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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

第 8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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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你的嫉妒,是你的错,你的罪,与别人并不相干,你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沈秀再次重复。

半晌,谢扶光:“嗯。”

沈秀松气,转而将注意力集中在不远处的焌糟上。焌糟,即食肆里女伙计的统称。通常情况下,在大堂里做跑堂的都是些男伙计,女伙计当跑堂小二倒是很少见。

旁边桌上有客人道:“女的伙计常见,女的跑堂小二倒是稀罕得很,这饭铺老板也不知怎么想的,竟让一女子做跑堂小二。跑堂小二这活计累得很,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哪有男子好使,一个男子能顶两个女子用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位焌糟可比男人还猛,一人就能顶俩。而且她拿的钱比男人少……”

“但无论怎么说,女子怎能做小二,这不都是男子的活嘛。她一个女子怎么好意思来做这个。”

“听说她家里穷。若不是生计艰难,女子怎会抛头露面做这累死人的活,唉。”

听着旁桌客人的话,沈秀注视忙碌的焌糟良久。

工作上的性别歧视,即使在现代也未曾消除。女人若想做男人一样的工作,首先要遭受歧视,然后得付出更多的努力,然而获得的回报往往却比男人少。

她想起她的一位学姐。学姐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得过很多奖,是一位非常出色的优秀学生。迫于生计,大学毕业后她没有继续深造,而是一毕业就去参加工作了。

她被一家私企录取。公司外派国外,给的薪酬很高,即便她能力优秀,也是过五关斩六将,才艰难地拿到了这个offer。

她班上的一位男同学,成绩比她差一点,能力也不如她的男生,也拿到了她公司的offer。样样不如她的男生,比她更轻松更容易地拿到了同样的职位,且工资还比她高。

因为,他是男的,是以,他能那么轻松地拿到与她同样的offer,工资还比她高。

公司认为,同样的岗位,男的比女的能干,男的比女的更能吃苦,而且男性没有生育风险,比女性更加稳定,所以,同样的岗位干同样的活,男性就得比女性工资高。

这样不公平的性别歧视,这样不公平的待遇,让人愤怒又无力。

只是想获得同样的工作而已,又要遭到歧视,又要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往往获得的回报还比男的更少。从古至今,不管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其他任何方便上,女性都是如出一辙的艰难。

沈秀心头冒火,面上却半分不显。

饭毕结账,她招来那位忙得满头是汗的焌糟。

“你叫什么?”

焌糟恭恭敬敬道:“客官,小的名唤小春。”

“小春。”沈秀取下头上的珠钗,将珠钗递给焌糟,“小春,这钗子送你了,这是给你的小费,不是,是赏钱。”

小春懵住。她不是没收到过赏钱。但赏钱一般都只是几个铜板,除非运气极好才能碰上赏个一两半两银子的客人。她

在这店里干了这许久(),也就只收到过两三个人的赏钱?(),赏钱统共加起来不过十个铜板。

这位姑娘手里的簪子,嵌着一多十分精致的玉莲,一看就很值钱。就这么赏给她了?她莫非是忙得头昏眼花,忙糊涂了?

“客官,您……”

“送你的。”原想说赏给她,但“赏”这一字,透着上位者对下位者的俯视感,这让沈秀略微不适。

“使不得!使不得!”小春推拒了好几番,最终还是磨不过沈秀,她接了簪子后,立刻跪下来,“多谢客官,多谢贵人!”

吃了饭,沈秀刚走出食肆,就注意到食肆对面围聚着一大群人。

却原来,食肆对面的红楼上,有女子在抛绣球招亲。沈秀抬首望向红楼上的女子。

女子头上缀着珍珠作蕊的玛瑙花,身着桃红撒花袄,臻首娥眉,明眸皓齿,珠辉玉丽,真真是疑是仙子下凡来,微微一笑胜星华。

沈秀惊讶。这样一个小镇上,竟出了一个这样的大美人。旋即她就默默在心里拍了自己一巴掌。谁说小地方就不能出大美人,固有的偏见产生出的地域歧视,让她很是自愧。

转而,她目带欣赏,观赏着女子的美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的美人自然引得男人们蜂拥而至。

“抛给我抛给我!”

