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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破碎的灵魂

小说:

战火中的小食店

作者:

空芽

分类:

古典言情

秦征同样是穷人家的孩子。

这些穷人没什么本事,活着也不用脑子,全凭生存本能。他们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交.配繁衍,然后某一天,不幸降临在了一个无辜的生命身上。

这个生命就是秦征。

那个时候的南骇国穷人太多了,而穷人的命运也大多一致,一生都伴随着各种苦难和不幸。

幸运的人总是少数。

秦征很不幸,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长了一颗聪明的脑子。

聪明的小孩从小就会观察环境,会思考自己的处境,从而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但聪明人小的时候,她也总会遭遇各种不可抗力。那时她的身体是稚嫩的,而灵魂虽然有了最初的雏形,但它依然像是不成形的鸡蛋液,容易扭曲破碎,并不能凝成一个完美的荷包蛋。

秦征从小就爱观察,爱思考。她的生活当然是不幸的,住着破旧的屋子,每天吃不饱,还要干很多活。

她的耳边总是充斥着各种污言秽语,各种抱怨和咒骂,似乎没有一个过得快乐,所有人都饱受着痛苦和煎熬。

但即使大家都很痛苦,他们仍然孜孜不倦地生着孩子。他们自己过得不幸福,所以也让他们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体验这种不幸福。

多残忍。

秦征几乎没有体会过快乐,从出生以来,她体验过的最多的情绪,就是胆战心惊。

未来的不确定性让她充满了恐惧。

当然,蠢人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蠢人眼睛一睁一闭就能做出重大抉择,他们从来不在乎自己未来的命运怎么样,他们只要能够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就行了。

