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雪》
五十年后,人间,楚水城。
一个青衣男子坐在巷口悠悠地拉着奚琴,悠扬婉转的曲调愣是让他拉得像被拔毛的鸡叫,和这江南好风光甚是不搭,令过路的人不忍卒听。
天似乎也听不下去了,不一会就聚起了黑压压一大片云,势要轰轰烈烈来一场雨。
人们行色匆匆,只那男子还气定神闲坐在那拉他那把琴。
卖水果的小贩收起摊子,扛起扁担往家走去,路过那青衣男子朝他说道:
“要下雨了,既明兄,快些回去吧。”
那男子闻言抬起头,朝小贩笑了笑:
“我这便要回去了。”
他生得一双桃花眼,左侧眉尾缀了一颗红色小痣,鼻梁高挺,嘴唇天生便是上扬的弧度,即使不笑也让人感到亲和,这就是为什么他成天在这儿拉这难听死人的琴,还没被轰走的原因。
小贩在心里叹了口气,感慨长得好看还是很有用的。
不多时,雨淅淅沥沥下了起来,青衣男子拿出一顶斗笠戴在头上继续拉琴,豆大的雨滴落在石板路上,好似在与他合奏。
人们都回家去了,忽略琴声,显得他格外寂寥。
不知何时手上不再有雨滴砸落,等他注意到的时候,才发觉旁边站了一个姑娘,举着伞撑在他头上。
那姑娘看起来十七八岁,穿了一身质地很好的水蓝色衣裙,见他注意到自己,开口道:
“看你拉得认真,没打扰你。”
她把手中的伞递给他,见他有些错愕,解释道:
“雨下大了,光戴斗笠不顶用,我这儿还有一把伞,你先用着吧。”
她打开另一把伞,没等他反应一把塞进他的手里,撑着伞继续沿着巷子向前走去。
那姑娘已经走开几步,他好像才反应过来般站起身,朝那道水蓝色背影拱起双手,微微欠身道:
“多谢姑娘。”
水蓝色身影回眸一笑,很是潇洒地摆了摆手。
有什么硬物硌着他的指节,他展开握着伞柄的手。
是几枚铜钱。
这边云暮从医堂的椅子上站起直了直腰,见欢刚收起伞走进来。
云暮嘴贱道:
“劳您老来接我一趟真是不容易。”
见欢朝他露出一个假笑:
“就算我不来,你也有办法回去吧。”
云暮叹气:
“我有什么办法,你不来我就只好淋着回去了呗。”
近年来,两人常常到人间游历,云暮继续忙着他的神医事业,相比而言见欢就清闲得多了,除了偶尔帮他理一理医书外每天就是四处游玩。
他们很少在一个地方过多停留,这次到楚水城来,云暮突发奇想要用人间的岐黄之术为百姓诊病,赁了一间铺子当医馆,一文不收,因此来者众多,每日都忙到飞起。
云暮从不在人间用术法,平日生活与普通人无异。来之前,先用了幻形术改变了见欢的样貌,见欢现在与他有五成像,在外也以兄妹相称。
只是这丫头对于幻形后的皮囊十分嫌弃,让云暮常常对镜怀疑自己难道不帅了吗。
虽然最后常常得出的结论是:
我云暮真帅啊!三界第一美男子!
云暮也不想费这个劲,只是见欢长大后和他那位故人一模一样,如果就这样出去,恐怕要招来祸端。
两人走到檐下,云暮接过伞撑起走出去,见欢跑到伞下和他一起往回走。
云暮疑惑道:
“你就带了一把伞啊,你之前不是还嫌弃我的伞丑吗?”
他们现在撑着的这把伞,是云暮的抽风之作,为什么叫抽风之作呢?原因是每个人都有不擅长的事情,但是有的人就意识不到他不擅长这件事。
点你呢,云暮!
他们刚到楚水巷的时候,云暮见到路边有卖图画精美的油纸伞时第一反应不是“好好看啊好想买一把”,而是“我好想自己画一把啊”。他这与常人不同的脑回路,让见欢嘴角一抽。
不怕点子多,就怕点子又多又执着。
云暮对一位当街作画卖油纸伞的画家死缠烂打,付了双倍的价钱,人家才同意借给他画具和一把空白纸伞。
见欢用胳膊肘戳了戳他,小声道:
“你会画画吗?”
云暮自信道:
“废话!我不仅是三界第一神医,我还是三界知名大才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区区作画我很早之前就学过了!”
“多久之前?”
“也就千八百年前吧,放心吧,小爷我天赋异禀,学过的东西都不会忘的!”
“……”
他表情严肃,望着远处的景色,似在凝思。
见欢本来有些好奇,见他半天不动笔,有些失去耐心,问他他又说好的艺术是要多加思考的。
于是见欢就自去闲逛了,等她逛完回来已近黄昏,残阳斜照在云暮身上,而他笔走龙蛇,倏地停笔,抬头看到见欢很是喜悦,招呼她道:
“你回来的正好,我画完了!”
