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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错后给军官老公看男科》

3. 第 3 章(小修)

第3章

哪怕是前途渺茫,孟莺莺也没想过和去找那个娃娃亲对象。因为,齐小二?

这个名字……就是书中那个极度嫌弃原主、最后害原主下场凄惨的娃娃亲对象。

孟莺莺找他履行婚约,那等于找死啊。

毕竟,书里面她在父亲离世后,确实是去投靠齐小二了,但是下场着实不算好。

她出生乡下,父亲是杀猪匠,没有母亲,自身学历也一般,人胖又虚荣。

和父母双职工干部,自身学历高,样貌优秀,前途无量的齐小二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这样的她,又借着娃娃亲婚事的理由,对着齐小二死缠烂打。

齐小二能喜欢她,那才奇怪了。

所以,当父亲一提起让她去投奔娃娃亲对象,孟莺莺就十分抗拒。

她有自己的打算,但是又不能和父亲说。

“怎么,现在反倒是不愿意了?”

看出了自家闺女的情绪,孟百川有些诧异,“你当初闹着要去市宣传队,不就是因为想要追上齐小二的脚步吗?”

其实,孟莺莺和齐小二就小时候见过一面,那年孟莺莺七八岁,齐小二九岁,孟莺莺从小个子就生的高又壮。

那时候齐小二还瘦弱的跟个猴一样,孟莺莺爬到齐家墙头,一把跳下来,骑在齐小二的脖子上,骑大马。

一屁股坐的齐小二都翻白眼了。

全家都过来抢救齐小二。

为此,齐小二还成了他们大院的笑柄,连一个比他小的妹妹都打不过。

真是个小废物。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齐小二都活在孟莺莺,那一屁股的阴影里面。

提起过去的往事,孟莺莺不太愿意回想,她又不能说自己不是原身了。

而是穿越过来的,知道后事。

她便转移了话题,侧面点了下去投奔齐小二的未来结果,“爸,您说,我有血缘关系的大伯都靠不住,那个娃娃亲对象能靠得住吗?”

旁敲侧击。

却让孟百川呼吸窒了下,他闭了闭眼,闺女说的是实话,亲亲的大伯都靠不住,那个十几年没见过的娃娃亲对象,真的能靠得住吗?

一想到这里,孟百川真恨不得在向老天借十年寿命啊。

这样,他也能在护着闺女十年。

可惜没有。

人的寿命都是有限的,他脑子里面长了东西,已经是晚期了,医生下了最后通牒,现在是药石无医。

只能等死。

见父亲面色惨白呼吸急促,这让孟莺莺一下子害怕了,她忙拽着父亲的胳膊,“爸,爸,您没事吧?”

孟百川深吸一口气,把脑子里面的痛楚给驱散了去,“莺莺,对不起,对不起,是爸爸对不起你。”

当年在她年幼的时候,本该和她母亲一起离开去城里过好日子,他给强行阻拦下来了。

把这孩子留在身边,结果他才陪了她十几年,就陪不住了。

孟莺莺看着这样的父亲,她难受的厉害,那是原身的情绪,愧疚中夹杂着难过,她强行压了下去,轻声安慰他,“爸,您没有对不起我,您对我很好。”

看着父亲激动的神色,她到底是不敢在多言了。

父女二人的谈话,也就是戛然而止。

孟莺莺躺在床上睡不着,她在想自己未来的路。她身后群狼环视,现在父亲孟百川还在,所以姑且还能暂时过下去。

等父亲孟百川一走,她便独木难支。

那些亲人就会化身为狼吃掉她。

想到这里,孟莺莺多了几分危机感,她抬头看着屋顶的房子,这房子特别打眼,她第一次回孟家屯,便一眼看到了它,像是一片灰色中的彩。

也像是土坯房中的别墅,谁都想来咬一口。

父亲走了,这房子她保不住。

想要在这个时代好好的活下去。

第一,要把这房子过户出去,要找一个信任的人,最好是和孟家人没有关系的那种,这样才能摆脱孟家人。

第二,陪着父亲走完最后一段路,这也是原身的愿望,给父亲养老送终。

第三,等父亲不在了,她要离开孟家屯,但却不是去投奔娃娃亲对象齐小二。

而是借着齐小二的婚事,退婚换一个留在文工团的名额。

工作才是她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的根本。

嫁人不是。

想清楚了前路,孟莺莺便多了几分安稳,沉沉地睡了过去。

劝着孟莺莺离开去后,孟百川从炕柜里面摸出了一个泛黄的笔记本,那个笔记本上写着一个地址。

他打开看了又看,那个用墨水笔写的地址,似乎都被他摩挲的模糊了几分。

孟百川看着那地址,喃喃道,“芬芳,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为了莺莺,我不得不打扰你了。”

