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豪门少爷的公用伴读 栖止不定

23.Chapter23

小说:

豪门少爷的公用伴读

作者:

栖止不定

分类:

现代言情

当时林祈纯粹的笑容林翊尘已经很久没看到了。

哪怕他养了对方快三年,那种笑容出现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虽然林祈不如小时候那般开朗,敢说敢做,敢爱敢恨,甚至身上有一些坏习惯,吸烟,喝酒,但林翊尘只觉得心疼。

这些习惯定是在酒吧工作那段日子养成的。

林翊尘记得,在林祈开始做他的“伴读”时,问过对方第一次见自己是什么感觉。

林祈抱着书本,看着他,犹豫着说:“很羡慕林少。”

他追问:“羡慕什么?”

林祈抬起眼:“羡慕林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很勇敢。”

勇敢吗。

“……”

林翊尘看着林祈消失在图书馆大门的背影,垂眸,心里再默念林祈对他说的话。

有勇气做自己想做的事。

羡慕,崇拜他的勇气。

这样静默很久,再次抬头时,已经是夕阳时分。

林翊尘动了动自己酸痛的腿,又看了一眼图书馆,才默不作声离开学校。

**

得知学校要按“阶级”分配不同颜色的“名牌”时——车里,林祈正坐在陆景珩怀里和对方接吻。

他被亲得迷迷糊糊。

不知道为什么,少爷最近亲他总是亲的很用力,而且吻技也越发熟练,力气加技巧叠加在一起,林祈实在招架不住。

林翊尘教他的那些他不敢用,用了像是在故意挑衅,于是只能像娃娃一样默默承受。

不过……

林祈舒服地眯起眼睛。

真的好舒服。

舒服的有点过了。

少爷的气息把他全面包裹,让他喘不过来气,“窒息”到神经中枢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心脏砰砰砰地跳,身子也打着细颤。

他不敢动,只能抱着对方,实在忍不住了就哼哼几声。

直到陆景珩与他拉开距离,和他额头贴额头,问道:“学校的名牌想要什么颜色?”

林祈还懵着,迷迷糊糊说:“听少爷的……”

“听我的?”陆景珩掐着他的下巴,晃了晃他的脑袋,“醒一醒。”

林祈一片浆糊的大脑被晃归为,他缓慢眨了下眼睛,问:“什么名牌?”

陆景珩无奈笑了一声:“什么都不知道就说听我的。”

“……少爷不会害我的。”林祈小声说。

陆景珩眼里闪过一抹压抑着的情绪。

片刻

扭头掩唇咳了一声,才解释道:“和我们那时用的名牌一样。”

听到这句话,林祈的回忆被勾起。

——在小时候陪少爷上学的时候,学校用的是非统一颜色的名牌,不同阶级的颜色不同。

最高阶级是黑金。

最低是白色。

还有一种特殊的白金,是为依附于黑金的低阶专门设计的颜色——比如情侣,某些特殊伴侣,特别要好的朋友等。

当时他是少爷的伴读,也没有资产。但是从未有人敢动他,因为他和陆景珩的关系人尽皆知,就因为那个白金色名牌。

后来这个制度在林祈毕业的时候就取消了。

听闻也是在他入学的前一周才开启的制度。

如今他入学一个多月,这个制度竟然又回来了。

“想要哪种颜色?”陆景珩看着他,又问。

那眼神十分沉静,但林祈竟在其中看到一丝微不可查的认真。

“……”

林祈垂下眼睫。

他知道,按照少爷的势力,他想要黑金都能得到。

但是……

林祈指甲抠着手心,抬眼小心翼翼看着陆景珩:“还是少爷选吧。”

“为什么让我选?”

“我有点……纠结。”

陆景珩静静看着他。

相比于社会,学校是最适合用来给林祈打基础的地方。

陆景珩清楚小时候林祈敢反抗,从对方砸了父亲的脑袋就能看出,且想起那时候自己问林祈,为什么答应给林翊尘去做伴读,林祈表示很崇拜林翊尘的敢想敢做。

独立和勇气,是林祈从小到大的目标,所以陆景珩准备开始给林祈打造舞台。

为逼迫林祈直面选择,让林祈必须选择名牌颜色。

选黑金等不符合阶层的颜色,亦或者白金,意味着林祈安于现状,心甘情愿做一只被宠爱的金丝雀。

选白色,意味着要从新开始,有勇气面对自己身份所要承受的一切,一点点努力,站立脚跟,从而独立。

已经给了林祈一个月的时间来适应学校,并且在沈砚的帮助下找回学习的感觉,是时候让林祈自己选择以后的路了。

想不想治病独立,不是他陆景珩和沈叙说的算。

这件事,只有林祈有话语权。

**

承受着陆景珩天生具有压迫感的眼神,林祈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选黑金?他何德何能。那不仅是财富的象征,更是滔天权力的体现。

挂上那个名牌,意味着他将彻底被烙上“陆景珩所有物”的印记,心安理得地享受少爷的庇护,如同小时候那样,做一只被精心饲养,无需思考未来的金丝雀。

这很安全,很舒适,而且能立刻平息他皮肤下因不安而隐隐躁动的渴望。

但……这和之前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万一少爷某天离开,他又要被迫依附其他人。

一辈子都在依附不同的人生活。

不过选白色……那意味着他将褪去陆景珩赋予他的所有光环,拥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身份。

少爷都这么问他了,那他一旦选择,定会他会失去沈砚的庇护,可能会再次面对觊觎,议论,甚至更糟的情况。

他需要独自去面对一切,需要自己去忍受疾病带来的需求,并且需要依靠自己,孤身一人去争取立足之地。

这是他一直嘴上说着向往,内心却深深恐惧的一个选择。

他的指尖无意识地掐着手心,留下深深的印子。

他张了张嘴,那句“白金”几乎要脱口而出。那是依附,是归属,也是最符合他当下处境的选择。

然而,就在话要出口的瞬间,陆景珩的手机突兀地震动起来。

他的视线落在那亮着的手机屏幕上。

上面正印着三个字——林翊尘。

已经很久没见到林少了……

林祈的思绪忽然飘远,想到这三年和林翊尘相处的点点滴滴,虽然林翊尘总亲他,他并不喜欢和林翊尘接吻,但除了这点,林少对他真的很好,而且……高中的时候,他一直把林翊尘当做自己的目标。

初次见林翊尘是在陆家,当所有名门子弟都规规矩矩站在父母身边,跟其他人寒暄时,只有林翊尘懒懒散散坐在沙发上睡觉。在林翊尘的同学被明里暗里内涵处处不如人时,同学还在赔笑,林翊尘却直接起身,二话不说把酒泼在了阴阳怪气的长辈脸上。

再次听闻林翊尘的名声是在同学们的议论里。

很多同学说林翊尘出自有名的书香世家,气质却一点和“书香”不沾边,纨绔的很。

这个独树一帜的形象彻底在林祈的心底立了起来。

他觉得这种人好厉害。

说做就敢做,于是在林翊尘父母以不知名原因邀请他去给对方做伴读时,他毅然决然地答应了。

至今,他还记得第一次到林家给林翊尘做伴读的场景。

这时他已经和林翊尘在学校打过几次照面,所以也不算陌生,他们在充斥着阳光的书房里面对面,彼此脸上都带着笑意。

林祈记得林翊尘那时问过他一个问题。

“你第一次见我,是什么感觉?”林翊尘似乎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看着他的眼神很认真。

他如实回答:“羡慕林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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