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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云胡不喜

小说:

启明长庚

作者:

苏小步

分类:

古典言情

当苏北歌再次醒来,已是日上三竿。

身下是柔软的行军榻,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草药香,她恍若隔世,几乎以为自己处于北凌军营,直至身上的酸痛提醒她这段时日的惊险。

她低头一看,身上的污渍与血渍都被清理得一干二净,连手指间的细缝都未放过,肮脏的夷装已被换下,取而代之的是一身柔软的胡服。她轻抚着长发,发丝间还残留着淡淡的草药香,那是她从未闻过的味道,却意外地让人感到安心。

这一切的细致入微,让苏北歌不由回想起自己昏倒前的最后的景象。

当“恒升”这两个字从自己口中说出时,对面胡人男子的眼中的光芒瞬间亮了起来,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北歌,是我。”他轻声回应,语气中满是温柔与释然。

自己望着他,心中的戒备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莫名的酸楚与感动。终于,多日紧绷的神经松懈,她无力地松开了手,短刀随之垂落,发出清脆的声响,伤痛和疲惫之下,她只觉天旋地转,意识再次边缘化,身子一软。

思绪飘回,她盯着墙上的兽皮,声音中夹杂着几分不确定与期待,再次低声唤起:“恒升……”

恰逢此时,帐帘掀动,一个高大的身影与外头的日光一同涌了进来,晒得苏北歌的眼睛不由眯了起来。山岳般的身影渐行渐近,轮廓逐渐清晰,直至完全映在苏北歌的瞳孔之中。

在他身上,几乎很难找到恒升的影子了。

他身长几乎超过八尺,头发就这样散着,既没有像关内男子那样束起,也未像胡人那边编发,肤色被日晒染成麦色,眼睛似乎较以前更大了一些,眼窝也有些陷了下去,但这并没有让他看起来很邋遢或疲惫,反添几分风霜锤炼的铁血之气。他站在那里,俨然一位饱经沙场、坚毅不拔的汉子。

苏北歌想象过很多次恒升长大的摸样,以为会是于渊那般的温文尔雅,亦或是蔺少一那样的俏皮不羁,但从未想过是这样。

*

恒升一见苏北歌醒来,欢喜得很,嗖地一下把桌上吃食挪到床边,自个儿坐于其下,傻笑着:“北歌,快吃!”

苏北歌瞅着他这模样,跟之前跟胡女说话那会儿的严肃劲儿判若两人,心里头一暖,嗯,是她家小升没错。

肚子也确实饿了,苏北歌不客气地开动,恒升在一旁忙活着递水,这场景,好似又回到了七八年前,两人仍为少年时的模样。

吃饱喝足,苏北歌想挪挪身子,却发现腿被木板夹着,脚底也包得严严实实。她转头看恒升:“这都给我处理好啦?”

恒升点头,一脸歉意:“牙将昨日推了你,你摔倒的时候腿骨折了,虽已经找大夫来接好了,但得夹几天,免得移位。”

见他嘴唇微微颤抖,一副内疚不已的模样,苏北歌摆摆手:“没事,她也不是故意的,能好就行。”

恒升一听苏北歌没怪他,心里头那块石头算是落了地,接着说:“牙将人挺好,知道你是我朋友,还帮你换了衣裳,清理身子,说这样舒服些。”说到这儿,恒升不知想到了什么,脸突然红了,赶紧补了一句:“放心,我守在外头,没让旁人进来。”

苏北歌见他害羞,笑道:“知道啦,我自是信你。”

恒升这才继续:“你脚底那伤,沾了毒。我把能挤的毒都挤了,但还有些渗进去了。给你的水里加了点解毒的药汁,再喝几天应该就能好全了。”

苏北歌若有所思,端起水杯又喝了一口,好奇道:“怎地未见苦味呢?”

恒升嘿嘿一笑:“知道你怕苦,特地找了些蜂蜜加进去,我尝过味道,才给你端过来的。”

苏北歌心里一暖,手不自觉地滑过恒升鬓边,指尖摸上他的发梢,许是多年在外,他的头发已不复柔顺,变得粗糙且泛黄。她凝视着他,目光中满是温柔,轻声问:“小升,跟我说说,这些年,你究竟是怎么过的?”

恒升的目光微垂,似是在回忆,片刻后,他叹了口气,缓缓道:“自玄门一别后,我跟着师父日夜修炼,想着有朝一日稍有本领了,就去寻你。但世事难料,湛山国变故突起,不知为何翟谷子在关键时刻没派玄门的人去救,墨师姐对此极为不满,与他大吵了一架,毅然决定带领着不到半数的人马走了。师父念着穆门主旧情,也跟着去了。但寒昭国攻势来得猛烈,师姐带的同门弟子个个都是高手,但哪里抵得过一波又一波的兵潮。”

说到这里,恒升停顿了一下,声音变得低沉,“师父他……他其实早知此战凶多吉少。但他说,人活一世,总得有些坚持,有些信念。当时,师父每日都劝墨师姐和弟子们要小心保全自己,可他却总是冲在前方。在一次关键的突围中,师父用尽全力布下了一个阵法,暂时阻挡住了敌人的进攻,为我们争取了逃生的时间,但……”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但师父他,却没能从那个阵法中走出来。”

苏北歌的手轻轻覆在恒升的手背上,一股暖流似乎沿着这触碰传递开来,恒升微微一怔,抬头望向她。苏北歌温柔地望着他,眼中满是温柔与疼惜。

恒升深吸一口气,稳了稳情绪,继续道:“师父知道玄门这仗打不赢,但他还是去了。一来是出于穆夏门主的敬仰和对湛山道义的认同,二来……他告诉我,他是胡人,根在岚州。赵集钧此次的目的不仅仅是湛山,而是岚州。湛山国,就像是寒昭国和岚州之间的一道屏障,一旦被灭,岚州也将陷入危机。”

“师父曾说,他大半生都流离在外,已经许久未回家看看了。至少,能在生命的最后,为这片土地做些什么。”恒升的眼神变得坚毅起来,似乎是明白公孙胥的选择,也不后悔追随过他。

“他还同我说,若他真的战死沙场,希望我能够将他的骨灰带回岚州,一个叫做黑宁的地方,找到一块刻着“梅李”二字的墓碑,那葬着他的一位故人,师父让我,将他也埋在里头。”

苏北歌柔声道:“所以,你就为了完成公孙胥的遗愿,才来到了岚州?”

“是的,”恒升点头,“师父走了,墨师姐也终于醒了,她也不愿再让师兄师弟们平白牺牲,便尽自己所能,带着湛山国的百姓和宗室撤出城中,徒留一座空城。等他们都撤离得差不多时,我就与玄门众人告别了,我得将师父带回岚州。”

“然后呢?”苏北歌追问,“你如何成了胡人?”

“到了岚州,我遇到了许多事,都在意料之外。”恒升挠挠头,露出苦笑,“寒昭国野心勃勃,在拿下湛山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想将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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