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曹操,曹操就到。
曾经的两小无猜,童年玩伴回来的消息从母亲口中得知后,路遥刚刚陪着陈女士看完新闻联播,一个有些陌生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路遥接通后,对方第一句话就是:
「路遥,我是孙倩。」
「……哎哟?」
微微惊讶之后,路遥笑着说道:
「大美女回来啦!我以为你都把我忘了呢。」
记忆里,哪怕是前世也基本属于断了联系的友人儿时的形象开始翻滚。
虽然话里对老妈说什麽「联不联系都一样」,但那种从童年开始就一直在一起玩的小夥伴回来后,路遥的心里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天然的亲昵。
而电话里也传来了笑意:
「嘿,这不又想起来了麽。」
「你什麽时候回来的?」
「算下来……唔,今天凌晨吧。你知道的,要倒时差,加上今天我和我妈要办些事,这才刚忙完。下午我看到陈姨了呢。」
「唔……」
听到这话,路遥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直接说道:
「那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还真挺想你的,你跟张思远他们联系了没?没联系的话,我联系,咱们聚聚。」
其实他已经吃完了。
老爸走后,母子俩对付了一口面条。
但吃饭是小事,主要他要欢迎一下发小。
可惜,他的邀约没得到应允:
「今天不行啦,我时差还没倒过来,而且和我妈跑了一天,我俩都有点累了。明天呗,明天中午怎麽样?你喊上其他人,咱们一起!我请你们吃饭!」
「哈哈,那我们可要吃大户了!」
「瞧你说的,那就说定了呀,明天中午一起吃饭。你喊上其他小夥伴呀~地方你们找,我直接过去。」
「嗯,好,没问题。」
路遥一口答应了下来,结果刚挂电话,就听陈女士来了句:
「女总裁那边怎麽办?」
「……?」
路遥反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女总裁」指的是谁。
紧接着脑子里就蹦出来了那个被自己收拾乾净的猪窝……
女总裁的家=猪窝?
啧……
他想了想,摇头说道:
「虽然挺不合适的,但老人家算下来日子,出殡之前女总裁应该都会在火葬场。」
陈爱华点点头:
「那你明天穿的庄重点,身上别有太鲜艳的颜色。」
「知道啦。」
……
一夜无话。
6月11号早上6点,老路家响起了一个标准的中式家庭的动静:
「妈,我今天穿啥?」
听到动静的陈爱华习以为常的走出厨房,看了一眼只穿了一条篮球短裤站在卧室门口的儿子,娴熟的一指卫生间:
「赶紧洗脸刷牙,别迟到了!」
还别说,再次听到这句话,路遥真的有些恍惚。
高考那两天老妈似乎为了照顾他的心态,都「不敢言语」,而今天这句话,一下子就让路遥有种「回到小时候」的既视感了。
只是可惜,老妈再也不会拉着自己的小手去上学,在校门口叮嘱自己要好好学习啦。
带着几分恍惚的洗脸刷牙,处理好个人卫生后,卧室的床上已经摆好了两件衣服。
一条黑色西裤,一件蓝黑色衬衫。
确实很沉稳。
沉稳到路遥换好了衣服走出屋时,陈爱华再次发出了一声赞美:
「嚯,我儿子腿真长!一会穿你爸给你买的那双皮鞋吧。」
「别啊。」
对母亲的夸夸文化习以为常的路遥赶紧摇头:
「皮鞋穿着不舒服。」
「傻小子,你以为一天一千的活那麽好找?你不得给人家留个好印象啊?赶紧的,吃早饭,妈给你把鞋擦了。」
「我自己来就行……」
「赶紧吃饭!」
陈爱华一瞪眼,路遥立刻不敢造次了。
于是,等徐若初来到地下停车场时,看着一改昨日阳光,反倒处处散发着沉稳与年轻气质矛盾混合的路遥后,她上上下下的打量了路遥两眼,在心底摇了摇头。
如果说昨天的路遥可以让人感受到世上最乾净的美好……那麽今天他的扮相就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思了。
显然,这一身……至少在她这,与路遥并不搭。
尤其是等路遥说着「早安,徐总」,为她打开门时,因为车门的遮挡,她的目光落在了对方的脚上。
新皮鞋。
但版型并不好看。
他应该很适合修身西装。
徐若初的脑子里闪过了这一想法。
不过她也没多说什麽,直接坐上了车。
很快,车子发动。
