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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群之马》

3. 第 3 章

宋燃犀正靠在墙上闭目休息。他刚拿拖把拖干净厕所的地,身上还系着粉色的围裙,打扫厕所花了他将近一个小时。

昏黄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靠着墙的几秒里,他累得忍不住用背蹭了蹭墙才站直。看了眼手腕上的表之后,他解开了围裙,并顺势单手把起球的T恤脱了下来。

有人从黑暗中冒出来吹了声口哨,讨好地笑道:“哥,身材不错。”

宋燃犀看都没看他一眼,没听见似的套上了衬衫和马甲。

酒吧很快就要营业了。

张闻跟他一样是侍应生,不过没宋燃犀干得多,赚得也比宋燃犀少。他讨好地给宋燃犀递烟,宋燃犀没推辞,但也没点,只是把烟夹在了耳边。

宋燃犀挑眉问他:“今天又不是你值班,你来干嘛?”

张闻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贴近宋燃犀的耳朵小声说:“老板让我来的,他说今晚肯定会来很多客人,有人要来我们这里唱歌,虽然是个男人,却好看得很。”

宋燃犀嗤笑一声,他对这个说法不以为意,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往吧台那边走去。但他没由来地想到了尧新雪,今天他出门时,这对兄弟早不见了。

因为只有一个门,宋燃犀出入时不得不经过他们的房间。

只是无意的一眼,他就看到这个隔间几乎没有什么变动。如果不是多了两个行李箱和几张写满潦草字迹的纸,他可能会怀疑尧新雪和尧新橙其实从来没有来过。

不用睡觉的吗?宋燃犀边擦杯子,边想着他们房间那个二手床垫和自己那张多出来的毛毯。

晚上九点,这条白日里寂静无人的酒吧街好像一下子活了起来,所有的灯光都亮起,穿着时尚的男男女女或搂着彼此的肩膀,或大笑着进场。

酒精、尖叫和狂欢拉开了这里的夜幕。

宋燃犀熟练地应付着陆续进来的客人,直到不远处爆发出此起彼伏的尖叫。他下意识地看过去,然后怔在原地。

此刻站在舞台前的无疑就是昨天温柔笑着和自己说谢谢的尧新雪。

宋燃犀从来没有这么强烈的想骂脏话的欲望。

他的“好”室友现在一改昨天的温柔干净,扎着高马尾,露出雪白的颈。尧新雪甚至戴了唇钉,他的唇钉连着银链,和左耳的耳骨钉相扣。人们本来就容易被他吸引,这个设计更是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他的脸上。

耀眼的灯光自头顶打下来,他的漂亮便一览无余。

尧新雪穿着无袖背心和破洞牛仔裤,这样的装扮突出了他颀长的身形和雪白的手臂,他就这样懒散地坐在高脚凳上,一手抓着麦,扫视过台下疯狂的观众轻笑道:“各位晚上好。”

平平无奇的问候却又一次掀起了台下的尖叫,宋燃犀觉得耳朵疼,在混乱的声音里捕捉到“尧新雪”三个字。

狐狸。宋燃犀看着尧新雪,咬了咬后槽牙,有一种强烈的、被欺骗的感觉。

他从来没有想过,昨天那个温柔干净的人今天会出现在酒吧里俘获所有人的尖叫。

也许尧新雪会是画家、艺术家,也有可能是三流作家,但怎么都不可能跟“酒吧驻唱歌手”这个词搭边,在宋燃犀的心里,尧新雪给他的第一印象刻板得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灵。

宋燃犀感到没由来的不快,即使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尧新橙就站在尧新雪的身后,认真地调着吉他的音,在尧新雪和观众们寒暄了几句之后,向尧新雪点了点头。

因为客人全都涌在舞台下,没有人光顾吧台,宋燃犀就拿下夹在耳边的烟,点燃后咬在嘴里。

烟雾缓缓盘旋,尧新橙的手指拨过电吉他的弦,在场的所有人不约而同地噤声。

尧新雪垂着眼,嘴唇和麦相隔着几厘米的距离,唇钉上的银链随着他唱出第一个音节缓缓晃动。

宋燃犀拿着烟的手颤了一下。

他知道这首爱情歌,在他对歌曲少有的印象里,这首歌讲述的应该是一个穷少年从小就暗恋着一个富家女孩,为了挣钱求娶女孩不惜远走他乡,当五年后他攒够了钱,回乡时却正好赶上女孩的婚礼的故事。

