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曼尼伯爵把行商之事想得太简单。
在他看来,做生意不就是把这个地方的东西卖到那个地方,再把那个地方的东西卖到这个地方吗?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赚得的差价就全是自己的。除了不太体面,没有旁的缺点,来钱轻松极了!
像依莎一个女流之辈,都能在她的前夫贝克先生亡故之后接手产业,独自撑起家来。贝克先生死了五年,贝克家半点没有败落,依莎和两个女儿出现在公众眼里的时候仍是那么富贵,半点都没有被贫穷所困的样子。她们出席宴会时佩戴的珠宝首饰,甚至都有比特曼尼伯爵的夫人玛丽安还要贵重的!
可见做生意是件多么容易的事情啊。可惜,他的本金太少。特曼尼伯爵心里十分惋惜。
于是,玛丽安过世后不久,特曼尼伯爵就开始热烈追求依莎,交往不到一年就求了婚,然后迅速地把她娶进了伯爵府。
于是,婚后没几天,特曼尼伯爵就想让依莎把她名下的产业都交给他,美其名曰“她负责貌美如花,他负责赚钱养家”。只是依莎对他用情越来越深(他自以为的),舍不得他以高贵的伯爵之尊去行微贱的商事,热泪盈眶地拒绝了。
所以,特曼尼伯爵这趟出门的成本是他自己大半的积蓄——两千金币。
他想着,只要他能证明他行商也是极厉害的,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再跟依莎多表表决心和爱意,她肯定不会再坚持一定要亲自打理产业了。毕竟,能够像其他夫人们一样舒舒服服地听戏、逛街、赏花、打牌、赴宴、品酒,哪个女人会选择非要把一家子的重担往自己肩上扛?
不得不说,特曼尼伯爵对女人的看法实在过于局限和狭隘了。
出发的时候,特曼尼伯爵踌躇满志,对美好的未来充满了无尽的展望。他想着不久以后,他就会手握依莎的庞大家财,以此为本金必能赚得金山银山,金山银山再给他赚来更大更多的金山银山!如此数年之后,他想要什么没有?
到时候,他要建最豪华的宅子,建最美丽的花园,办最奢侈的盛宴,结识最体面的男女宾客。当然,到那个时候,依莎的身份肯定是配不上他的了。但他不会做一个无情无义的男人,他会与她好聚好散,他会把她的本金加上钱庄的利息还给她,他堂堂伯爵大人是不会授人话柄的!
只是,想法很美好,轻轻松松就能上天。可真的实施起来,没走两步就踩进了坑里,越陷越深!
啥?本城那么受欢迎的呢布在海边小城竟然无人问津?说什么不耐穿,太容易磨破?你们懂不懂啊,这是公主殿下都夸过的布料呢,轻软、透气、舒适,比起你们那种又厚又重又粗的青布好多了!
咦?海边小城购置的海货怎么这么快就臭了?早知道他应该在第二天抵达隔壁城镇的时候就卖掉的。他这不是想着海货离大海越远就越值钱吗?想着走远点再卖的。
什么,竟然有人拦道!你们是什么人,大胆,知道我是谁吗?我是XX城的伯爵!别别别勇士饶命,我这就给钱,我真的没有骗你们我虽然是伯爵可我真的只有这点钱了啊。
不知不觉,两个多月过去了,离出发前说好的三月归期已经没有多少日子,可特曼尼伯爵不仅没赚到钱,反而大亏特亏,带出来的两千金币只剩下随身装在里衣口袋里的两百金币!
特曼尼伯爵的心在滴血!
他想起来临出发前孩子们让他带的东西,头更痛了。安娜塔莎想要华丽的衣裳,杜苏拉想要漂亮的珠宝。呸,真是败家,两个便宜女儿半点都不知道体谅他这个父亲赚钱的辛苦,果然不是亲生的就是冷心无情。
艾拉想要啥来着?哦,想起来了,碰掉他帽子的一根树枝?那回程的时候多注意一下吧。真是贴心的乖女儿,不像她两个姐姐一样就知道花钱。
还有依莎。“亲爱的,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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