“给我!给我!”

听到周围男人们闹哄哄的声音,沈秀笑了笑。

“还不走?”谢扶光倏然出声。

“再看看。”沈秀想再看会儿美人,也想看看热闹,看谁能接到绣球抱得美人归。

谢扶光见她目含欣赏,专注地盯着红楼上的女子,眸光一寸一寸冷下来。

红楼上,女子抱着绣球,含羞带怯,两靥生晕。她扫视楼下,搜寻着意中人,忽而柳黛团凝,双眸泛出一丝光彩来。

一位红衣少年闯入了她的视野里。少年长身玉立,唇红齿白,容颜精致昳丽到了极致,连画笔都画不出这样好看的人!

她从未见过长得这样好看的人,故而不免有些看呆住了。

沈秀发现,红楼上的女子似乎在看谢扶光。她心里一咯噔。美人看上了谢扶光?

也是,

就谢扶光这完美的皮相,很难不让人倾心。

就在这时,红楼上的大美人面含期许,朝着谢扶光,径直将绣球抛给了他。

绣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抛物线,即将要落到谢扶光身上时,谢扶光伸手。

沈秀不可思议。他居然伸手接绣球?他难道对大美人有意思?

她刚这么想,就见谢扶光并不是去接球,他手一动,绣球被拍飞,直接破碎成块。

沈秀:“……”

所有人:“……”

空气顿时安静下来,静得落针可闻。

谢扶光若无其事,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他歪头,对沈秀道:“走了。”

“那个绣球……”沈秀还未说完话,便被他拉着离开。沈秀很是无语,他要拍

() 飞绣球就拍飞绣球,怎能把人家的绣球直接给打碎了。

她敏锐地察觉到,他貌似在生气,在对绣球泄愤。

红楼上的美人呆立在原地,难堪与难过在她如若凝脂的面庞凝聚出了一层青白色。方才那少年伸手,她还以为他是要接绣球,未曾想,他并不是要接绣球,而是直接拍飞了绣球。他根本就不愿接绣球!

是自己长得不够美?美人头一次对自己的容貌产生怀疑。

日头西沉,天色暗下来时,小春歇下来。另一个跑堂小二走过来,“小春,天冷了,瞧你脸上的皮儿都裂开了,你好歹弄些油擦擦。”

“没事儿。”小春笑呵呵,笑得眼角的细纹皱成了浅浅的菊花。

跑堂小二叹了声。小春才十五六岁的姑娘,因常年的劳苦,眼角纹路明显,瞧着都老了十岁不止。

小春命苦啊。

小春的娘因为一连生下三个女娃娃,生不出男娃,被她小春爹休妻,连妻带女,一同赶出了家门。

小春娘因生孩子难产,落下病根,干不了重活,是以,她们一大家子人,全都是靠小春养活着的。

为了挣更多的钱,小春总是去干男人的活计。因为男人的活计,比女人的活计钱多一些。

然而尽管她比男人更能干,更能吃苦,她却找不到什么男人干的活计。那些老板们,都认为男人的活她干不了,纵使她证明她比男人还行,也很难找到活儿。

她只有稍微降低一些工钱,那些老板们才肯用她。例如她之前在码头扛包,扛的包和男人们一样多,拿的钱却比男人的少。她不能有任何怨念,否则老板会辞退她。

“唉。”跑堂小二很是同情小春,“你赶紧家去罢,这里就交给我了。”

小春拖着疲惫乏累的身子,走出饭铺。她按按怀里的钗子,黯淡无光的面庞微微泛出些许亮色来。

虽然她没啥见识,不识货,但也知道这钗子应该有点值钱,她估摸着,这钗子应该能值个一二十两?

她在食肆里干活,每日累死累活,一日能得三十文工钱,一月九百文,一年差不多十两银子。

这一根钗子,能抵她两年工钱了!

她激动到面庞微红。准备当了钗子后,给家里割二两肉回去。

家里穷,每日只能食些喇嗓子的粗粮,一年到头也吃不了两回肉,想到娘和妹妹们蜡黄的脸,她握拳,快步前往当铺。

“姑娘,这钗子真是你的?”当铺老板满目震惊。

老板这反应,让小春心头一颤,想了想,她镇定道:“当然是我的,这是我家里祖传的钗子!”

