厌遗落的袖扣。
但不可能,季闵舒很快推翻自己的猜测,以迟厌如今对她的态度,躲还来不及,又怎会故意落下什么信物,等她察觉后还回去。
以物易物,用交还袖扣做借口制造下一次见面,唯有老练的猎手才会如此布局。
而季闵舒印象里,迟厌简单纯粹,喜欢和不喜欢全都写在脸上,与老练压根不沾边。
袖扣多半是Eva姚的东西,季闵舒不合时宜地走神,继而手腕微动,试图甩开迟厌。
男人面色不虞,更用力地握住,随后近乎是咬牙切齿地质问她:“我和你,不熟?”
季闵舒感到费解:“你昨晚自己说的。”
「吃过几顿饭而已,熟么?」
质疑声犹在耳侧,季闵舒抬眸望向迟厌,不明白他为什么可以轻易推翻一切,又表现得像个错付真心的弃夫,追着她委曲求全。
犹豫片刻,季闵舒提醒:“这里没有别人。”
迟厌:“?”
“如果你是因为七年前的事耿耿于怀,那现在周围没人,你可以不用维持所谓的体面。”
尾音散进若有似无的叹息,她说:“松手吧,迟厌。”
没被桎梏的那只手垂在身侧,逐渐收紧,季闵舒掐住掌心,视线虚落向迟厌身后的盆栽,竭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缺乏底气。
迟厌始终没说话,凝在她身上的目光却并未有半分偏移。
季闵舒忍无可忍,仰面看他:“你……”究竟想怎样?
话没说完,回廊转角由远及近传来哒哒的脚步,池肖绕了几圈回到原位,站在厕所门口一筹莫展。
“奇怪,刚才明明听到经理喊我了。”他小声嘀咕,确定附近无人后,干脆掏出手机远程摇培训时的同桌问路。
还没问出结果,凑巧碰见先前约季闵舒去洗手间的A1女生走出来。
“Milton?”女生东张西望一番问,“你什么时候来的,看见Jasmine姐姐了吗?”
池肖摇头,“她可能有事接电话去了?”
女生不确定,转身回女厕找了找,季闵舒确实不在。
“那我们先回去吧。”池肖没吃饱,仅有的一点存货早在兜兜转转里耗光,“你记得回去的路吗?”
女生第一次来玉饷,刚才只顾跟着季闵舒走,这会儿完全没有头绪,闻言有些迟疑。
他们都不想多走路,一合计,准备等认路的同事来接。
池肖百无聊赖,揣着手发呆,过了会儿说:“要是闵舒姐在就好了。”
他满脸写着春心萌动,女生打趣道:“你喜欢Jasmine呀?”
池肖连忙摆手,“不是那种喜欢。”
女生嘁了声,接着笑眯眯地感叹:“是那种喜欢也没关系呀,她那么温柔、漂亮,还香香的,感觉是个人都会喜欢Jasmine姐姐。”
池肖不敢接话,但理智表示赞同。
两人交头接耳犯起季闵舒的花痴,全然没有察觉,他们面前一米多的地方竖着块巨大的屏风,而话题中心正缩手缩脚地躲在屏风后,被另一人展臂拥住,捂着嘴不许她发出声音。
“好想知道Jasmine姐姐喷的哪款香水,不出意外那应该是我闻过最自然的玫瑰调香水。”女生皱皱鼻子,形容道,“气味特别高级,一点不腻。”
隔着屏风,又有迟厌遮挡,季闵舒囿于他怀中,那些话听不真切。
她耳畔只有鼓噪的心跳,分不清是谁的。
隐约捕捉到气味二字,困住她的男人似乎俯身贴近,温热鼻息扫过光裸后颈,半是嗅闻半是确认。
分别七年,季闵舒依旧钟爱Penhaligon’s狐狸,迟厌见过她对旧物的长情,所以更加无法理解她对自己怎么会说扔就扔。
他从后注视着季闵舒,仿佛眼神能替他找出答案。
沉静灰瞳犹如穹宇深邃无垠,漫溢的爱化作细碎繁星,无声弥合了时间的裂隙。
姐姐,迟厌默念,继而在心底补充——
我的。
迟厌的。
双臂不着痕迹地收拢,迟厌由衷感谢外面议论纷纷的A1,因为他们路痴,他才能和季闵舒近距离接触这么久。
短短十分钟,却比昨晚回程的那半个小时更令人食髓知味。
迟厌渐渐觉得自己坏掉了,所有的感官都在罢工,他彻底变成了牛皮糖,每个细胞都叫嚣着,想跟Jasmine亲近。
季闵舒被他抱得喘不过气,但碍于同事在场,只能很轻地碰碰迟厌的手背,示意他松手。
他们本可以光明正大地分道扬镳,现在竟像是背着众人偷情一样,关系疏离,身体亲密。
好不容易构建起的心理防线功亏一篑,季闵舒庆幸自己不用直面迟厌,否则她的心虚一览无余。
时间无视这场对峙,缓慢流逝。
又过了几分钟,闻勋亲自来洗手间领人。
没多久,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消失在拐角,季闵舒回神,随后用力推开迟厌,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怀里骤然一空,迟厌微怔,顿在原地。
空气中残留的玫瑰后调微乎其微,良久,他捻了捻指尖,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回到包厢,姜惟礼正好在开酒,“迟总回来得挺巧,再晚些,酒该被我跟韩总喝光了。”
迟厌落座,朝他举杯:“玉饷路绕,迷路了。”
韩章笑:“曲径通幽处,玉饷内部仿的苏式园林,路虽然绕,菜色倒确实不错,姜总选得好。”
姜惟礼不敢居功,抿了口酒缓缓说:“这家店还真不是我选的,我们经理Jasmine,韩总应该有印象,她喜欢这个地方,碰巧新人入职,她带小朋友来这边聚餐,咱们原本定的地方又出了点意外,我就想到玉饷了。”
韩章攒局,本来属意恒隆后街的一家私厨,谁知道老板突然有急事,只好作罢。
“这家三文鱼蛮嫩,下回带我女朋友来。”
姜惟礼失笑:“Jasmine最喜欢的就是玉饷的三文鱼,老招牌了,迟总也尝尝。”
谈话间,侍应生端着托盘,将鲜切的三文鱼有序摆放到他们面前,迟厌不吃芥末,夹起一块蘸了点酱汁。
鱼肉鲜嫩,入口绵密软烂却不失嚼劲,许是刚离开冰柜,口感稍稍偏凉,想起某个吃东西贪凉的人于是变得顺其自然,迟厌抿了抿,嚼得很慢,好像咽下食物的同时,会把回忆一起咽掉。
他的混血特征在外形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侍应生以为他吃不惯生食,含笑建议:“先生可以尝尝这道甜品。”
迟厌偏头看菜单,侍应生说的是南瓜羹。
“季小姐是玉饷的常客,吃凉的之前会先吃完温乎乎的南瓜羹垫垫肚子。”
“赛博养生。”韩章中肯总结。
没人知道那其实是被迟厌身体力行管出来的饮食习惯,男人认真看了几眼菜品图,觉得还没自己做的好,嘴上却不咸不淡地嗯了声,问:“韩总姜总要么?”
两位合伙人已经过了爱吃甜食的年纪,笑着推拒,“迟总吃点,你比Ja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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