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丝特撩开帘子。
正午日光烈烈,只有少许光线透过篷布。帐外的营地人声阵阵,帐篷里却昏暗而安静,零星点着几盏灯,灯芯的石块烛火一般跃动。
帐内的沙地上铺着线织的毯子,一层叠一层,延伸到帐篷深处,压在一张巨大的靠椅下。椅边铁笼中的野兽在幽暗里睁着一双带着寒光的眼睛,龇着牙对闯入的黛丝特发出了低吼。
靠椅里坐着个男人,暗红的长发落在椅背的毛皮上,像鸟类散落的羽毛。他赤着双足,手里端着个盘子,从盘里捞出一块肉,手穿过笼子的栏杆,递到野兽嘴边。
笼里的老虎停止了低吼,谨慎地望了懒散的男人一眼,靠近他递来的食物,伸出舌头把它舔进了嘴里。
“真浪费。”
黛丝特用自己身后的蝎子尾巴拉上帘子,啧了一声:“那是给你吃的。”
“我没胃口。”男人没抬眼睛,把盘子往她的方向递了递,“你要就拿走。”
黛丝特刚走近,那老虎就弓起身来对她龇牙,吓了她一跳。
男人伸出手,摸了摸老虎的下巴,像哄猫一样挠了挠它的喉咙。
老虎呼噜两声,放下了威吓的架势。
“哇,欺软怕硬的畜生!”黛丝特恼道。
“谁把这东西放我帐子里来的?”男人斜了她一眼。
“不是我,我保证,我都没搬过它笼子。这不是临时的货,没地方好放,咳,老大你帐篷宽敞嘛……哎,不是,别这么看我。”
黛丝特缩了缩脖子:“反正明天就卖掉了,你放一下嘛!让让达利,你不知道,那家伙没见过老虎,看见它怕得要死,没出息。”
黛丝特接过盘子,看向笼子里,自在营地见到这老虎以来,第一次看它这么安静:“呃,它真不咬你啊?”
“它要是敢咬,明天卖的就是它的皮毛。”男人轻飘飘地说,老虎把头低了低。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黛丝特觉得它在发抖。
“不是吧,这么通人性?我以为就是普通的老虎呢,要是什么特殊品种,得卖贵点啊。”
黛丝特咕哝着,捞起盘里的肉吃了口,注意到老虎对上她的目光,隐隐又要龇牙,于是率先得意地冲它挤眉弄眼,炫耀着手上的食物。老虎恼怒地立起了尾巴。
“黛丝特。”男人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你三十四,不是十四岁。跟它较什么劲?”
黛丝特理直气壮:“它先挑衅我的!”
男人摇摇头。大概是类似劝她稳重的话说过不少,懒得说了。
黛丝特吃两口,渴了:“老大你水放哪儿了?”
“左边。自己倒。”
黛丝特在旁边的架子上找到了水壶和杯子,拎着壶直接从壶口往嘴里倒水,喝完抹了抹嘴,把空盘和水壶一搁,顺手把脸上的眼罩扯下来扔在一边,踱着步子溜达到靠垫上往里一躺,把尾巴卷了起来。
黛丝特很喜欢那靠垫,又大又软,不会硌着她尾巴,能当椅子坐,也能当床躺。
吃饱喝足,帐子里又安静,午后的倦意爬了上来。
黛丝特靠在垫子上,眯着眼睛看那边红发的男人。
男人没在看她,也没再摸老虎,支着下巴,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座椅的扶手上搁着张面具,在烛火般的灯影里流转出诡异的光。
黛丝特想,这么看倒长得挺好看的,干净得不像在沙漠里生活的人。
谁能相信让强盗们闻风丧胆、大名鼎鼎的“赤砂”,有着这么年轻的一张脸?
