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林无咎被抓进异端审判局的第三天,他现在很无聊。
在被抓到异端审判局后,很快就换了个人对他进行审讯,这几天问了他一大堆无聊的问题。
包括且不仅限于:
“你认识这个男人吗?经调查,他是邪//教组织深渊玫瑰的成员,我们在逮捕他的时候他正在举办尝试复活你母亲的黑弥撒仪式。”
“为什么他会去复活你的母亲?他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你母亲是不是深渊玫瑰的成员?”
“你母亲生前有没有什么怪异的行为?平时和谁来往密切?”
“你对深渊玫瑰有什么了解?”
“经调查,深渊玫瑰是一个新兴的秘密邪恶组织,行为隐秘,成员行踪飘忽不定,手段血腥残忍,以杀人为乐。成员们热衷黑魔法研究,是一个热衷搞活人献祭的邪//教组织,信仰的邪神疑为地狱里的某位高阶魔鬼,目前为止已经在国内犯下多起重案。对此,你有什么想要补充的?”
而对于这些,林无咎一概敷衍回答“不知道”。
某种意义上而言他真的是一无所知。
他现在陷入了一个难解的哲学问题。
他是谁?
是林无咎,还是兰斯·卡文迪什?
这里使用的语言不是他熟悉的任何一种,可是他却能熟练的运用,就好像来自身体的本能。
如果这个世界是他以伦敦为模板幻想出来的话,那么一切未免太真实了。
他不觉得以自己的知识量可以构思完善如此丰满考究的细节。
所以,是穿越吗?
有意思。真的太有意思了。
黑发少年没骨头似的靠坐在椅子上,两条腿懒洋洋的叠放在一起,脸上让人烦躁的诡秘笑容。
他的黑色眼珠还转来转去,好奇的在审讯室来回打量,堂而皇之的陷入自己的思绪里,看天看地就是唯独不看审讯官,可以说是相当没把他放到眼里了。
都到了这里还装疯卖傻,该说他是胆大包天还是蠢不可及呢?
鞋跟重重踩过地面发出沉闷的声响,林无咎余光一黑,慢慢抬起头,扫过标志性的白袍,最终对上一双暴虐的双眼。
一目了然的行为模式。
真是不经撩拨。
不过也因此更好利用。
林无咎面无惧色,反而还笑吟吟道:“你要揍我了吗?”
回应他的是对方扬起的拳头。
一击漂亮的右勾拳。
林无咎捂着肚子闷哼一声,全身都控制不住的发抖。
好痛。
他甚至痛到开始干呕。
他还是林无咎时,身体的痛觉耐受力可没有这么差。只是被拳头打了一下肚子而已,又不是用脚踹,不应该这么疼才对。
黑发少年揉着自己的小腹,低着头发出断断续续的笑声。
审讯官不可理喻地望着他。
“你这个疯子。”
他狞笑着活动了一下手腕,脸庞因为蓬勃的杀意而狰狞,“你知道我是怎么对待不招供的犯人吗?”
“曾经也有个异端像你这样冥顽不灵,后来我把梨子塞进了他的嘴巴里——哦,亲爱的,这当然不是你们平时吃的梨子,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这是一种像梨的铁器,塞进嘴里后会撑开、撕裂你的血肉,像花朵一样绽放,你真应该看看他当时的脸,比壁画上画的恶魔都要狰狞可怖呢。”①
……
兰斯·卡文迪什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秘密机动大队的大队长卡特正在听手下对兰斯有关信息的汇报:
“是个废物。”
“不学无术,游手好闲。”
“今年14岁,曾经在金狮公学就读,后来因为校园霸凌退学。”
“身体很差,三天两头生病,常年吃药,是个病秧子。”
“没有存在感。”
“他的母亲玛丽生前已经陷入了财务危机,在银行有大笔借贷,葬礼又花了不少钱,所以被依法没收充公的财产加起来也不过30磅。”
“哪怕不因为异端罪入狱,用不了多久他也会因为还不起债被投入债务人监狱。”
卡特皱起眉头:“只有这些?”
他这个人一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经过马车上的短暂交流,兰斯·卡文迪什在他心中已经贴上了疯子的标签。
就凭他刀驾到脖子都面不改色的强硬心理素质,他就绝不可能是个无害的废物。
“我们还搜集到了他母亲贴身女仆的证词,她提供了很重要的线索。”
卡特感兴趣的发问:“什么?”
