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院了。
很幸运,经过几年的治疗,主治医生诊断我的精神分裂以及自恋倾向得到了有效改善。
准确的来说,基本痊愈。
护士小姐们为我庆祝,她们将我按在镜子前的椅子上,为我做最后一次梳妆打扮。她们把我当做不会动的娃娃,扭曲成各种姿势,层层叠叠的衣裙穿在身上,就像床边放置的洋娃娃一样,臃肿不堪。
一群穿着白色护士服的女人围着我,美丽的胸脯就像一座座小山,裸露的长腿就像白藕,唯独脸……我无法抬起头来,甚至无法看清她们的相貌。
在她们开始为我编头发时,我才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头发被编成麻花辫盘到头顶,用夹子固定。尖锐的前端刺入头皮带来痛意。平日里我都是披头散发的,很少打扮成这样。始终望着镜子里的那个熟悉却又陌生的面孔,眼睛一眨不眨。
“真漂亮。”她们的手抚摸过我的脸测,指甲划过皮肤带来一丝战栗。
最后她们一起将我送到精神病院的门口。
“一路走好。”为首护士长的声音带有年长的颗粒感,极具穿透力,在一种年轻女孩的嬉笑声中脱颖而出。
我抬头想看清她的样貌,却无能为力。她的脸宛如披上了一层薄纱,雾蒙蒙的,极为不真切。那些护士们叽叽喳喳的,就像欢快的雀儿,涂着口红的嘴唇张张合合,牙齿洁白,舌尖鲜红,“是啊,千万别忘了我们,小丽莎。”
我紧握住行李箱的把手,浅浅鞠了一躬。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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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的一场高烧过后,我忘却了在此之前的所有记忆。一觉醒来所面对的便是白到发灰的病院天花板,以及……身边这个不知是人是狗的小东西。
我面无表情地将碗里的带血生肉剪成碎块,血腥味弥漫在四周,所幸我的鼻腔早已适应,不至于像一开始那样动不动就干呕。
“噫——噫——”小东西叫唤着,在我的腿边爬来爬去,声音宛若婴儿啼哭,又类似于某种野兽的低吼。小狗是我为它取的名字,只因为在恐怖的外表下有着一双格格不入的双眼,很清澈,就像小狗。
我曾私下里翻阅过关于动物的百科全书,可没有找到任何与它相似的物种。直到有一天在医院的电视里看到了一部恐怖影片,里面将所有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奇怪物种称为异形。
异形,确实贴切。
关节处长有可活动的尖刺,人身虫脑,尖牙利齿,一条尾巴宛如节肢动物,根本就不像地球母亲能孕育出来的东西。更令人惊悚的是,它拥有智力,这也使它能够在精神病院里陪伴我多年却不被发现。
“噫——”
我安抚道:“快好了,再等等。”
装着生肉的铁盆刚放到地上,小狗就迫不及待地冲了上去,长舌头从口中伸出,将肉快速地卷进嘴里。它的吃相实在是太难看,血和肉碎溅地到处都是,幸好我早已在下面铺了张一次性垫子,打扫起来不至于那么痛苦。
趁着它吃饭的功夫,我开始写信。写信的对象是我的姐姐。在我四年前大脑一片空白时,只有姐姐这个记忆始终保留在脑海中。
其实我并不记得她的相貌了,因为她似乎很忙,四年间姐妹俩没有见过面,但每月我都会收到她寄来的生活费,在精神病院里治疗时所产生的费用也全由她包揽。除此以外,每隔两个月她都会来信问候我的情况,我再回信告知一切安好。
我从不主动写信,不是因为我不爱她,只是她经常四处辗转,无法知晓人在何处,只能通过信件内容得知,否则寄信地址无从下笔。
在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的时候,小狗跟了过来。我正在单脚穿鞋,它在我身上蹭来蹭去,害得我差点跌倒。
“我要去给邮局给姐姐寄信。”我问,“你也要一起去吗?”