老板的眼光在她身上逡巡,沉吟片刻后,他道:“行,这钗子我要了,我出这个数。”

老板伸出一根手指。

十两?小春一虎,“就这点钱?老板你莫拿我开玩笑!”

老板见诓不了她,讪讪一笑,踟蹰道:“那我再加五百两?一千五百两总行吧?再多的没有了。”

多、多少?小春大脑一片空白。

一千五百两?一千五百两!

小春只觉自己被一道雷劈中,神识都给霹岔开了。

这钗子竟这么值钱?她原以为只值一二十两!竟、竟然这么值钱!

那位贵人,竟把这么贵重的钗子裳给了她?

内里几番震荡之后,她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她哪里是没见识不识货,她真真是极其没见识!极其不识货啊!

小春不回话,老板面露难色,咬牙道:“那再加五十两,再多的真没有了!也就是我喜欢这钗子,否则我岂能给你这么高的价钱,其他地方可不会给你这么高的价钱!”

“我再考虑考虑,多谢。”小春把钗子捂进怀里,掉头就走。

“哎!等等!我再加点!”

小春头也不回。

怀揣着价值千金的宝物,小春连走路都不会了。她仿若丢了骨头的破灯笼般,双腿虚软,走得磕磕绊绊。她竭力保持冷静,不让人瞧出任何端倪。

当她从另一个当铺走出来后,她的手已经无法抑制地颤抖起来。

“小春儿,今儿咋回来得这么晚?”巷子里,邻居大婶探头问。

“有事耽搁了。”小春疾步进入家门,生怕走慢一步,怀里的银票就会被人抢走。

家里,小夏小秋搓衣裳,

“大姐,回来啦?”

小春点点头,朝

里屋喊,“娘!娘!”

破烂昏暗的屋子里,小春娘手里拿着针线,靠着椅子,双目紧闭,已然睡将过去。

小春止声。她踯躅许久,把怀里紧紧揣着的银票好生地藏起来。藏好银票,她取出碎银子出屋。

“姐,你又要出去?”小夏小秋问。

“嗯。”

“出去干啥呀?”

小春张口欲言,最后笑笑,“回来了再告诉你们。”

她来到肉铺里,“老板,我要二两肉,肥的多割些。”肥肉多一些,能多熬油。

老板切肉时,小春盯住白花花的肉,不停咽口水。想着晚上回去能吃肉了,她的眼眶渐渐湿润,泪水从眼角淌落而下。

“姑娘,这是咋了,你哭啥?”

小春抹掉泪,“没啥。”

老板见身子她瘦弱,衣着寒酸,忖度过后,道:“送你两根大骨头吧。”

“谢谢!”

拎着肉离开时,小春倏然驻足。她一咬牙,返回肉铺子,“老板,再割二两肉!”

现在她有钱了,她想多买些肉,让家里人都能多吃两块肉。

“肉!肉!大姐,肉!”她一回到家,小夏小秋就兴高采烈地蹦了起来。

小春娘问:“你哪儿来的钱买肉,还买这么多!”

得知有贵人赏了小春一根钗子,且那钗子价值千金后,小春娘先是被震得说不出话来,旋即是喜得说不出话来,“天爷!”

当天夜里,小春娘用肥肉熬了油。往日里,家里

舍不得用油,做饭时只用油布轻擦一下锅底,而现在,小春娘没用油布,她往锅里倒了些油,“今儿咱多补些油水。”

“香!香香!”小夏小秋围着锅边转,开心地哼起歌儿来。

冒着油花儿的菜汤,吃得一家四口一连满足。小春边喝汤边道:“娘,咱以后盘个铺子,往后日子再不会像现在这般苦了。”

小春娘应声,接着抹泪。

钗子当的钱,足够她们一家四口过活一辈子,拿一些钱去买个铺子,有了铺子就有了赚钱的好营生,不会再像从前那般生计艰难,往后这日子,就有盼头了。

她们的苦日子,似乎要到头了。小春娘喜极而泣,不禁双手合十,“多谢那位贵人,多谢老天爷!”

