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商战 > 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 一义三行

第二回《退敌打怪,冤家路窄》第四节

小说:

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

作者:

一义三行

分类:

都市商战

内政方面,首要是完善公粮和公田制度。

先前吉义拿下了南武庄,把原庄主晁翻天所霸占的田地房宅全都分给了庄民,这个仁政未免太过了。其实吉义完全没必要这样,太过仁政,小民百姓并不会更多地感激和奋发。反而让他们缺乏忧患而懈怠。

经过考量之后,吉义决定将先前所分的田地收回一半,暂时作为公田,等待以后另行分配。怎么分配呢?就是分配给作战有功的庄丁团成员、或者勤力种田多交公粮的庄民。

这样重新分配,一半的田均分,用来保证所有庄民都有基本的田可种,基本的日子可以过得下去;另一半田分给勤劳勇敢者,让他们有更多的田,可以过更好的日子。

勤劳勇敢者获得更好的待遇,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不是盲目一视同仁。勤劳与懒惰,勇敢与懦弱,都过得差不多的话,那么谁还辛苦种田?谁还冒死奋战?

可是先分了田又收一半回来,会不会令人抱怨呢?——没关系!身为庄主必须有权威,权威莫过于“生杀予夺”,能生之也能杀之,能予之也能夺之,这样才能让小民百姓懂得敬畏。否则光是敬而不畏,靠着大老爷吃饭,靠着大老爷保护家园,自己不思进取,都成窝囊废了不是?

看看参加温凉河南岸之战的三百多个庄丁,平日训练还不能分辨出谁勇谁怯,似乎都还挺勇敢的,结果一打仗就暴露本来面目了。十分之九都是一触即溃,只有三十勇士坚持抗敌,这难道还不能说明先前的仁政太过了吗?让大多数庄丁不畏惧庄主号令只顾着自己保命。今后必须从严。

公田收回之后,由庄丁团成员以及愿意额外多劳动的庄民代种,每人代种公田的出产粮食达到一定数量便可得到奖励一份公田成为其私田。

除了现有的公田之外,从今新开的荒地都作为公田。要是到了将来荒地都开垦光了,公田都用来奖励完了,那么就改为钱财奖励。

公田所收成的粮食全是公粮,私田所收成的粮食上交三分之一作为公粮。庄丁团成员的私田收成,只需要上交六分之一作为公粮。作战有功的话,视其功劳的大小,可以少交以至免交当年的公粮,功劳更大的话还能得到钱财和好的武器装备作为奖励。英勇负伤者、阵亡者都有优待。伤残退役者永久免交公粮,阵亡者家属亦永久免交公粮。

至于公粮的用途。一是庄丁团作战和训练时就吃公粮,统一做饭吃饭,不用自带干粮。二是赈济孤寡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弱者。三是抚恤庄丁团的伤亡者及其家属,使得上阵拼杀的勇士没有后顾之忧。四是有余的就存起来囤粮备荒。

除了种田交公粮之外,从事其它劳动的成果也要有一部分归公。这个没法具体算,比如一个渔夫,总不能每天打鱼都派人跟踪着叫他交一部分的鱼吧?可是不交又不行,总不能农人都交劳动成果,渔人就不交劳动成果。那么从事其它劳动的人就以估算的成果,按月缴纳一定的银钱,渔人、牧人、猎人等大致都与农人一样交三分之一左右的劳动成果,小工商业者亦然,从事这些职业的庄丁团成员皆减半征收。

吉义初步这么定了一下,准备等以后回五龙庄时与山士贤、山士惠兄妹商量,将一套制度制定得更加完善。山氏兄妹来投奔吉义时带来了一大堆书籍,内中自有可以参考的。

由于公粮和公田制度重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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