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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回去发现男友人设欺诈》

1. 重回十七岁

他又一次梦见自己在全透明的走廊里拼命向前跑,上下左右全是黑漆漆的摄像头,扒在玻璃上拼命从缝隙里钻进来……

猛然惊醒,窗帘缝里透出的阳光将他拉回现实,庄澄惊魂未定地转向旁边,床的另一半是空的,只留下床单的压痕。

路向容应该已经去公司了。

庄澄洗漱完无精打采地下楼,却闻到一丝香味,他加快脚步走到厨房,灶台前那个熟悉的侧影映入眼中。

男人身形高挑,肩宽腿长,却穿着印有小狗的围裙,用审合同般认真的表情翻着锅铲,让人忍不住弯起嘴角。

庄澄静静看了几秒他被晨光描摹的侧脸,高悬的心像是终于落回了原位,一股酸软的感觉从胸口蔓延到指尖。

他走过去,在两人目光交汇时抱住了对方,一言不发。

路向容反过来紧紧环住他的腰和背,问道:“又做噩梦了?”

“嗯。”庄澄没说自己真正的梦,扯了一个别的,“我梦见咱们面对面,但是你说你不认识我。”

路向容闷声的笑隔着胸膛传过来:“不可能,都说我从小就在电视上看着你,不管什么时候,我见你肯定第一眼就能认出来。”

圈着他的手臂松开了一点,路向容看进他的眼睛:“反过来倒是有可能,往前多少年我就是一个穷小子,也就是后来学会了自我包装,才能让大明星多看我两眼。”

“什么鬼话。”庄澄也跟着笑了,瞥了一眼锅里,提醒道,“煎蛋糊了。”

路向容这才放开他:“去坐着吧,等一分钟。”

餐桌上相继出现熬得软烂的小米粥、小炒时蔬、水果拼盘……

最后路向容端着一碗面放在他面前,牛肉码的整齐香气扑鼻,旁边铺着个金黄的心形煎蛋。

可惜大厨并没有时间一起吃早餐,要赶时间去公司开会。

他刚吃了两块水果,路向容已经飞速换好西装出来了,边走边单手扣好腕表,领带还挂在臂弯里。

庄澄站起来,冲他勾了勾食指。

路向容会心地走过来,庄澄拿起领带绕过他的脖子,熟练地系了个漂亮的温莎结。

路向容则垂眸欣赏着他扇动的睫毛,修长的手指,以及锁骨的白皙皮肤上格外显眼的红痕,喉结滑动了一下。

庄澄刚松开手,就被他低头吻住了。

眼看这个吻越来越激烈,庄澄只能用光着的脚踢了下他的西服裤腿,才把他推开:“……你要迟到了。”

路向容意犹未尽地放开他:“工作几点结束?我去接你。”

“录完我得先回我那拿证件,到时候给你打电话。”庄澄嘴唇被亲得红润,声音也有点哑。

明天是他们约好去领结婚证的日子,路向容专门找大师算的,说不仅旺他的演艺事业,还能白头偕老,简直太夸张。

道别后路向容已经快走到门口,又转回来:“早点打给我,今晚我有事要跟你说。”

庄澄笑得很无语:“你就专门回来吊我胃口?那我也有事要告诉你。”

“当然不是。”路向容凑过来,飞快在他脸颊边的酒窝上亲了下,“我来说我爱你。”

望向他的双眼漆黑明亮,蕴着直白而真挚的光,庄澄隔了一秒才开口:“嗯,路上小心。”