歌词用少年的视角书写,从懵懂青涩的爱恋到求而不得后选择对女孩的默默祝福,原曲用轻快忧伤的旋律表现了这份纯洁情感的告终。

尧新雪却对这首歌的基调进行了改编。

他的咬字很特别,嗓音纯净清澈,前半部分模仿着少年的口吻,温柔而眷恋地讲述着对爱人的爱意,如同一个忐忑却又期待着女孩目光的腼腆男孩。

他是个狡猾的表演者,望向台下观众时眼神含着隐约的期许,仿佛被看着的人就是那个他倾心已久的少女,前半乐章在他的演绎之下,更轻盈,更雀跃。

由快乐的少年时代到成年后独自在外闯荡,电吉他的节奏逐渐增快,建造了完美的过渡。少年远在外地,苦苦思恋着女孩的几十年如同一场安静而绵长的雨,全部落在了电吉他那几十秒里。

然而随着吉他断弦般的变奏,失真而沙哑的乐音如同一个预兆,把歌曲推向了高潮。

所有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尧新雪,随着他恰到好处的嘶哑和较重换气带来抽噎般的声音,仿佛用少年的眼睛亲眼看到和少女牵手走完一生的画面须臾间化成了灰烬。

茫然、痛苦、嫉恨、悲哀的情绪如同早有雷鸣电闪预兆的暴雨,在尧新雪声嘶力竭的歌声里终于哗然落下。

“将有关于你的一切全部带走,永远离开我吧。”

“这是造化弄人吗?”

……

他无比决绝、斩钉截铁地说出“永远离开我吧”,却又极轻地、偏执地、仿佛在喃喃自语般重复问“这是造化弄人吗”,颤抖的呼吸落在尾音里,他的听众也因此共感了这锥心的疼痛。

窄小的舞台之上,仅有的一束光照着尧新雪,这里没有设备,只有一把吉他作他的伴奏,一支灵敏度糟糕的麦克风,可是所有人都久久无法回神。

直到吉他的余音停止,观众猛地爆发出尖叫和喝彩,宋燃犀才意识到烟灰早已落在了他的手背上,烫出了红印。

他匆匆地又吸了一口烟,然后在观众如雷的掌声和喝彩声里把烟按灭,宋燃犀在那一刻不得不承认,上天赐予尧新雪完美皮囊的同时还附赠了他完美的嗓子。

这毫无疑问是一场优秀的演出,尧新雪用这一首歌,在三分钟的时间里得到了所有人狂热的赞赏和喜爱。

那一晚之后,三斧酒吧夜夜座无虚席,订单飞涨,宋燃犀甚至忙得没时间抽烟。

尧新雪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宋燃犀估摸着,老板应该给他开了不低的薪水。连傻子都知道,有的人绝对不会是烂泥,即使他生在烂泥里。

第四晚,宋燃犀亲眼看到有人将玫瑰花和钱包都扔到了台上,尧新雪无奈地笑着说:“谢谢你们,今晚你们想听什么?”

第五晚,有人高声喊着,出三万,让他把身上那件白衬衫脱下来。

宋燃犀看见尧新雪挑了挑眉,然后随手解了衬衫的扣子,扔向台下,戏谑道:“用不着三万,想要就拿去。”

他扔得很随便,所有人都争相伸手去抢那件衬衫,脏话和尖叫声交杂着,不过一会,那件干净的白衬衫就被数不清的手揉皱,印满了口红印。

宋燃犀看着这一幕头皮发麻,他充分怀疑,如果不看着点尧新雪,这个人一下台就会被人用迷药迷晕了拖走。

尧新雪就像一只美丽的狐狸,浑然不觉在这里爱慕他意图靠近他的人其实有多危险,只是居高临下地、戏谑地看着那一幕。

但他真的不知道吗?

宋燃犀没有细想,此时此刻,他只是不可避免地嫉恨上那些碰过尧新雪衬衫的人。

在听着尧新雪唱歌的时候,宋燃犀心不在焉地将客人的莫吉托调成了大都会,而对方同样心不在焉地将那杯酒一饮而尽。

尧新雪随意地选歌来唱,有时候是客人点的歌,有时候却好像是他突然想到的。而尧新橙也反应很快,什么时候都能衔接上他的歌声。

这对兄弟的配合天衣无缝,很快,最靠近舞台的位置就需要出钱来购买。

宋燃犀白天很少在租房里见到尧新雪和尧新橙,见到也只是冷淡地点点头算作打招呼,但每一天晚上,三个人都会准时出现在三斧酒吧里。

宋燃犀有很多份兼职,从早上六点到凌晨两点,他什么活都干,用周桦的话来说就是趁年轻往死里干,他妈的掉进钱眼了。但他的钱从不会用在衣食住行,而是拿去光顾二手碟片或者两元店,九平方米的房间里三分之二都是影碟或是乱七八糟的小东西。

知道的人都觉得他有病。

然而宋燃犀从来不会放在心上,有人怼到他脸上时,他也会不带脏字地骂回去。

因为三斧酒吧的薪水不算低,所以是宋燃犀干的最久也最稳定的一份工作。

老板人不错,甚至因为尧新雪拉动了全场消费,给宋燃犀涨了两百块工资。

二楼的包间被改成了卡座,今晚,有贵客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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