“玛丽生前曾经实行过黑弥撒仪式——为了复活病死的儿子,她献祭了一名男童,祈求某位邪神的帮助。但是奇怪的是,我们并没有在埋尸的地方发现尸骨。但是女仆坚持声称——”
手下的声音情不自禁放轻了,好像怕警醒某个未知的恐怖存在:
“真正的兰斯·卡文迪什已经死了,魔鬼借了他身从棺材里爬了出来。”
卡特的脸色立刻严肃起来了。
魔鬼?
他再次回忆了马车上的少年。
他肤色苍白,身体柔弱,透着股病气。
但是同时他骨子里又迸发出一种不顾一切、歇斯底里的癫狂。
两种矛盾的气质却在他身上和谐的融合在一起,让他在一瞥一笑中反而多了一种惊心动魄的美感。
望着他,就好像看到一个大笑着在刀尖上飞奔迎接末日的狂徒。
他还有着黑发黑眼,据说这是魔鬼的标志。
那么,他应该就是书上记载的邪恶魔鬼吧?
“还有……”
“还有什么?”
手下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叠稿纸,有些踌躇道:“我们还在他家搜出来了一份有他署名的手稿,似乎是他写的小说。”
“小说?”卡特精神一震,“兰斯把犯罪经过还写进了小说里?”
嚣张,真是太嚣张了!他一定要把他送上绞刑架!
在他期待的目光中,手下艰难的摇了摇头。
“这部小说……”他露出了一个明显有些挣扎的表情,然后才下定决心说道:“还怪好看的。”
卡特:?
“你喝醉了?”
要不然没法解释。
“我没有,您闻闻,我身上都没有酒味儿。”都说到这里了,手下索性破罐破摔开口道:“老大,能不能别处死他,只判刑?这样等他入狱后还能继续连载……我有点好奇接下来的剧情。”
避开卡特仿佛要吃人的目光,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但还坚持小声争辩道:“我觉得处死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真是太可惜了,太可惜了。”
他一连说了两个可惜,卡特这回也终于被手下反常的表现勾起了好奇心。
兰斯究竟写了什么,竟然能让他一向忠心耿耿的手下都叛变倒戈了?
他接过稿纸,映入眼帘的首先是最上方的书名——《杰克复仇记》。
倒是简明扼要的概括了整本小说的主题。
卡特撇撇嘴,心中实在是不以为然。市面上类似题材的哥特式小说浩如烟海,实在是没有什么新意。
【我叫杰克,今年八岁,现在距离我死亡还有三个小时。
我是怎么死的?死后又要如何复仇?
别急,请先听我讲一个故事。】
卡特瞪大眼睛,不知不觉已经坐直了身体。
有趣。
真的很有趣!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有新意的开头!
他如饥似渴的阅读接下来的文字。
杰克是一名童工,他在煤矿厂工作。他是一名“催促工”,每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假期只有星期六的下午。
他的工作内容除了催促旷工工作,还要来回运送刚开采出的煤,为此他每天得在约500码长的通道里来回运货20次。
煤车很沉,他被套着皮带牲口一样手脚并用把它们拖走,只要稍微慢了一点,就会被工头或搭档等成年人打的皮开肉绽。
卡特握紧了拳头,牙齿咬的咯吱咯吱作响。
作者刻画的极为真实,读者读来就仿佛亲身经历了杰克的苦难。
……杰克让卡特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他曾经也是一名童工。
在莱恩帝国,很多孩子甚至在5岁时就已经登记为全职劳动者,很少有孩子超过12岁还没开始赚钱。②
哪怕是中产阶级绅士家的孩子,在他们的12岁生日过后也会得到一份办公室工作。当然,他们的工作很清闲,只是干一些装墨水、收发文件、打扫卫生等的琐碎小事。
而穷人家的孩子们就没那么幸运了。
卡特六岁时,第一份工作是充当农田“稻草人”,用石头驱赶偷吃粮食的乌鸦。
无论刮风下雨,农田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很饿,却只能整天守在农田里驱赶乌鸦,如果他敢偷懒就会被雇主抽鞭子。
等到种子发芽后,他的工作就变成了放羊喂猪。
然后是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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