随着落锁声响起,他脸上的笑意也黯下去。

其实他今天没有安排任何工作,而是预约了心理医生,想重新评估一下自己能不能停药。

如果路向容知道了一定会很震惊。

庄澄咬了一口碗里心形的煎蛋,刚好凝固的蛋黄像果冻,路向容做的煎蛋一直是这么完美且稳定,就像他这些年的人设。

三岁时他演了第一部戏,还不识字的年纪就能抱着陌生人哭喊“我爱你,不别丢下我”。从媒体争相报道的天才童星到万众瞩目的影帝,撒谎对他早就像就像喝水一样简单。

比如他留学的经历,其实他根本没上过一天大学,出国那两年是躲着媒体去治病了。

再比如他的家人,他说自己父亲在国外经商,其实他都不知道他爸是谁,至于在“外地”生活的小姨一家,早就被他亲手齐齐整整地送到了监狱里。

还有很多记得或记不得的事,交往的这两年他有无数次想跟路向容坦白,但都没有开口,大概是太害怕失去对方。

某种程度上,路向容的出现拯救了他的人生。

那时候因为他状态太差,朋友建议他谈个恋爱换种生活,他以为朋友在开玩笑,没想到真帮他牵上线了。

去相亲那天,庄澄在车里纠结了好一会儿。

这个路总为了跟他见面,居然包下一整层空中餐厅,这种暴发户的孔雀开屏行为让他无话可说。

抱着坐几分钟就找借口走人的心态,他硬着头皮上去了,伴着悠扬的小提琴声走近窗边人时,对方也站起身朝他看来。

庄澄不动声色地惊讶了一秒,没想到这个路总除了年轻之外,还挺帅。

彼时的路向容穿着一身枪灰色的高定西装,身后是落地窗外碎金般的万千灯火,身前是铺满了长桌的弗洛伊德玫瑰。

这些东西庄澄都见多了,真正吸引他的是路向容的眼神。

锋芒毕露,如同一个势在必得的猎手,在直白地发出预告。一个眼神就让他感受到对方身上蓬勃的野心,张狂的生命力,着实夺目。

他一下明白了为什么路向容能那么迅速地跻身富豪榜。

也许可以待久一点聊几句试试,庄澄心想。

可惜路向容开口的第一句是:“你好,我叫路向容,是你的粉丝。”

下一秒庄澄露出完美的微笑:“抱歉,我不睡粉。”

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没想到路向容没觉得伤了面子,反倒对他一见钟情,费尽心思追了他三个月。

他一直避而不见,直到有一次他拍了一整夜的戏,路向容竟然飞来他拍戏的山沟里,带着亲手做的宵夜等在场外。

大概是他太累太饿,或者是路向容穿着大衣在零下十几度的风里模样太惨,他接受了这份宵夜。

当时他们两个人窝在房车里,他因为发现饭盒里都是自己最爱吃的,尚处于震惊中,一不注意路向容已经把仅有的大衣裹在了他羽绒服外面。

庄澄对上他苍白的脸,实在没话说了:“路先生,追星也没有这样追的。”

而路向容不在意地扯起唇角:“我能不能纠正一下我的说法,其实我不是你的粉丝。”

“哦?”庄澄等着他又耍什么花样。

晨光熹微,路向容的眼神格外明亮:“我只是一个喜欢你胜过其他所有东西,但没有机会认识你的人。”

庄澄心里像被扯了一下,低下头搅碗里的馄饨:“你明知道这里的天气,为什么不穿羽绒服?是不是想让我觉得你很可怜?”

“不是。”路向容诚恳地解释,“因为羽绒服影响我展示身材,我怕你上次没看清。”

庄澄差点被馄饨汤呛到,终于忍不住笑起来。

这之后他算是默许了路向容追他,对方也不负所望地变本加厉。

有一次路向容喝醉了,对着他倾诉心事。庄澄这才知道他不是自己想的那种天之骄子,而是底层出身的孤儿,在学生时代窘迫到一个人打几份工,还经常被学校里的人嘲笑欺凌。

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路向容居然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顶尖的T大,从此走上了从穷小子到上市公司总裁的传奇人生。

最后路向容躺在他家地毯上睡着了,庄澄抱来毛毯给他盖上,就着月光仔细端详,才发现路向容身上有好多疤痕,下巴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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