孟百川看着那笔记本,一夜没睡,疼痛让他硬是睁着眼枯坐了一晚上。等到第二天才刚蒙蒙亮,他就拖着病体去了供销社。

借着供销社的电报机,朝着那个地址发了一个电报。

“病重,速回。”

可惜,这个电报发出去后,就宛若石沉大海了一样,孟百川一连着等了三天,也没等到回信的电报。

至此,孟百川彻底死心,他甚至把那个守了快二十年的笔记本,也跟着扔了灶膛里面。

当火舌升腾,一把把孟百川珍藏了快二十年的笔记本,给烧的一干二净,化为乌有。

一如同他和她当年的情分一样,也断干净了。

孟百川想,或许他就不该对对方还抱有希望。

在当天晚上孟百川就找到了孟莺莺,第一次他以极为严肃的态度,和孟莺莺说,“莺莺,我死后,你去投奔齐小二。”

“没有第二个选择。”

他本来以为有的,但是那封没有回复的电报。孟百川就知道了对方的态度,宋芬芳她不想再认孟莺莺这个闺女了。

也不想让孟莺莺去打扰她的新生活了。

孟莺莺在给孟百川熬中药,她不太会用这些,因为上辈子她从来没有做过饭啊。

但是好在原身的机体记忆还在,总算是磕磕绊绊,把中药给熬了出来。

只是还没盛好,就听到父亲的最后通牒。

“爸。”孟莺莺有些意外。

一双干净透彻的小鹿眼,带着几分震惊,眼尾的那一颗泪痣越发鲜明了几分。

孟百川不敢去看女儿的眼,他低着头,“莺莺,不要怪爸爸替你做选择。”

他指着自家那偌大的两层小楼房,在到处都是土坯房的孟家屯,格外的扎眼。

孟百川说,“当年我退伍没有接受转业工作,而是选择转业赔偿金,后来等你大点以后,拿着赔偿金盖了这一栋小楼房,等我死后,我们家这栋小楼房就会成为孟家屯所有人的眼中钉。”

孟百川他看着尚且稚嫩的孟莺莺,第一次如此残忍的说出结果,“莺莺,你保不住的。”

“孟家注重宗族,默认女儿就是别家的人,而孟家宗族那边势必会对,我们家的这栋小楼房产生觊觎,而你作为我唯一的女儿,到时候他们可能就会对你随便婚配一个对象,这样他们就好把这房子给回收回去。”

他大哥只是其中一个。

孟家屯一百三十多户,等着他死后吃绝户的人,不止一家。

“所以,我死后,你第一件事就是要去投奔齐小二。”

这和孟莺莺的计划是一样,但是孟百川的话,更残酷几分。

见她在神游,孟百川声音都跟着拔高了几分,怒喝一声,“孟莺莺,你听到了吗?”

这一声怒喝,把孟莺莺吓了一大跳,她脸色瞬间煞白,瞬间回神,“爸!”

着实被吓了一跳。

两辈子的孟莺莺都从未被这般凶过。

她生来就是命好,一路顺风顺水。

得父母宠爱助力,在加上自身有天赋,小小年纪便在文工团崭露头角。

周围的人都是对她轻声细语,何尝有过这种被凶啊。

眼看自己突然暴怒,吓到闺女,孟百川有些愧疚,他不敢去看女儿的眼睛,只能别开头红了眼圈,一字一顿,像是交代后事一样。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现在抗拒齐小二,但是现阶段,齐小二是你唯一的出路。你听爸细细和你说,第一,齐小二是你的娃娃亲对象。第二,齐小二是军人,第三,他是军人你嫁给他,他还能保护你,就这三点就足够保住你,也足够保住这栋小房子。”

孟莺莺咬着唇,她点头,“我知道的。”

她什么都知道。

见她能听进去,孟百川松口气,“对不起,莺莺。”

孟莺莺试探性地在空中迟疑了下,接着才落下,拍了拍她家小老头的后背。

那个曾经记忆中厚重高大的父亲,

如今却瘦成了一把骨头,他抱着孟莺莺的时候,孟莺莺只觉得浑身都硌的难受。

她眼泪在也忍不住了,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下来,“爸,您别担心我,我肯定会去找齐小二的,您放心。”

有了这话,孟百川才算是彻底放心了去,他抬起宽大消瘦的手,伸出一根小拇指,像是小时候那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那是他曾经和闺女,玩过无数次的游戏。

孟莺莺眼含热泪地伸手,细白的小指头,对在父亲的指头上。

那个手指,早已经不复记忆中的温暖和粗粝,而今,只剩下皮包骨。

“拉钩。”

“我不会反悔的,爸。”