见欢心中好奇,快步走到他身边,低头去看他的大作。
沉默……
见见欢半天不说话,云暮拍了拍她的肩膀:
“被我的画惊艳到了吗?”
殊不知见欢现在满脑子都是“画面太美我不敢看”和“刚才那几步路我走快了,视觉冲击好严重”
“额,你画的是长着同一条绿色尾巴的耗子幼崽吗?”
云暮无语:
“这是荷花,荷花好吗?看来我要给你请个老师提升一下你的审美了。”
沉默是今晚的楚水巷。
总之,云暮对自己的大作颇为满意,署上了自己的名字,每次下雨都要拿出来遮雨。
见欢终于维持不住假笑冲他翻了个白眼:
“你以为我想和你一起打这把伞啊,还不是路上做好事把伞借出去了,你这把伞太丢人现眼了,只好把我的借出去了!”
云暮难得没为自己的“艺术”争辩,而是说道:
“不错啊,不愧是我带大的,有爱心,借给谁了?”
见欢朝巷口一指,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就是一个在这里拉奚琴的,他只戴了斗笠,衣服都湿了,看起来特别可怜。”
云暮点了点头:
“你说咱们今天是吃酱肘子好呢还是清蒸鲫鱼好呢?”
“……酱肘子。”
接下来几日依旧是云暮去医馆,见欢闲逛。楚水城是个民风淳朴的小城,织机声阵阵,鸟鸣欢腾,渔歌唱晚,好不惬意。见欢喜欢在楚水湖畔的糖水铺子上点一碗糖水,然后坐在湖边一边吃糖水一边吹风,谁人看了不得说一句神仙日子。正值夏季,梅雨时节,晴好的日子实属难得,这日见欢又到湖边去,捧了碗糖水,听撑船的老爷爷乐呵呵地招呼:
“小姑娘,坐不坐船哩?”
见欢有些心动,但手里还拿着人家的碗,正欲拒绝,卖糖水的大娘笑着说道:
“姑娘想去就去吧,游了湖后给我就成。”
见欢闻言,开开心心上船去了,上了船之后才发现,船舱里还坐了位公子,正阖目休息。
似乎察觉到有人打量自己,那人睁开眼睛,看到见欢,朝她笑了笑:“本想还姑娘伞来着,结果总是遇不到姑娘,今日倒巧,却是未把伞带来了。”
见欢反应过来是那日的青衣公子,当时他戴了斗笠又是坐着,见欢压根没看清他的脸,今日他穿了件月白的衣裳,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起,容貌昳丽,活脱脱一位翩翩佳公子。
自己怎么会觉得他是卖艺的啊,人家一看就不差钱!说不定大雨中拉琴,只是他的艺术!
见欢压下自己的尴尬心理,礼貌回道:
“无妨的。”
见欢在船舱另一侧坐下,打算安安静静吃糖水,就听那人又开口道:
“在下连既明,不知可否得知姑娘姓名?”
见欢道:
“云见欢,公子叫我见欢就好。”
连既明笑道:
“很好听的名字,我初到楚水城,不知这里这么爱下雨,前一刻还晴空万里,下一刻就阴雨连绵了,那天真是多亏了姑娘。”
见这位连公子为人亲和又彬彬有礼,见欢不免生出些亲近之感,说道:
“小事一桩,小事一桩。你是来楚水城玩的吗?”
连既明道:
“是啊,姑娘可是本地人,可否介绍些好玩的地方?”
见欢摸了摸鼻子:
“很遗憾,并不是,我也是来玩的哈哈哈。”
连既明道:
“姑娘一个人吗?”
“我和兄,长一同来的,”见欢说兄长二字时候觉得舌头要打结了:“只是兄长在此处义诊,不得空闲,我只能一个人来逛了。”
“我觉得与姑娘甚是投缘,很想与姑娘交个朋友,姑娘若是方便,带我一同游玩可好?”
见欢出生至今这几十年间,基本上就是窝在百花谷里,整天就能见到云暮一个大活人,或者云暮去游历,给百花谷设下结界把她自己一个人关在百花谷。还是她软磨硬泡说自己已经长大了,觉得再这样下去就要和百花谷的花花草草聊天了,云暮才答应带她一起游历,每次匆匆一逛便要去下一个地方了,更遑论交朋友,因此见欢忙不迭答应了连既明,满心想的都是我也有朋友了。
察觉到自己可能过于喜形于色,她不好意思道:
“说来惭愧,还从没有人说要同我做朋友呢,所以一时有些高兴。”
连既明眉眼弯弯:
“那这么说我是见欢交的第一个朋友了?”
他称呼转变得十分自然,见欢也不觉得突兀,但她此时满脑子都是另一个人。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他,明明他已经失约,这么多年都杳无音信。
她不知道他在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owns.cc】
【退出畅读,阅读完整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