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乞丐,滚一边去,不知道哪儿来的偷渡客,晦气。”
夜总会金碧辉煌,在这来来往往的人都没有穿着富贵。
看见门口跪在地上的小乞丐,随便一瓶酒钱都够他几天吃饭了,但没有人搭理。
时局动荡不安,善心的人越来越少,各家只管的自己,人情味愈发淡泊。
小乞丐被人踹了一脚,缩着身子爬到了角落里。
不过一会儿,就下起了暴雨,行人匆忙躲雨,更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还有个快饿死的乞丐。
“这个给你。”小孩的声音清脆,还带着点可爱的软糯。
小乞丐迅速的拿过馒头,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沈遇星耐心的看着他吃完,将兜里舍不得吃的糖放进他的掌心。
“大哥哥,我就只有这么多了。”
小乞丐抬起头,心想这应该是某个富贵人家的小少爷,不然不会将这么珍贵的疯子随随便便给出去,他的身上带着令人羡慕的天真。
“哎哟,我的祖宗,你们自己从医院跑出来了,快和我回去。”一个看上去是佣人的中年男子跑来将沈遇星抱起来。
毫不避讳小乞丐道:“离这些穷鬼远一点,他们身上的穷酸气带人霉运。”
沈遇星不久前出了车祸,失去了之前所有的记忆,人也变得幼稚了许多。
他隐约记得自己在这个世界是有什么任务的,可是他只是一个小孩子,能做什么呢?
沈遇星挠了挠头,想不清楚。
他趴在佣人的背上,冲着乞丐哥哥摇了摇手,“哥哥再见。”
70年代的世界局势都是动荡不安,港城也不例外。
但这种动荡,也是底层人士向上爬的最好机会。
小乞丐后来加入了一个小帮会,凭着身体能打和悍不畏死的精神,很快就得到了重用,被老大看重。
这时候他的身份不再只是帮派中的小马仔,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凌霄,终有一天,他要登临顶峰,走入神话故事中的凌霄宝殿。
又过了十五年,时局变化,凌霄洗白上岸,成了一家跨国船业公司的老板。
这十多年,凌霄忙着上位,忙着创办公司,他几乎想不起来年幼时见到的那个小公子。
他让人调查过,知道了小公子的名字——沈遇星。
很好听,一听便是星河灿烂,前途无量的人。
沈家是港城有名的书香世家,在动荡的局势下明哲保身,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知道沈遇星过得不错后,凌霄没有想过打扰他。
和他这种人有牵扯,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为了立一个好名声,他给港城大学捐了一栋楼。
而后就收到邀请,去往港城大学演讲,接待他的是港城大学的美女老师李老师。
李莉有在海外留学的经历,又长得美艳逼人,校内校外追求者都十分多,但李莉心高气傲,普通的追求者她看不上。
凌霄迎着她的目光,轻易就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这是将自己看做猎物了,白手起家,年轻帅气,有才有权,这样的男人放在哪里,都会有一群人争抢。
凌霄今年三十岁,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这样的金龟婿,怎能叫人不心动。
李莉穿着白色上衣,包臀短裙,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傲人的好身材。
跟在凌霄背后的秘书眼睛都快看直了,凌霄也没有给出什么反应。
他倒也不出声打击李莉,毕竟一个学校老师,等到这次活动结束就再也不会见的人,没必要得罪了。
他们站在图书馆的二楼,看着从大厅里走进来的一对男女。
男生皮肤很白,还穿着一件白衬衫,拿着一本书,像从古画中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他身边的女生五官精致,青春秀美,两人走在一起,路人都要感叹一句金童玉女。
李莉随着凌霄的目光看过去,以为他是在看那个女学生,害怕自己的金龟婿被人钓走了,掐着嗓子道:“那是金融学的周芸,又和她男朋友一起来看书,两人都这么上进。”
凌霄盯着少男少女看,许是天气太热了,男孩抬手帮女生遮了遮太阳。
他们身上那样明媚的气息,是凌霄这辈子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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