路遥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盯着外面在发呆的女总裁后,想了想,问道:
「徐总,您吃早饭了麽?我给您买了牛奶和面包……」
「吃过了。」
「今天也是把您送过去,然后下午来接您麽?」
「嗯。」
「我需要在火葬场等您麽?」
「不用。」
「好的。」
路遥礼貌回应,随后打开了车载音响,把音量调整到一个合适的程度后,车里面再无声息。
……
其实看的出来,在经历过头两天的悲戚后,徐若初今天的精神状态好了许多。
至少没有那种动不动就哭的泫然欲泣表情了。
而今天去火葬场的路走的稍微有些慢。
这一路上路遥看到了不少豪车。
他心里猜测着这些车是否有可能是来吊唁老板的奶奶,也在琢磨着老板家里到底是做什麽生意之类的。
一路来到了火葬场的停车场后,他快速下车,开门。
而徐若初刚下来,立刻就有人喊她:
「若初。」
一个中年人喊的,而徐若初见到这人后也喊了一声叔,走了过去。
接下来就没路遥什麽事了。
目送女总裁离开……虽然他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总裁到哪,开着车的他一路又回到了家。
家里没人,老妈也不知道干嘛去了,他也不问,直接抱着篮球走了出去。
锻炼这种事情,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习惯。
前世的路遥做的并不好。
在研究所里,加班等实验数据是常态,埋头伏案也好,躺着玩手机也罢,加上不规律的饮食,让他早早的就有了职业病。
比如他的颈椎病,腰肌劳损,甚至因为在赶实验进度时心理压力无法排解,他的饮食也偏油腻和重口味。
一切的一切都注定着他的身体绝对不会很好。
三十出头的他已经有了些脱发的迹象,而那鼓起来的啤酒肚更代表着他的肝也绝对不咋地。
其实有些事情就是这样。
失去了年轻时那谈不上健壮但绝对健康的身体,过了三十而立之年的他在看着那些坚持锻炼的同事,或者年轻的学弟学妹那青春无敌的模样,心底除了艳羡之外,就只剩下了一句老生老声「岁月不饶人」的叹息和遗憾。
而重生归来后,看着自己那可见腹肌的轮廓,彷佛有着无穷气力的躯体,他就知道,自己一定要弥补遗憾。
特别是年轻的最大好处----不知疲惫。
无论头一天多累,第二天依旧生龙活虎。
如此的精神状态,让他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满足。
也正是这份遗憾后的满足,才让他分外珍惜,也愿意为了这份珍惜而付出自律与坚持。
……
嘭嘭嘭嘭。
咣咣咣咣。
核心肌肉群的能量爆发,让他维持着非常稳定与标准的科比式投篮。
当然了,咣咣咣的动静也证明,他确实是黑曼巴的门徒。
AI再次哭晕在厕所。
投篮,上篮,运球,外加打铁后捡球的来回奔走。
篮球这种全身心的运动带给了他无尽的畅快感。
接着快10点的时候,心里的球场内山呼海啸,等着他投出压哨球的声音忽然一止。
「路遥,瞅瞅这是啥!」
「哔!」
终场哨音吹响,无数观中的叹息与不可置信中,路遥收回了篮球黯然离场,回到了现实,看着那个有些胖,带着眼镜,竖着平头的男孩,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张思远,和孙倩一样,也是路遥的发小。
甚至老路家能搬到这里来,也是因为张思远的父亲,是他当时劝说路远山把房子买到这里。
而路遥自己和张思远也是同龄,俩人打小就在一起玩,在前世也是从光腚玩到光腚那种。
顺着张思远指的地方,路遥瞟了一眼他的脚。
一双新球鞋。
「NIKE呗,有啥稀奇的。」
「狗屁!」
见友人不懂行,张思远翻了个白眼:
「詹姆斯7代!懂麽!力量与速度的完美结合!我和你说,我昨天都摸到篮筐了!」
「真的吗,我不信。」
路遥嗤笑了一声,来到篮球架前原地一蹬!
两只手抓着篮筐,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我看看。」
「凭啥给你看?我这鞋好几百呢,万一蹦坏了咋办?」
张思远对于路遥的挑衅嗤之以鼻,捡起了篮球就朝篮筐投了过去。
路遥也不躲。
这胖子的准头比他还……卧槽!
揉着脑袋落了下来,路遥无语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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