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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凰(女尊)》

4. 试纸(修)

两僮互看一眼,低头不再说。

言秋等到水开,里屋的门才开。

她回头,看到宋怜生穿着一身微黄的半旧布衣出来,只觉得眼前一清。

宋怜生重新梳过头,将原本外出扎上的头发放下,斜斜簪着一枝木簪子,一副家常的打扮,倒更显得他身上书卷气浓重,观之可亲。

言秋只会弄些家常菜,并不会烧火,余下的事就丢给仆僮们。

她则应了宋怜生的邀请,去试他之前做好的纸张。

才一铺开,言秋就赞了声:“好纸!”

其色洁,触之柔滑,看着就舒服漂亮。她还以为古代的纸都是黄黄的呢,没想到技艺已经这样高超。

宋怜生抿嘴一笑,谦虚道:“还差得远呢!”虽说在民间尚算可以,依旧比不过宫中的白鹿纸。

言秋有些惊讶:“这些都是你和僮儿们做的?”

做纸是项苦活儿,除了技术还需要足够的力气,不然连树皮都揉不开。

宋怜生轻轻点头:“嗯。”之后又摇摇头,“只是一直没有做出满意的。”

言秋奇道:“已经这样好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拿出去能卖上好价了。

宋怜生取出墨条,开始研墨,声音徐徐:“下臣一直想做出如雪浪般的白纸,却怎么也做不出雪那样的白净。”

言秋了然。

在她后世的记忆中,雪浪纸,是一种传说中存在的纸张。传说其色如雪般洁白,卷曲自然,着墨自然,适合做山水画。

一直只有诗句流传,但是世间并无此存在。

她也只在《红楼梦》里看到过。

宋怜生若是为了这种宏大的人生目标,跑到山上来清修倒也情有可原。

墨研好了,宋怜生润好笔,请言秋先试。

这到底是他亲手所制,言秋与之谦让了一番,却不过,才接过狼毫。

她略一思忖,落笔如风,在新纸上画了副山居图。

宋怜生看她运笔如飞,几下就将房舍树林勾勒清楚,不由轻咦了一声:“这是这座房子?”

言秋转脸笑应了声:“对。送给你。”

画毕,言秋习惯性地掏腰上荷包,准备用印,手都伸进去了,又隐隐觉得不妥,及时停住。

她有几分尴尬地抽手出来,干咳一声,问宋怜生愿不愿意题字。

宋怜生一直在欣赏画作,并未察觉到言秋的异常,闻言欣然应允:“只是下臣写得不好,怕毁了娘子的画作。”

言秋鼓励他大胆写。

“哪怕写错了,我再画过一张就是。”这有何难?

宋怜生想了想,给这幅画起了名字,然后让言秋落款。

言秋自然是一番推辞。

言秋上辈子报班学过画画,画得还算凑和,无论是国画还是水彩,又或者是漫画,都能来几笔。但毛笔字她可麻爪。

都说书画不分家,画画得好的人,字也不会差。

言秋常写硬笔字,所以还行,毛笔字因为疏于练习,委实拿不出手。

宋小郎是她救命恩人,还比她小几岁,她要脸,不想在他面前露怯。

宋怜生不知她心中所想,只觉此画新奇,用笔大胆,技法不俗,令他爱不释手。

言秋方才得罪了他,此时见他展颜,心中亦是欣悦。

宋怜生小心将画晾干收好,准备装裱起来。

晚饭是主仆四人围在一块儿用的。

原本言秋未来时,宋怜生和两个仆僮就是同桌吃饭,如自家兄弟一般。

加了言秋之后,宋怜生本想把规矩恢复起来,但言秋以她是女子,不宜与宋怜生单独相处为由,硬是要求两个仆僮也在一处吃。

人多一些,能听到的话也就多,收集的信息也多样。

言秋几十年了也没有讨好过男孩子,如今牛刀小试,将宋家小郎和两个仆僮哄得说了许多镇上的事情。

从三男的话语中,言秋一晚上就摸清了此时身处何处,离京畿约有多远,此地又是属于哪位官员辖区。

如今的都城是长安,她还挺想去看看。

言秋眼下还很虚弱,下午凝神叉了条鱼,已经耗尽了心力,坐在院里侍弄鱼汤的时候还好,做这些杂事并不需要多少心神,凭肌肉记忆就可以,方才画了幅画给宋怜生,此时又觉得疲乏,眼皮都要抬不起来了。

按理说,宋家小郎救了她,她本该给些谢礼报答,只她现在身无长物,身上除了贴身的荷包里有一枚闲章也没有更多能表明她身份的物品,只能先赠他一幅画。

画画其实也是件极耗损心力的事情,如果时间允许,言秋定要养足精神,认认真真给宋家小郎画一幅好的。

但她是魂穿,也不知道这具身体的家人朋友会不会很快找过来。她既然已经占了别人的身体,自然要继承它的因果。

况且就算她“失忆”了,人是群居动物,肯定会想找到自己的亲人和来处的。

再说既然她已经知道了此界乃女尊,她一个年轻女娘赖在宋家小郎身边住着,是极为无礼的举动。

她想着再将养一天,明日就寻机会下山进县里找找线索,托人去附近问问,这才匆忙留墨。

又歇了一晚,翌日,言秋向宋怜生提出辞行。

主仆三人听到她要走,都露出了意外的神情。

宋怜生有些担心:“言娘子身上还没好全呢。”

她可是一度闭气了的,怎么也得将养月余才能痊愈。

这个道理言秋又何尝不知?只是她总不能表现出想在山上住到天荒地老吧。

这几日,是社畜生涯几年后难得的放松。

虽说身体不舒服,但是心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

言秋觉得如果条件允许,在山上一直住着,与宋小郎为伴也没什么不好。

他这般单纯善良,又识文断字,还救了她的命,是她在这个世间遇到的第一个适龄异性,她挺喜欢他的,如果可以,她不介意和他谈一段。

言秋其实一直喜欢比自己小的男孩子,但是在她穿越之前,她的喜好不被大众所接受。哪怕只小她两三岁的男生,大多觉得她“太老”。

对此,她很是烦闷。

如今命运垂青,让她穿到了这样颠倒的世界里,她觉得舒服极了,也快乐极了。

“我忘了许多事,但想来家中定有母父担忧,总得去打探打探,免得老人家担心。”

这般理由,宋怜生也不好阻拦,只点点头,让仆僮替她打点了一点吃食净水,方便她下山路上吃喝,随后递过去一只包袱,红着脸道:“山里没有娘子合穿的衣裳,下臣赶制了一件,给娘子路上换洗,还请娘子莫要嫌弃针脚粗笨,料子寻常。”

言秋接过,心中一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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