“噫。”
“好吧。”
“噫!噫!”它很是兴奋,甚至转了几圈,尾巴抽打在鞋柜上发出砰砰的巨响。
“——但是。”我告诫道,“要藏好,不能被别人发现,否则会有麻烦。你知道的。”
.
我不太喜欢走在人多的地方,特别是这种人来人往的马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有人摇摇晃晃地朝我走来的时候,鸡皮疙瘩就会顿时遍布全身,大脑内部响起警报。
眼前路过两位说说笑笑的男性,我攥紧挎包背带,抑制住身体的颤抖。等他们走远后,我才舒了口气。
其实经过治疗以后我已经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了,但也只是看起来而已。我学会了伪装,并让尽量自己融入这个陌生的社会。
通往邮局时要路过三个红绿灯。过街而已,我又不是什么弱智儿。可在最后一个红绿灯时我犯了难,因为对面密密麻麻地站满了人,且穿着皆为红色,似乎是一个旅游团。
红灯灭,绿灯亮。人群排山倒海般走来,压迫着我神经。我告诉自己需要走了,可双腿却不受控制,不仅像灌了铅一样无法迈出一步,甚至产生了后退的想法。
那群人走了过来,我站在原地就像一个碍事的桩子,他们一边说着让开一边绕过我,几个个子高脾气坏的则直接无视,将我撞得东倒西歪,几乎跌倒——
“小心!”
有人扶住了我。我站稳后看去,伸出援手者是一位金发男性,留着中分发型,身形壮硕高大。他看到我后惊讶道:“你是……艾达的妹妹。”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知道姐姐的假名,但出于感谢以及礼貌,我说:“谢谢。”
他皱了皱眉,“你不记得我了?”
我很迷茫。
“好吧,你当时确实年纪不大。”他带上了点长辈的口吻,“你一个人吗,打算去哪?
我如实回答:“去邮寄,给我的姐姐寄信。”
他眼神一闪:“说起来,上次见到你姐姐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正好我想和她叙叙旧,你知道她现在身处何地吗?”
“抱歉,我也不是很清楚……”我摇了摇头。
不等他再多说什么,我快速转身朝马路对面跑去。他想追上来,可灯变红了,被挡在来来往往的车辆后面。
我很快就把这个男人抛在了脑后,但谁曾想当我寄完信件从邮局走出来的那一刻,我又看到了他。这个中分头,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面对着我的方向。
真讨厌。
我从没有遭遇过这种事情,甚至不知道如何应对,只能尽可能的去逃避。
街上的人很多,不可避免地又会触发我的恐惧,因此在不经意间,我总是朝人群稀少的地方逃。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站在一条空荡的小巷内,四周高墙拔地而起,阳光无法照射进来,处处都透露着阴湿发霉。
小狗突然从高空跳了下来,来到我的身边。我急忙道:“快藏好——”
话还没说完,我听到了咔哒的声音,顿时浑身一颤。回过头,只见金发中分男已经追了上来,手里握着一把黑色的手|枪。我刚才听见的,正是上膛的声音。
他袖子向上卷起,裸露的小臂肌肉紧绷,线条流畅,一副训练有素的模样。
我吓得不知所措,却听到他说:
“别动别出声,舔食者只能通过听力辨别方位。”
舔食者?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从他展露的敌意来看,目标似乎不是我,而是……小狗?
此时小狗也伏低身体,龇起白森森的牙齿,喉咙里发出威胁地吼声,准备下一秒就将男人撕碎。
我惊恐万分,连忙横在二者中间,用自己而背部挡住黑洞洞的枪口:“别!”
它顿了顿,疑惑地看向我。我吞咽了一下唾沫,纵然我脑子有病也能明白在钢铁丛林中,一旦小狗因为危及人命而暴露,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它会被抓起来,送上实验台,抛开肚子抽取血液,痛不欲生。
“别管他。”我低声说,“快走吧。”
被那个男人看见就看见吧,反正他没有证据,就算报警也没用,只会被当成神经病。毕竟城市里会出现像小狗这样的反科学生物,是正常人想都不敢想的。
小狗一开始没有动,在我第五次恳求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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