孟百川看着闺女这样,难受的厉害,却又不得不教会她成长,只是在絮絮叨叨的交代其他事情。

“我走了,宣传队那边你就别去了,那边不送礼,他们是不会在收下你的。”

自家闺女不是跳舞的材料,但是她喜欢,孟百川就去送礼,就去低声下气的求人。

好在这年头光景不好,吃肉是个难题,他是个杀猪的,家里想弄点肉,弄点猪下水不难。

这些都是孟百川求人办事的资本。

孟莺莺这才知道,原来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父亲竟然为了她做了这么多,她泣不成声。

“别哭,你既然答应了爸,爸现在就去给你齐叔打电话。”

他留了齐家的电话,还是多年前留的。

“跟你齐叔叔说好后,你就去找齐小二。”

孟莺莺下意识道,“那你呢?”

她走了,她爸爸怎么办?

孟百川,“你不用管我,我是孟家人我死了,孟家宗族会管我,我会托你三叔帮我操劳后事。”

“莺莺。”他看着她眼含热泪,像是最后的叮嘱和期盼,“你只管远走高飞,越远越好。”

孟莺莺蹙眉,她摇头拒绝的干脆,“我不。”

“你开始不是说好了,让我给你养老送终吗?等你没了,我处理好房子在走吗?”

“怎么现在又变成让我提前走了?”

“我不同意。”

孟莺莺拒绝的干脆。

孟百川也惊讶于自家闺女,怎么突然多了几分硬气和果决。

想来也是因为他病重,她无依无靠才成长起来的。

孟百川有些欣慰,他主动承认错误,“莺莺,是爸爸思虑不周,我也是刚才想明白,如果你给我办了后事,你就走不了了。”

他没了。

自家闺女就是待宰的羔羊。

都说乡下好,他们不知道的是乡下人,会为了地边地脚打的头破血流。

更别说,自家闺女身后的小楼房了。

孟莺莺闭了闭眼,第一次那个乖巧可爱的她,脸上带着一丝狠劲,“如果他们敢提前动手,我就去报警,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孟百川看到闺女这副模样,他闭了闭眼睛,“非要留下给我办后事?”

孟莺莺点头,“必须留下。”

她深吸一口气,“爸,我是您闺女,给您养老送终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闺女长大了啊。

孟百川有些感慨,浑身的刺痛,让他无时无刻不在经历痛苦,他闭了闭眼睛,“我在想想。”

他拖着病体,带着闺女一起去了供销社,借着供销社的电话,把那个记的滚瓜烂熟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好一会。

那边才接通。

“喂,猛子吗?”

齐小二的父亲叫齐振国,外号叫猛子。只是当年,二人各自转业,孟百川选择拿钱回到了老家。

而齐振国选择留在黑省的粮食局,端上了铁饭碗。

齐振国开始还有些没听出来,过了好一会,才听出孟百川的生意,“你是百川?”

“是我。”

孟百川有些庆幸,对方还能记住自己的声音,“猛子,你还记得当年和我说的娃娃亲吗?”

齐振国,“我当然记住,这么多年来你也不联系我,百川啊,我都以为你忘记这门娃娃亲对象。”

孟百川脸上难得带着几分轻松,“怎么会?”

“我不是想多留闺女几年吗?如今我瞧着她大了,便想着让她和小二早些时候,把婚事定下来。”

说到这里,他声音小心翼翼了几分,“猛子,你觉得呢?”

“我当然是好的。”齐振国不顾旁边的老妻子,一直拉拽他的手,直接干脆答应了下来,“就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方便,到时候我带着妻子还有孩子,上门提亲。”

齐振国这话一落,旁边的妻子差点没把他的手背给掐死,但是架不住齐振国不管不顾,甚至还瞪了一眼老妻子。

孟百川隔着电话线,自然不知道这一幕,他看了一眼乖乖站在一旁的闺女,低声冲着那头说,“猛子,你不用来了,我活不到你来的时候。”

“你把小二的地址发给我,我让我家莺莺,直接去驻队找你家小二。”

这话一落,齐振国浑身一震,不可置信,“百川,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可不要乱说,如果我没记错,你才比我大两岁而已,也才五十出头,你别别、诅咒自己啊。”

孟百川也没藏着掖着,因为,日后如果自家闺女要嫁给齐小二的话,娘家这边这边的事情,根本瞒不住。

“我没几天活头了,猛子,我走了,我闺女身后群狼环视,将来我就把这孩子交给你家小二了。”

“还请你,看在我们曾经是战友的份上,多善待下我闺女。”

这是托孤。

是临死前的托孤。

趁着自己还活着,还有点脸面和情分,四处求人。

那边的齐振国听到这话,喉咙有些梗,他知道孟百川这人要强,是个钢铁汉子,一辈子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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