黛丝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也不相信。
那时候还没有赤砂商会,没有什么英雄和后来的传奇故事。
她只是个在沙漠强盗黑吃黑的拼斗里失去了所有同伴的输家,拖着只剩一口气的朋友从死人堆里钻出来,咬着牙拧着劲骂着脏话,一瘸一拐地背着朋友向外走。
她是在那时候碰见赤砂的。
他蹲在高处的建筑废墟上俯视着她,脚边躺着强盗的尸体。
黛丝特记得自己为什么第一眼看他不顺眼。
她那时太狼狈,右眼被划了一刀,血糊了半张脸,抬头都费力;而那个莫名其妙地打量着她的男的身上没一道伤口,脸上还戴着个滑稽的面具。
反正她觉得那面具挺滑稽的。换个场合,大概会有人以为是鬼。
但黛丝特从来也不怕鬼,更不怕这活生生的人。那从容的视线让她恼火,于是黛丝特扯着含着血的喉咙嘶哑地对着他骂了起来:“你他爹的看什么看呢!有种下来,要打就打!”
“我看见你刚才的战斗了,很有协作意识。你不错。”那男人评判道,声音顺着风轻飘飘落下来,“我准备建立一个商会,你要入伙吗?”
“哈?什么商会?你哪个绿洲城市跑出来的不知死活的傻子吗?莫名其妙说啥呢,我凭什么信你啊你谁啊?”黛丝特啐了一口,“挡着脸神神鬼鬼的东西!”
“如果要成为同伴,确实需要互相信任。”他点点头,摘下了面具。
那天晚上很黑,但拼斗的火光烧着,把这一角的天空都点亮了。黛丝特能够清楚看到那张除下面具之后的、年轻的脸。
他暗红色的长发从兜帽里掀出来,在风里像是火焰的余灰。
“你可以叫我‘赤砂’。”
他说,暗红色的眼睛冷冷地盯着她。
黛丝特那年二十七岁,出生在沙漠,成长在沙漠,见过无数恶棍和猛兽。
但那个看起来与凶恶一词相去甚远的男人只是远远看着她,却让黛丝特感到背上发冷。
仿佛要与那感觉呼应的,黛丝特感到脖颈和手腕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缠住了,压着她,使她几近窒息。
赤砂说:“你看见我的脸了。选吧。跟我走,或者死。”
在沙漠长大的人,是另一种直觉的野兽。黛丝特的思维被求生的直觉磨砺得尖利而敏锐。
那问题不需要犹豫,总之她不想死。
赤砂身上看不见的力量是压倒性的,黛丝特跟从暴力。她一直如此生活。
虽然,黛丝特一开始不太服气。
她说:“你看起来都能当我儿子了!”
赤砂看着年轻,但也没年轻到那地步,最多比黛丝特小上一点。
他听这话却没生气,只是说:“你还挺会给自己抬辈分。”
这似乎能说明赤砂是个宽容的头领,但黛丝特也摸不准他的脾性。
有时候队里谁说了句她不以为意的话,赤砂转头就把人扔去沙漠里喂秃鹫了。没人敢有异议。
魔法师真是拽啊!黛丝特当时觉得他就是个很有本事的神经病。
没恶意猜测赤砂是个巫师,纯粹是因为他强得太离谱了,很难想象后天掠夺才能的巫师能强到这种程度。
在沙漠里建立商会,本来就是只有神经病才想得出来的事。
商会是干嘛的?做生意!做生意去城市里跟人做呀,你在沙漠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能跟来往商队强盗和天灾打打交道。
就算你是魔法师,还是个很强的魔法师,你要在这老天说了算的沙漠里活得顺风顺水,还在跟强盗团的拼杀里保自己全须全尾,做梦呢!
