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架空 > 一天一个金手指[快穿] 在下不吃辣

4. 搬家啦

小说:

一天一个金手指[快穿]

作者:

在下不吃辣

分类:

穿越架空

送走了周玮父子之后,荣雪卿当即拍板决定收摊。

三人找了家烟火气十足的小餐馆,风卷残云般火速消耗了三大碗面条,然后排排坐在椅子上晕碳。

最先缓过神来的是瞿芙,她因为眼睛看不见所以缺少安全感。

“卿卿,我想跟你说一件事,不知道你答不答应……”

荣雪卿立马点点头,想起瞿芙看不见又补充了一句,“你说。”

“我觉得之前住的地方有些不安全,咱们现在身上还带着钱,你说要不要找个便宜点的地方住?我知道有些小旅馆一晚上才十块,甚至有些便宜的一晚上才十块。”

瞿芙其实心里面特别不好意思,她感觉自己是三个人中最没用的那个。现在荣雪卿好不容易赚到点钱,她一个没出力的人倒是计划上怎么花了。

但如果晚上要继续回到那个地方住,瞿芙肯定是睡不着的。

“好啊,我刚好也有这个想法呢,就是不知道该去哪儿找。”荣雪卿说。

“没事,这个你就交给我吧。”瞿芙像是终于找到自己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了一样,摸着桌椅板凳往门口走,被餐馆老板一把扶住。

店老板是个老婆婆,她这个年纪的老人最喜欢的就是大口吃饭的年轻人跟小孩。

看着三个这么瘦的女孩子来自己店,怜爱之情全都化成了碗里免费多加的份量。

“囡囡你这是要拿什么东西呀?你告诉婆婆,婆婆帮你拿。”

“婆婆,我是想找个地方住,我跟我两个姐姐,我们晚上还没有地方住,你知道哪里有便宜的旅馆吗?”

……

就这样,在婆婆的带领下,三个人很顺利地在一家小旅馆内落脚。

甚至因为有婆婆帮忙,最后价格砍到了100元住半个月,还免费提供热水洗漱。

婆婆砍完价之后,想趁不注意偷偷帮她们先把钱交了,被早就在留心的荣雪卿制止。

“薛婆婆……您……已经……帮我们……很多了,不能……不能……再让……你……出钱了。”

这个小姑娘竟然知道自己的姓氏?薛婆婆眯起眼睛试图打量荣雪卿。

之前她光注意到瞿芙精致的五官了,现在才发现眼前这个有点口吃的女孩外貌竟然也格外出众,只是因为有些灰头土脸,变成了一颗蒙尘的珍珠。

薛婆婆没再纠结荣雪卿为什么认识她,只以为是以前曾经帮过的某个孩子。

查看这个好心的薛婆婆个人属性前,荣雪卿跟孟栀雨还有瞿芙一样,都以为这是个带孩子带惯了的老人,所以才会这样照顾她们。

当她发动【一面定终身】这个技能时,才知道薛婆婆只孕育过一个孩子,而且这个孩子在3岁时就夭折了,后面又经历的父母去世、兄弟姐妹去世以及老伴去世。

中国人大都相信因果,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命运似乎从来没有照顾过面前这个老人。

薛婆婆在这附近生活了一辈子,只要是她能力范围内,总在尽可能帮助别人,就连这个旅馆老板也是因为年轻时受过她的恩惠,才会愿意降低价格。

荣雪卿感受到了一股无力感,她的技能似乎帮不上这个老人。

薛婆婆的人生进度条已经到了很后期,荣雪卿能看到的关于她的人生画面大都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而且薛婆婆已经是接近于无欲无求的心态了。

荣雪卿拉住薛婆婆的这段时间里,孟栀雨已经麻溜把钱付了,三人又跟薛婆婆约定好之后会常去吃面,她才放心地离开。

旅馆老板把她们三个安排在了旅馆顶楼的房间,顶楼房间虽然小了点,但胜在安全,不用担心隔壁住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人。

考虑到后面反正也是要买衣服换洗的,干脆就今天买了。

三个人在地下通道各买了身新衣服,回旅馆洗完澡换上后,感觉整个人浑身都轻快了不少。

“咱们晚上还去吗?”孟栀雨问。

“当然去,晚上出来瞎逛的人才多呢。”荣雪卿说。

“那我觉得咱们可以去那种广场或者美食街之类的,那些地方年轻人多,今天来的两个就都是年轻人。”瞿芙提议。

荣雪卿觉得瞿芙说得很有道理,今天三人去的地铁口其实并不合适她们摆摊,那是地铁的末站,周围大都是居民楼。

如果今天去的人流量更大的地方,说不定会有更高的收入。

今天上午没得选,现在可以选了,当然要去一个更合适的位置。

这次,三人一致决定坐地铁去市中心步行街。

但当真的买票进站之后,又都后悔了。

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

如果地铁票能够退的话,荣雪卿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掉头就走。

还好三个人都很瘦,角落一小块位置就够她们站住脚了。

地铁到站市中心时,哗啦啦下去一大片人,三人也跟在人群中一起下去。

荣雪卿牵着看不见的瞿芙,孟栀雨背着一个两元店淘来的帆布包,里面装着摆摊用的招牌以及三人的全部家当。

夜晚的市中心人流量非常大,但同时摆摊的人也特别多,几乎没有什么固定的位置可以给她们三个选。

孟栀雨伸长了脖子到处看,却始终没有发现合适支摊的位置,不自觉有些焦急地碎碎念。

“不会白跑一趟了吧……”

“不会。”荣雪卿回答,她有预感,今晚会有收获,也许不是金钱上的收获,但肯定不算是白跑一趟。

就在这时,一只哈士奇咧着舌头往这边冲过来了,它主人虽然牵了绳,但很难说到底是人遛狗还是狗溜人。

见此场景,人群不自觉让出了一条通道,看来哈士奇这个品种美名在外。

荣雪卿也跟着人群让到了路的两边,但她却注意到,牵狗的男生看起来十分瘦弱,但那狗却长得膘肥体壮,这样的搭配实在有些奇怪。

荣雪卿以前也养过狗,是一条金毛,虽然大多数时候那狗大多数时间是保姆在照顾,但如果她哪次遛狗发现自己拉不住狗了,肯定会让保姆给狗减减肥或者训练它不要爆冲。

世上的确有溺爱狗的主人,宁愿自己被狗狼狈地拉着满场跑,也不舍得给个狗减肥或者纠正坏习惯,

但荣雪卿看那牵狗男生嘴里骂骂咧咧的态度,觉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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