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屐二婶改良过了,鞋面是防水布,包裹住了脚趾和脚后跟,不让外面的杂物轻易弄脏。
鞋底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加高了一层,即使是路面有很高的积水,走着也不会弄湿双脚了。
木屐虽然用料都是木做的,但二婶巧手将鞋底的内心挖空了,只留鞋底边缘的地方是完整的实木的,中间就是空心的。
这样穿起来很轻,并不会觉得笨重!
路卿卿将路瑶瑶抱在马腹的背篓,走在队伍最后面,其他人依次踩着木屐走在前面。
木屐一般都是黎民百姓穿的,梁裴是咏泉州人,又从小在城内长大,没当过农民,所以他不太会穿木屐。
原本他是走在最前面带路的,但他掌握不好木屐的平衡度,屁一股走得一扭一歪的,很快就落后于路卿卿和路瑶瑶的后方了。
路卿卿看着他歪歪扭扭的滑稽动作,有些想笑,但看着梁裴在很认真的走路,便强忍了下来,开口道:
“穿不惯木屐,要不你还是骑马吧?”
这段时间,黑马都只用来驮物资,很少会骑人的。
他们的物资也没有多少了,由于之前天气高热,坏了不少肉和新鲜摘的苞谷,梅县又不准灾民进去采购!
现在,他们手上还剩下的物资,仅仅只有大米面粉,野山薯,腌制好的咸鱼咸肉。
这些都加起来,大概就四十斤左右,只放一个背篓就能装好。
黑马腹部左右两边还是驮着两个背篓,路瑶瑶坐了一只,另外一只就装物物资,马背上就空空的,什么也不驮的。
梁裴听到路卿卿喊他骑马,他原本是想的,但看着这段时间好不养肥一点的黑马,他又有些不忍心认它那么辛苦,摇头道:
“就前面一段路了,我能行的。”
路卿卿岂会不知道他是真正的爱马人士,既然他舍不得马太劳累,路卿卿也不再说什么了。
他们小心翼翼踩着木屐,双腿一点也没碰到地上的血迹,很快就走出了破庙门口,来到了主路上,便把木屐脱了下来,换上之前走路穿上轻便草鞋。
草鞋二婶也做了改良的,脚趾和脚后跟都是包裹住的,鞋面还有一条绑带绑在腿上固定好,即使是走得很快赶路,也不会掉!
换下来的木屐,鞋底都沾满了狼的血迹,路卿卿怕洗干净了有还是会有残留,便提议不要了,大家也都同意。
灾荒年,一根线头都弥足珍贵,木屐在市面上也早就没有货了。
他们就这样丢弃了六双木屐,实在是有些暴殄天物!
但路卿卿却很欣慰他们都懂得取舍,知道事情的轻重。
二叔怕换下来的木屐被别人捡了穿有毒,便拿来一根棍子,将它们挑起来扔进了茂密的灌木丛中去。
清晨,太阳冉冉升起,道路两旁的灌木丛,叶子上面的露珠在太阳光下闪着晶莹剔透的光泽!
木屐扔进去,灌木丛被剧烈摇晃了一下,叶子上面的露珠,也跟着颠了颠才再落地!
地面上,一条条狼群撤退的红色脚印踪迹清晰可见的,脚印之所以是红色的,是因为狼群撤退的时候,拖走了一部分恶狼的尸体,尸体流下的血水把地面都染红了。
狼是高度群居的动物,而且同伴之间,特别的讲究所谓的义气!
即使同伴死了,它们也会将同伴的尸体拖走掩埋,不随意给人类糟蹋的。
主路两边都是茂密的灌木丛,在灌木丛身后,就是高可入云的大树!
从恶狼撤退的脚印来看,它们是往道路的前面去了,并没有进树林!
只是,不管它们在哪里?
对路卿卿等人来说,都是敌在暗,他们在明!
怕它们猝不及防就跑出来攻击,路卿卿提议让黑马走在前面探路。
它是动物,又是战马,受过一定的训练,对前方的未知危险,还是有一定感知的。
果不其然,黑马带着他们在主路上走了一段距离,庞大的身躯倏然停在前面,大眼直视前面一处,不走了。
所有人见状,马上不约而同亮出了武器。
只是,等他们来到黑马大眼直视的地方,都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又一口凉气。
前方,是一堆死人的尸体!
死状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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