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钟老三再东拉西扯他们都没被他挑动,哪怕他故意曲解的自问自答,也都不开口纠正他。
晚饭分两处吃的,肖得恩夫妇跟客人在堂屋吃,肖凤没去摆菜摆饭添菜添饭,肖林自告奋勇去了。姐弟几个就在厨房小饭桌吃。
吃过饭,钟家还要赖着住下,被肖得恩强行送了客。赵幺婶两边都不好得罪,只得把这一家三口领到自己家去住了一晚。
次日,本以为钟家就直接返回了,不想又驾车回了肖家寨。不过这次马车和钟父钟母都停在了村口,只钟老三上去和肖凤说话。
“小凤,我对你是真心的,这话我不空口说,接下来你只管看我表现。”钟老三拍拍胸脯。
肖凤一锄一锄翻着靠近路边被踩瓷实的土,“我不管你真心不真心,我不喜欢你,我不会嫁给你,这门亲我肯定要断的,这话我也不是空口说。你不要在我这里浪费时间。”
钟老三把视线从她随着扬锄翻土有些晃荡的胸前挪开,“我知道你还没消气,说的都是气话。我也不是要浪费你时间,半年,半年内,如果我不能让你满意那这婚事我家主动解除。但我相信,半年内,你肯定可以接受我,跟我结婚。”
肖凤又翻一大块土起来,两手一转倒过锄头背一锤碾碎那土块,然后扔下锄头直起腰看着钟老三,打算一句一句反驳他,再不行就抡起锄头给他打走。
结果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他飞快说,“摩托我家也买得起,等我买了摩托就天天骑来看你。你等我。”
说完他又跟不远处锄地的李幺娘道了别,然后就飞快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怕被打。
肖凤不知道的是,钟老三是觉得有阳志邦在肖凤看不到他的好,他要回去琢磨怎么对付阳志邦。一定要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主动消失在肖凤眼前,不然自己就要主动帮他消失了。他信心满满,等解决了阳志邦,肖凤这边就简单得多。
*
又过了一天,星期五,是乐安乡赶大集的日子。
自从李幺娘为了躲避被笑话被谈论不爱赶场之后,肖凤赶场比以前自由多了,不用再等她跟自己轮换在家等。
临出门问她需要买什么,李幺娘只反复强调白菜种子要麻叶青口白、萝卜种子要青萝卜和水萝卜。这些都是耐寒的蔬菜,正适合秋收后种下去,长上两三个月就能吃了,尤其经霜打之后,又脆又甜,白水煮或者是打火锅,都少不了。
她出来得早,到街市上的时候,约莫不过十一点。到了中学门口,她特地在校门口观望了一下,正是上课时间,没有人,也没有那个看见她出现在校门口就会走到走廊上冲她挥手的人。
“姑娘,你来找阳老师吗?他请假了要下个星期才回来上课。”门卫王大爷在传达室里看到她,便走到门口隔着铁门喊她,“你好久没来了,我还以为你嫁到外地去了。”
王大爷笑呵呵的,显然是开她个玩笑,肖凤也回他笑容,“我家肖英没补课,就不用我来接了。”
跟王大爷告别之后,她去供销社买好了李幺娘嘱咐的蔬菜种子。她其实没什么需要买的,也不像以前一样喜欢赶场热闹了,今天来只是想碰碰运气。
显然,她的运气似乎从来都不怎么好。从街尾逛到街头,又从街头往街尾走。明知道没什么可能遇到阳志邦,肖凤也不知道自己在磨蹭什么。
他估计还在和姚小娜跟陈思道在哪里的桥梁上调研学习。说起来,他们帮了自己大忙,自己欠下这巨大的恩情,但要是他们不到自己家去,自己就无法做饭招待答谢。
想到这些,她决定再去供销社看看,买点什么合适的东西作为谢礼。
供销社哪怕不是集市的日子也不缺顾客,更别说这热闹的赶场时候。木柜台边上里三层外三层站满了人,肖凤想透过玻璃看看有什么新到的新奇物都看不见。
