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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主角的世界有无数的“巧合”

小说:

天选炮灰穿七零,吃瓜搞事我最行

作者:

虽慕远

分类:

现代言情

接亲的事情许悠悠她们就看个热闹,跟着捡了两个红包。

红包里都是一分钱,是伴郎们为了护着扶自行车进院的新郎撒的,大家伙拿了也算沾沾喜气。

新婚夫妇给几个长辈桌敬了酒,就上自行车往新郎家赶。

而许悠悠她们也算正式开席了。

“那新郎是大队长战友的儿子,和大队长闺女那是老早就定了娃娃亲的。听说现在可了不得了,在县城粮站干活嘞!”

“丽丽嫁给他,以后也算吃公家饭了,哪里需要像咱们一样看天吃饭?书读的多也是有好处的。”

“有什么好处?你看看这些知青,肚子里都是墨水又有什么用?还不是和咱们一样下地干活吗?还没法在自己家附近干,可真倒霉催了。”

一个婶子眉飞色舞地说着自己的想法:“等我家老三岁数到了,我就给他送部队去。部队里啥都教,过两年就送回来了,表现的好没准还能和王向东一样上县城干活嘞!”

“就算没法上县城干活,那也能到公社那边混个干事,或者加入咱们公社的民兵队,到时候我就能享福了。”

听到民兵队几个字,许悠悠耳朵顿时竖起来了。

这时代不少公社都有民兵队,为的是保护公社下属大队队员们的安全。

除了配合县城那边的各种行动,还需要定期上山打猎,防备山上动物成群威胁各大队的安全。

而他们打到的野味,自然是和村民一样,大半交给所属大队,小半自己带走。

故而很多家庭都希望自己这大家子里能有人进民兵队。

要知道民兵队打猎可不像普通村民那样小打小闹,人家一进山,没有个几百斤是不会下山的,民兵们分到的野味相当很可观。

许悠悠之所以关注民兵队,也是因为贺玲的剧情里提起过。

他们公社的民兵队里,有个年轻小伙的龙凤胎弟妹就是在贺玲班上读书识字。

年轻小伙姓周,叫周杰。

家里人只有他们兄妹三人,

周杰不仅是民兵队的,还是公社拖拉机手。他每天都会将弟妹送来靠山屯大队,下午从公社下班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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