小春又道:“到时候开了铺子,若生意好缺人手,咱就雇盼娣和招娣来当伙计。”

“诶,行!”

又赶了一日路程,沈秀一行人抵达东陵边关。边关城门闯入视野,沈秀一颗心稍微落地。终于回来了。

进入东陵地界,离燕州越来越近,沈秀掀开车帘子,望向窗外。冷风钻进车子里,她连忙放下帘子,抱紧暖手炉。

又过了几日,沈秀宿在客栈,晨间休憩烤火,她吃着香热的烤红薯,眼角余光瞥向旁侧的谢扶光。

他在给她剥红薯。

白皙精致的手指,修长纤瘦,如玉一般毫无瑕疵,搭在黄彤彤的红薯上,显得红薯也漂亮了几分。

这样好看的一双手,应该执笔画丹青,执扇弄风流,而他却用来舞刀弄剑,有些粗俗地糟蹋了这样一双好手。

沈秀视线往上偏移。谢扶光垂着浓长的睫毛,专注剥红薯,细腻如凝脂的肌肤在火炉的熏染下,微微透红,若透红的白玉,很是赏心悦目。

“唉。”她不由再次唉声叹气,可惜这样一副好皮囊生在了谢扶光身上。

“为何叹气?”

沈秀支支吾吾,违心编瞎话,“有点冷。”

她穿得衣裳已经够多,火炉的炭火也足够大,烧得她鼻尖微微出了细汗。

谢扶光看了看她的衣裳,看了看火炉,又看了看她鼻尖的细汗。他伸掌运力,催发内力,热气连绵不断扑到她身上。

本就热得出汗的沈秀,忍了一会儿后,“不用了,不用了。”

“你不是冷?”

“不冷了,不冷了。”话音将将落地,小桃敲响门,“姑娘,外头有人找您。”

“谁?”

“说是叫卫风。”

“卫风?”沈秀迅疾起身,快步走出屋子。

走廊尽头,身形颀长的男子一袭橘红色的长袍,橘红色的抹额下面,嵌着一双微微上挑的狐狸眼。他捏着扇子,一眨不眨关注前方。

“卫风哥!”

卫风微顿,“秀秀!”他几乎是飞奔过来。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扫视她一番,确认她好像没什么事,他长长松下一口气。随之一把抓住她的手,“这段时日你到底去了哪

里,发生了何事,可曾受伤?”

他刚说完话,沈秀就被一只手拉走。他偏转脑袋,对上一张陌生的脸,“你是……?”

谢扶光将沈秀拉到身后,“谢扶光。”

卫风眸光微凝,“你的脸……你现在是带了面具?”

“没有。”

那就是他之前戴了面具,现在这张脸才是他的真容?卫风诧异。他眼睛眯起来,“是你掳走了秀秀。”说着,他手中的扇子伸缩几下,变成一把剑。

“事情不是这样的!”沈秀赶紧搭腔。她怕卫风与谢扶光打起来,死在谢扶光手下。

“事情是这样的。”她清清嗓子。她

告诉卫风,之前有人贩子掳走了她,好在一路上人贩子并未将她如何,她并未受到什么伤害。

在被人贩子卖掉之前,谢扶光从人贩子手下将她救出来。他们一同回东陵的时候,她与他走丢,不小心失忆。等她恢复记忆再遇谢扶光,就与他一起回了东陵。

这番说辞,在回东陵之前,沈秀就与谢扶光串过词。当时谢扶光问:“为何不说实话?”

“我只是想避免一些冲突。”沈秀只是想能安生些。

她若全部如实说出真相,她怕受她光环影响的那些男人会跟谢扶光拼命,死在谢扶光手下。

她不想当间接杀人犯。

所以,目前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稍微撒点谎,能让所有人都安生些,所有人的关系都平和些。她也能好过些。

“所以,卫风哥,火气别那么大,都是朋友,都是朋友。”沈秀颊边堆笑,按住卫风的长剑。

卫风迟疑,狐疑地打量谢扶光,“秀秀,你说的都是真的?”

“真的,千真万确!”

卫风手里的长剑又伸缩几下,变成原来的扇子,一触即发的战火顿时消散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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