但赤砂还真就没输过。
强盗团来一个折一个,没有沙暴和飓风摧毁他们,仿佛天灾都要绕着他走。
黛丝特还茫然地在这干旱的沙漠里,久违见到温和的阵雨。
那像笑话一样的“保护商队,只杀强盗”的英雄主义,经他的手,竟然不再是笑话。
黛丝特猜跟着赤砂的人里,大部分人想法都跟她差不多。
谁拳头大跟着谁走,沙漠就是这样的地方。
他们最早只是慑服于赤砂的强大,或许还有少部分是迷信他的人格魅力——黛丝特想到队里某些人崇拜的语调都要起鸡皮疙瘩。
他们都只是在得过且过,没人相信那些高尚的理想能在这草都长不出来的沙地上发芽。但赤砂在这里建出了一片让所有人都为之侧目的移动绿洲。
那白日梦一样的,英雄的故事。
黛丝特第一次被商队里她救下的女孩感谢,被快乐的泪水和赞美笑容环绕,仿佛什么温暖的东西在她脊骨上炸开了,痒酥酥的。黛丝特晕头晕脑。
女孩送了她一条自己的手链,黛丝特日常打打杀杀,手上不戴这么精细的配饰,于是挂在腰上好久,时不时会看着发会儿楞,回过神感觉又有点脸热。
黛丝特出生在沙漠里,父亲是个强盗,母亲是被强盗们劫来的无辜女人。
强盗生下的女儿也是个强盗,就这么简单的事。
她天生身后长着一条蝎子尾巴。但沙漠到处是离奇的东西,混血在这儿算是顶顶普通的那类。
她父亲也不因此觉得女儿是个怪胎,虽然不知道这遗传是怎么个来历,但他一拍酒精浸坏了的脑子,就得出了“那这丫头应该比一般人更能打”的结论。
黛丝特从小被教那些格斗拼杀的本事,在强盗团里捡着半条命生活。她看见母亲死在父亲手上。
反正,沙漠就是这么个地方。
这里不分男人女人,只有有用和没用的人。
黛丝特的本事就是能打,她用战斗的本事让自己变得有用,让自己活得不好招惹,谁碰她得被她挖下二两肉来。
但饶是这样,她那醉眼朦胧的父亲仍然指点着黛丝特对他的同伙说“我看这丫头将来能卖个好价钱”。
黛丝特十四岁的时候一刀扎爆了她那醉昏了的父亲的脑袋,趁着夜色从强盗团里跑出来,加进了另一个强盗团。
她也没什么其他的本事,只会杀人而已。
她长得大概不算漂亮,这是好事,在这样的环境里,美貌只会惹人觊觎。
但黛丝特后来身材不错,甚至找团里关系好的刺青师在身上纹了一堆图案。她对此很有些咬牙切齿的得意和骄傲,恨不能在她那早入了土的混账老爹坟头跳一段助兴。
但她爹恐怕也没有坟墓,沙漠强盗的尸体总是随便哪里一抛就完事。
黛丝特没什么复杂的谋略和头脑,她知道自己只适合跟着人混。
选择头领是个深奥活计,但轮不到她选,有野心的人自己斗来斗去,最后谁坐那把椅子,跟她的喜恶没多大关系。
她换过不少头领跟,也明确知道其中某些人是混蛋,也有人平庸,有人疯狂。
黛丝特后来想,赤砂算哪一类呢?
她说不明白,她总觉得赤砂跟那些人不一样。
他所自称的那些正义和美德已经够吓人了,但黛丝特又不觉得他是个理想的疯子。
她觉得赤砂只是说说而已。他连理想都不在乎。
黛丝特也不知道他真的在乎什么。
在商会里,黛丝特是跟赤砂走得比较近的那类,不是因为她胆子大或者不要命,更不是想讨好头领什么的。
原因说来让伙伴们都觉得好笑:因为赤砂认字。
沙漠里认字的人不多,黛丝特以前待的强盗团里有那么几个懂点文化的,但有些人不过会认两个字,态度就能拽到天上去。
黛丝特以前有事求人帮忙,碰了一鼻子灰,因此对这些文化人印象很不好。
但她一直记得件事,以前团里有个人出身药商,教人一些药材的名字写法和功用,黛丝特对药物有点兴趣,闲得没事在旁边听了一耳朵,留了点印象。
后来有个强盗被毒蛇咬了口,着急找药救命,当时医生有事,一时不在,他们慌不择路,就想找个印象里长得差不多的药给人用了。
幸好黛丝特记得他们要找的那药的名字,跟他们手里药材的标签完全对不上,及时制止了他们,从药包里挑出正确的,才救了那人一条命。
黛丝特以前听人说过什么“知识就是力量”,但她和其他的强盗们一样,觉得不过是那些文化人展现自己优越感、抬高身价的炫耀,对此嗤之以鼻。
可经历了那不大不小的一件事,她却突然有点上了心。
多学点东西,在关键时刻说不定真能救命。
从此黛丝特就有意想多认点字,劫到的货里有书也会多瞧上两眼,但除了有些书的配图挺好看、画得挺像这样的感想之外,一直没多大进展。
强盗们劫来的书要么流到城市去卖了,要么浪费点拿来烧火,或被人拿去当摆设。除了特别珍贵的典籍,团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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