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怎么了?”红袖路上疑惑道,“感觉王先生今儿怪怪的。似乎,似乎格外的高兴。”
“别管他,他这人有病。”雪梅不想多做解释。目前与王生虚与委蛇只是权宜之计,为了长远她必须早做打算。
从教堂回祈金堂,会路过一座教会女中。女中的学生,日常正是红袖如今这样的打扮。平常畅通无阻,今天不知怎么的,一路上许多设卡的警察。但警察们瞧见马车里的红袖与雪梅,一般都没多说什么。
贵太太和女学生的形象正好让他们嘘了声。更有那嘴巴不严的为了显摆,特意说到:“两位女士路上注意点,今儿有个小贼还没抓到。你们可别为此受到了惊吓。”
“小贼?”雪梅佯装惊讶。她紧张的转动着手上的钻石戒指,“那贼可是偷了什么东西?我前日里不见了个黄金戒指,莫不是你们说的小贼给偷的吧。”
“小小毛贼,不成气候。”那话多的警察偷偷打了打自己的嘴,显然是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话。照现在这架势,哪里像是抓小毛贼的,江洋大盗都不定这样。
他又找补说:“女士要是丢了贵重物品,那还是得找警察局报案为好。等我们抓到了小毛贼,也好在他得贼赃里好生找找,看能不能找到女士的金戒指。只有有了报案记录,我们警察局才好照着退赃。”
“我这会跟你说了,还得去警察局里报案才行呀。”雪梅装笨蛋美人也挺在行,她不高兴的嘟囔着嘴,“也忒麻烦了吧。”
红袖心下莫名的不安,总觉得要发生点什么。于是她拉了拉雪梅道:“姐姐,一枚戒指也不值什么。咱们就不讨这个麻烦了吧。怪小气的,让人知道了丢脸。”
“是这个道理。”雪梅在警察的注视下放下了马车车帘,显然是准备离开了。
“你这人一见漂亮的就管不住嘴,也不怕哪天真坏了事。”
“怕啥,就两个女人,能坏到哪里去。”
……
身后依稀能传来几个警察的闲聊声。明面上,雪梅和红袖是两个家世清白的富家小姐,就这样他们言语里依旧没有太多的尊重。如今说着是民主文明社会,可有些方面同前朝没有什么区别。
路边传来一阵狗叫,外头赶车的车夫叮嘱说:“路上有野狗,小的去驱赶一下,还请两位小姐注意安全。”
“人吃不饱穿不暖,野狗自然也多了。”
“这还是城里呢,若是在乡下,恐怕野狗也会被人打杀了吃了。”
……
雪梅刚和红袖感叹着,只见眼前一花,一个人影冲进了她两的马车。
“老郑……”
雪梅正准备唤人,不想红袖拉住了她:“姐姐,别。这人我认识。”
“什么?你哪里去认识的?别见人可怜,就随随便便心软。”雪梅厉声道。
她乍一眼看来,闯进来的是个瘦削少年,他头发剃得短短,还露着青皮,身穿一身破破烂烂的棉袄,肩膀上还在持续渗漏出血迹。联想着外头的狗叫。只怕那狗,都是闻着血腥味来的。
“真的认识,她叫丁秀,是个姑娘。”
“你……”丁秀不想被人揭穿身份,挣扎着就要辩解。
“你可别动了。”红袖拦住了她,“动得越多,血流得越多。”
对着外人雪梅一贯冷脸:“可别让血迹渗出去了,脏了我的马车。”
不等丁秀有所表示,红袖就赶紧拿出帕子按住了丁秀的肩膀。因为紧张用力不当,丁秀一声闷哼,眼见着额头渗出了冷汗。
怕雪梅多想,红袖还解释道:“我们是真认识,她从前还来过祈金堂给我送东西……”
说着,红袖这才发现两人之间不过一面之缘。她只是因为被代称为白鸽的白锦京而对丁秀有了信任感,下意识觉得丁秀是个需要帮助的好人。
随着红袖的开口,丁秀的姿态也跟着紧绷起来。她虽然知道红袖不知道什么内情,但红袖如果大嘴巴把白鸽说出去。到时候在祈金堂这种人多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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