下面看不见,她就只好把目光放在售货员身后的货柜上。搪瓷杯子,有点便宜。麦乳精,有点普通。阿胶,不太合适。茅台酒,没货了。遂州酒……要是他们不爱喝酒呢?肖凤想,这谢礼当然还是本人能用上才最合适。
这么想的时候,她看到了三层货架上琳琅满目的文具。钢笔!这绝对合适,他们都是读书人,提笔写字必须要有笔啊。
眼下正是午间休息,很多孩子都带着不识字的家长来买文具,这个要支铅笔,那个要个本子,选好了家长就掏出毛票毫子一点点的数好付钱,和肖凤小时候上学那会儿一样。
说起来,她十来年没光顾过这边货架了。肖英几个的文具,要么是自己买,要么就老子爹带着来买,肖凤和李幺娘都是不沾手的。
“凤姐儿,是要给弟弟妹妹买文具吗?”王学梅招呼完几个帮孩子买文具的家长,看见站在后面的肖凤。
肖凤这才上前,“哎,学梅,我想看看钢笔。”
王学梅回身把货架上面三个牌子的钢笔都拿了下来,一一给她介绍。
英雄牌的最好也最贵,拿手里也最重,一支要12块。然后是永生牌,居中,10块钱一支。最便宜的钢笔也要5块钱一支,是玉米牌,西筑省本地产的。
玉米牌的肖凤在广播室阳志邦的笔筒里见过,他不在的时候肖凤还拿出来看过。她只上到三年级,那会儿老师还不让用钢笔,只用过铅笔,所以对钢笔十分向往。
家里除了她老子爹有,他也会给上了高年级的孩子买,肖英和肖林都在各自上五年级的时候拥有了第一支钢笔,是永生牌的。肖凤见过肖英的那支,十分宝贝,谁都不让碰。
阳志邦广播室里的那支是红墨水的,应该是他批改作业用。他自己经常别衣兜里的那一支应该才是常用的。两支外形差不多,应该都是一个牌子。
肖凤打开了英雄牌的那支,反复看了看,又用笔尖在食指指尖摩挲了下,不刮手,她问:“我能试一下吗?”
“当然可以。”王学梅爽快答应,然后在柜台下面找了会儿。
“欸?去哪里了?写太破了扔掉了吗?啊,这个吧。”她一边翻找一边念叨,最后抽出一张阿诗玛香烟的外包卡纸,翻开里头白的那面铺在了柜面上,又在货柜上找到一瓶打开过的蓝黑墨水。
肖凤用笔尖蘸了下墨水,在纸壳上划拉了一下,这个纸壳又厚又光滑,钢笔顺滑的笔尖落下清晰发光又线条干净的墨迹,手感非常好。试了试永生牌和玉米牌的,永生牌的也不错,只是手感和质感上不够英雄牌的高档,而玉米牌的要差一些,手下得稍重一点,笔尖就有点劈开分叉了。
都试完之后,肖凤又拿起英雄牌的那一支,试着在纸壳上写字,三横一撇,横撇弯钩,竖。
王学梅看着她写完,忍不住夸赞到,“凤姐儿,你字写得真好,那么多年没摸笔了,都还没还给老师呢!”
肖凤赧然一笑,她字写得并不好,充其量只能叫一板一眼没出错。说起来,她俩还曾是同班同学。王学梅念完了初中,没有考上学校,家里托关系给她安排进了供销社,便一直在这里做售货员。
“我就要这个吧。”肖凤说,“对了,我还要两支一样的。就不试了,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哎!不会有问题。”王学梅脆生生答应她,随即回身拿了两个长条盒下来打开,里面各躺着一支英雄牌钢笔。
“你眼光真好,这个钢笔是最好的,你看,这个包装盒都是牛皮的,那些是纸的。玉米牌的都没有单独的纸盒包装。”
肖凤拿起一个细细看了,墨蓝色的皮面,上面是烫金的英雄标志。里面垫了一层软包,中间一条金色的丝带拦腰压住,确实精美。
王学梅兴致勃勃地给她介绍,“这个牌子还有一款是金色的包装盒,那款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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