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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重生的时机

小说:

羊皮换瓜

作者:

初云秀儿

分类:

穿越架空

造型师沉默了一会,好吧,这确实是一个挑衣服的好方法。

所以最后选中了一条普通的绿色长衫,说是汉服,大概就是一条白色连衣裙加绿罩衫,料子是普通的涤纶料,要不是在店里绝对卖不到198的天价。

不过谭玉书高约六尺,身材颀长挺拔,又是自书香门第培养出来的行止坐卧,普通的长衫穿在他身上一瞬间就贵了起来。

造型师看着眼馋的不行,强烈请求他们能拍几张照片留下来打个广告,被果断拒绝了,造型师只能心痛的给谭玉书做起了造型。

池砾看着堆在工作台上的瓶瓶罐罐,又提醒道:“不要化妆,做个发型就好了。”

“好!”

造型师也正有此意,凑近看这张脸,眉如黛,唇如朱,肌肤如玉,根本不需要再添任何一笔。伸出手捧起长发,居然是真的,那丝滑的触感,简直太棒了!

造型师充满干劲的编发,等做好后,笑眯眯问道:“怎么样?”

对面的一整面墙都是镜子,不知由什么方法制成,镜中人影清晰的不可思议,谭玉书摸摸自己的脸,有一种第一次看清自己长什么样的错觉,那感觉很是奇妙,仿佛重新认识了自己。

造型师编发的手艺很好,不过有些疑问,谭玉书摸向背后垂至腰间的长发:“姑娘是不是忘了一段?”

造型师很惊讶:“你要全束发吗?你这样的长衫,半披发多好看呀,飘飘欲仙~”

谭玉书眨眨眼睛,可是这样一来,束发的目的是什么呢?心下疑问,但没说出口。不为实用,只为求美,总是能从方方面面感受到这个世界的富足强大,自在随意。

微笑着起身施礼:“姑娘手艺当真精妙绝伦,有劳姑娘。”

他的容貌本身就生的极美,一袭廉价的古装更是被他穿的圆融如意,一举一动都雅致至极,宛如古画中走出的翩翩佳公子,造型师当即被苏的捂着嘴不敢呼吸。

池砾在一旁腹诽:看起来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没想到见一个撩一个……

直接交了钱将人拎出来,一席古装的谭玉书站在街上就更显眼了,回头率无数,居然还有那SB看的入神撞灯杆上了。

池砾:……

一旁的谭玉书总觉得池砾的心情不是很好,于是小心翼翼的问道:“池兄,接下来如何?”

池砾看着他这张祸国殃民的脸,寻思要不要带个面纱什么的,不过暂且忍耐住了,毕竟他本来就是想利用这张脸的,现在这样按理说正合他意。

于是硬邦邦道:“有没有什么才艺?”

“才艺?”

“你们古人不是都要学什么琴棋书画吗?”

“这个啊……”谭玉书沉吟片刻:“书画稍精,棋艺次之,琴艺又次之。”

池砾想了想,次之就次之吧,反正有他这张脸,谁还在乎别的,于是走进了旁边的古乐店,准备买一架古琴装样子,弹出声就行了。

结果最便宜的一架也要5000多,池砾回头:“还有没有别的?”

“音律吗?琵琶也略通一二。”

池砾问了问,比古琴还贵,无语道:“你就没有点便宜的爱好吗?”

谭玉书的眸光闪烁,有点开心:“既是如此,烦请池兄将在下的刀还回来,我为池兄作刀舞?”

“想都别想。”

真是好果断……

讨刀失败的谭玉书有点沮丧,只能继续道:“笛箫之类,也略会些皮毛。”

池砾问了一下,很好,这个有便宜的。不过池砾想了想,拉着谭玉书走出去,街边的小贩摊上正插着一桶笛子,一问10块钱一只,嗯,不错,无比大方道:“随便挑一只吧。”

谭玉书失笑,池兄还真是一个率性而为的妙人。

从中挑出最合眼缘的一只,卖相还不错,笛孔与以往所见略有不同,谭玉书便放在唇边试了一下音阶,等熟悉后,奏起一支婉转的家乡小调。

卖笛子的小贩顿时连连称赞,真正会笛子的大多不会在他这买,买的都是一些门外汉,看便宜就随手买一只,今天居然遇见一个高手!因为谭玉书的示范,路边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看起来很心动,小贩别提多高兴了。

听着悠扬娴熟的小调,池砾陷入沉思,古人所说的“会些皮毛”到底有多大可调空间?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不在曲子上,而是更多的落在握笛子的那双手上。

……

总而言之,利用“男色”卖瓜的主意全部出自池砾,结果还被他倒打一耙,仿佛自己是个行为不检的浪荡子,着实可恼。涉及名誉,谭玉书没有丝毫闪躲,理直气壮的看回去,意欲辩上一辩。

池砾不高兴的捏了捏他的脸:“不许顶嘴。”

这一下给谭玉书整不会了,摸了摸脸颊,有些疑惑的问:“池兄……?”

池砾却若无其事的岔开话题:“时间还早,再回家拉一趟,换个学校卖。”

谭玉书果然成功被他转移话题,有些好奇的问:“学校便是读书的地方吗?竟然有如此多的学子,还有半数为女子?”

“九年义务教育,凡满六周岁的孩子不管男女都要去上,免学杂费,不去违法。这里是大学不在义务教育之列,需要考试,不过蛮好考的,大部分也都会上。”

“竟是如此?”听到这番话,谭玉书心中的震惊无法形容,感慨道:“谭某有生以来,从未闻此盛世。”

“呵。”池砾用余光扫了一眼谭玉书:“那现在你还想回去吗?”

谭玉书用手背蹭蹭脸颊,轻笑道:“池兄说笑了,他乡千般好,故土怎可离?”。

池砾的目光落在那只手上,手很漂亮,五指如它的主人般清瘦修长,宛如一根根白玉琢成。

但在凸起的指节处,却缀满了丑陋的冻疮,严重的地方甚至翻出猩红的皮肉,皮肤越白,便显得伤口越狰狞。

谭玉书在边关待了五年,边境苦寒,虽然因为他的身份多受优待,但双手总难时时防护,便生了一手冻疮,年年冬天复发。虽然看着厉害,倒也不是特别痛,只是天气突然变热,新肉往外拱,痒的不行。不能抓挠,就只能拿脸颊蹭蹭。

池砾收回视线,专心的开起了他的车。

……

环境优美的咖啡馆,弥漫着低沉的大提琴音,“吧嗒”,手中的钢笔滑落,咕噜噜的滚远。

“怎么了,小轩?”

夏轩的视线缓缓清晰,他抬起头,周围的环境不再是那个阴暗狭小的出租屋,宽敞明亮,呼吸间都是绿植的清香。

他的对面,正坐着他这辈子最恨的周鲲,不过现在的他干干净净,温温柔柔,眼睛里充满了阳光的味道,完全不复记忆里那副可憎的样子。

伸出手,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养尊处优,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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