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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 10 章

小说:

苟王

作者:

苟雪丁宁

分类:

古典言情

《苟王》全本免费阅读 ggdowns.cc

“继承别人的星盘,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原主魂飞魄散,二是两人因果要牵扯足够,星盘才有一定轨迹重合...一般这样的情况下,夺星盘者与被夺者就算不是亲朋好友,也绝不该是泛泛之交。”

那黑斗篷声音隐约有些讥笑,“单拆开来看倒还好,合在一起...一个杀人夺宝忘恩负义的小人形象可就跃然纸上了,我怎么敢应了您这声道友。”

青度听了个开头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话,立刻掐了避听诀,好叫旁人听不见黑斗篷都说了什么。

而台上的当事人,还是平平静静的。

戳心窝吗?

邹娥皇低头抚平了衣摆。

她早就不是那个刚穿过来听了一些个风言风语就要找人拼命的姑娘了。毕竟,几千年来人嘲讽她的话都不计其数了,要一个个去纠正未免太闲的。

只是在密州这个地方,提起赠她星盘的那个人,她总是有几分的...厌烦或是难过。

认识何言知的的时候,邹娥皇没想过这是一个儒生。

就像是最后何言知死的时候,邹娥皇没想过最后继承了他的星盘的人,竟是自己。

两人初见的时候是在蓬莱山上。

那个时候的邹娥皇还没被人折了剑,正处于不知天高与地厚的年龄,整座蓬莱山,老祖闭关,师兄远走,她就是唯一的霸王。

而何言知,这个日后人人都尊称一句圣人的先贤,当时不过也只是个二十七八的小子。

那个时候是蓬莱山刚刚被老祖劈上天,还不太稳定,总会晃晃悠悠的落到地上去。

有一次刚巧落到了地上。

春风吹,莹草长。

一切刚刚好。

大周开国天子祭祀的步撵慢悠悠的路过,车轱辘撵上了山道,说要拜访一下蓬莱道祖。

其实天子的步辇从没有无缘无故路过的道理,说白了不过就是当时皇权和以蓬莱道祖为首的大能修士之间的博弈——毕竟,大周的开国天子不仅是皇帝,还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合道的帝王。

要知道那可是五千年前的合道。

当时的蓬莱道祖,不过也就是个合道。

而开国天子想要做的事情,则是要向众人证明,哪怕是飞在天上的蓬莱岛,也会有落在地上的一天;哪怕是跳脱五行之外的蓬莱道祖,也是他大周的臣民。

理应对天子俯首叩拜。

之前历代皇帝做不到的事情,到了这代大周开国天子身上,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

邹娥皇就是在那个时候看见何言知的。

他在天子步撵旁,是近侍之一。

这个后人眼里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儒修大能,年轻的时候也曾光辉灿烂过,是年纪轻轻的开国第一位状元郎,是天子近臣,是美哉风流少年郎。

只是后来于时间的长廊中,他来过的痕迹,逐渐被人抹平,唯剩了那抹不平的一死。

太凄惨,太壮烈。

十八岁的邹娥皇拿着的剑从来没有剑鞘,永远都是雪的白,她肆无忌惮的立在半山腰上,把宽松的玄袍道服用柳枝绑了好几道勾勒出纤细的腰肢。

她持剑,问他们来者何人。

矜贵的天子在步撵里半躺着身,恍若未闻。

只有忍俊不禁的近侍,笑眯眯地问她是哪家的土匪,拿着把出了鞘的剑就敢在这里挡路,知道这是谁的路就挡么。

那个出声打趣的近侍自然就是何言知,而他已经猜出了邹娥皇的身份,只当不知。

邹娥皇当时是听不得这样的话,她皱着脸,想管是谁要上山,没道祖请帖就不准。

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一样——

于是一言不合,就拔剑而起。

她搅碎了他的碎发,而他则借力打力,用竹书敲断了她的膝盖骨,让她跪在了天子步辇前。

——许多年后,邹娥皇想起这日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看出了,原来那天何言知在让着她,才叫她一剑搅碎了他鬓边的垂发。

要不然,她压根碰不到他一根手指头。

好在史官的着笔一向很是吝啬,关于那一日,只记下了大周开国皇帝和老祖上山拜访道祖论道后徒生心魔,不久后一代合道郁郁而终。

至于邹娥皇与何言知的这一战,籍籍无名到翻不出半点水花。

后来再次遇见的时候,是邹娥皇隐姓埋名下山去游历,那个时候她背上的剑已经拔不出来了。

偶然路过了密州刺史的婚宴,她跟着混进去蹭了满嘴的饭油。

“慢些吃,别噎着。”

身边的人贴心地给她递了张擦嘴的纸。

邹娥皇道了声谢谢,抬起头看去才发现递纸的人有些眼熟。

昔日是天子近臣风光无两的何言知,十几年白云苍狗一别后,再次相见竟然是在嘈杂的婚宴上,从天子近臣变成查无此人,穿了一身洗的发白的儒衫,蹲在宴席末端,和她一样奔着几口饭食而来。

不过邹娥皇和他算是五十步笑百步。

她亦从未来可期的天之骄子,变成了背着剑的废人。

只是邹娥皇没想到,这人的嘴欠竟然是天生的,和高峰低谷没什么联系。

何言知眉开眼笑地对她说:“听说你剑拔不出来了?”

她这下是真被噎着了。

就着他递过来的茶水顺了口气,然后缓缓说:“你还有脸提这事!”

何言知大惊,“这关我什么事?咱们不就见了一面吗?你不是被宴霜寒折了剑心吗?”

“是啊,”年轻的邹娥皇理不直气也壮,“我是被他折了剑心不假,但要是我去天骄宴前一天没遇着你,你没把我膝盖骨敲碎了,我第二天保准能赢。”

“到时候,”她补道,“说不准就是那疯子被我折了剑心。”

何言知听了她这句话后哈哈大笑了阵,然后因为太吵了,两个人一块被提溜请出了宴席。

于是同逢低谷的两个人竟阴差阳错,磕磕绊绊地搭伙走了一年的道儿。

熟了后,有时也会闲聊。

听何言知说,他是一个小世家的旁系,一出生来就因为天赋好碍了本家少爷的眼,被人扔了出去自生自灭。

“天寒地冻,是一个老乞丐养我养到了七岁,等我七岁的时候,我才知道那老乞丐原来曾经认过字,考过举,但被人顶替了身份,告天天不应,告地地不灵,于是便疯了,直到他捡回了我,要养着我,让我去替他做大官。”

何言知看着很俊,是风雅的俊,像抽了节的竹子,贵气又清华,又像是天上的月光,悲悯着这人世间风景。

他生的最好的地方还在眉心,有朵莲花一样的胎记。

若有仙人,那仙人合该就是这样。

而不是一个老乞丐养大的乞儿。

但邹娥皇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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