但是秦征不行,虽然她年纪很小,但她早早地意识到,现在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

只是她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做。

秦征家太穷了,孩子却有好几个。孩子们从来没有获得过温情,除了秦征,其他孩子也不思考,每天有口饭吃就能睡着。

而秦征呢,她越思考越觉得恐惧,而她的大脑为了保护她,自动屏蔽了她很多情绪。这虽然使得秦征渐渐变得麻木,但也让她得到了一些喘息。

一直活在恐惧中实在太累了。

累到让人想要毁灭。

秦征九岁的时候,那一天中午,她娘炖了一只鸡。

他们家一年到头都没见过几次荤腥,但这次,她娘却炖了一整只鸡。

不过这个鸡大部分是秦征爹吃的,其他孩子只能喝口汤。

除了秦征。

这一次,秦征单独吃到了一个鸡腿。

那会秦征神色怔怔地看着碗里的鸡腿,心中涌上来一种难言的情绪。

这种情绪或许就叫做感动。

因为今天是秦征的生日,她以为娘爹不记得的,但他们似乎记住了。

所以他们才单独给了她一个鸡腿。

秦征从没有得到过爱,因而只是一点小感动,就让她微红了眼眶。

原来被爱被记得的感觉是这样的。

让人的一颗心都像是泡在温水里,感觉全身暖洋洋的。

这就是寻常人家的幸福吗?秦征想。

安静地吃完这顿饭后,秦征的爹带她出了门。

她爹只带了她一个,说是要给秦征买些东西。

秦征脸上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她的内心,竟生出了一丝隐秘的雀跃。

因为今天,她终于被看到,被关注,她终于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了。

秦征的脚步变得轻快了起来。

或许她爹是要给她买礼物。

这一刻,秦征才发现,原来她所求的这么简单,她只需要一点关注,一点照顾,就能抚平她从前的伤痕。

只是这个短暂的幸福的梦,很快就破碎了。

秦征的爹并不是为了给秦征买礼物,他把秦征带到了“红院”。“红院”是一条街,里面全是伎院。

所以中午的那个鸡腿不是秦征的生日礼物,而是她的卖身钱。

秦征看着她爹跟人交易的时候,她的眼神冷了下去。她的心,也像是被冰封,再也感受不到一丝情绪。

原来最蠢的那个人是她。

多可笑啊。

秦征全程都没有反抗,当所有的情绪被埋葬,理智重回了大脑。

九岁的秦征长得很不错,虽然瘦,但她的皮肤生得白,五官又有种说不出的精致。即使她身上穿得破破烂烂,也挡不住那种特别的气质。

毫不怯懦,沉静如水。

伎院的老鸨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人。

秦征从头到尾都表现得非常乖,她的脸上没有丝毫怨恨,仿佛她不是进伎院受苦的,而是来享受的。

进了“红院”的其中一个屋子后,秦征洗了澡,换上了新衣服。

之后秦征就跟其他几个新来的女孩一起学规矩。

不知不觉,夜色降临,“红院”的灯烛亮了起来。

火光在窗户上摇曳,照亮一双双人影。

但是渐渐的,有人发现了不对劲。

只见某间屋子的火光越来越亮,越来越热,似要将人灼烧殆尽。

“……着、着火了!”屋外很快有人喊了起来。

“红院”的屋子都连成一片,一间屋子烧起来,其他屋子也不能幸免。

衣衫不整的男男女女顿时都仓惶地从屋里跑了出来。

秦征混在人群中,垂下的睫毛盖住了那个冷酷的眼神。

这把火是她放的,她知道这片连绵的火会带走很多生命,而她毫无愧疚。

她只要自己活着。

秦征已经知道了,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真相。

弱小的人不应该拥有感情,所有感情最后只能成为拖累,使人万劫不复。

秦征带着一身的狼狈连夜跑回了“家”。

那个曾经的,她短暂生出过一点留恋的“家”。

她那时甚至都不嫌弃它贫穷又破旧了,她明明只要一点关心,再拥有一点点爱护,那样她就满足了。

可是这一切,终究只是一个小孩的奢望。

小孩的想法总是充满了天真,因而引来了命运的嘲笑。

秦征跑回了家里。

此时夜色已深,周围一片寂静。

秦征翻墙进了院子,她直接去了厨房。

从厨房里拿了把刀,秦征去了所有人睡觉的屋子。

破烂的屋子里睡了一大家子的人,跟从前没什么两样。

秦征拿刀走过去,先一刀杀了她爹,再一刀杀了她娘。她捅的是脖子,脖子一划开,鲜血就“刺啦刺啦”地往外飙。

秦征用破草席子把两人的脑袋盖住,然后走到了她的几个妹妹弟弟前面。

秦征有一个妹妹,两个弟弟,据她观察,这几个小孩平庸又愚钝,完美地继承了她爹娘的劣质基因。

她妹妹是个傻子,每天只会流口水。她的两个弟弟,一个反应迟钝,说话都不利索,另一个满嘴脏话,每天只知道光屁股到处跑。

他们三个的人生秦征一眼就能望到头。

更可怕的是,这种苦难的人生还会不断延续下去,悲剧会不断地重现。

真是可怕的轮回啊!秦征光想想就冷到发抖。

所以最后她举高了刀,把她的妹妹弟弟们都杀了。

轮回就在这里结束吧,只是暂时留了她一个。

秦征知道,自己绝不会把这一切延续下去,等她死的时候,就是所有苦难真正结束的时刻。

那个时候,她必定无比欢欣庆悦。

也许她还会流泪,因为她终于挣脱了命运的操纵,获得了永恒的自由和平静。

……

十三岁的时候,秦征加入了女子自卫军。

从九岁到十三岁,秦征不知道自己到底杀过多少人。

她手中的刀一直在滴血,温热的,似乎从未冷却过。

别人总把她看作一个无知的小孩,肆无忌惮地欺骗她、作践她,不过最后,这些人通通死在了她的刀下。

秦征不在乎杀了多少人,因为这片土地上,大部分人的生命都是如此廉价。

他们不把别人当人,也不把自己当人。在这里,人和蝼蚁并无任何区别。

这些年,秦征也越来越感知不到自己的情绪,她活下来了,却又像是早已死去。

存在是什么?

如果只是肉.体存在,而精神早已毁灭,这算是存在吗?

秦征不明白,但她一直试图去弄明白,所以最后她加入了自卫军。

秦山的出现让秦征知道,她的人生需要一个信仰。

如果她想要活下去,她只能依靠信仰。

信仰可以重塑她破碎的灵魂,或许也能让她重新找回失去的情绪。

也许有一天,她会发自内心地感到快乐,感到自由,感到幸福、喜悦,会笑,会流泪,像一个真正的人一样去活着。

秦征无比期待那一天。

但愿它比死亡来临得更早一些。

那么,她就此生无憾了。

……

秦骏四岁的时候,她被她的爹娘卖给了杂技团。

在杂技团的日子可太苦了,非人的训练,残酷的打骂,每一刻都是煎熬。

秦骏那会虽然小,但她本能地想活着,所以她偷跑过两次。

只是每次她都被抓回来了。而抓回来后,等待她的就是更狠的毒打。

杂技团只要这些小孩听话,他们根本不在乎死不死人,毕竟这年头的小孩多廉价,死了一个还有无数个。

秦骏第二次逃跑被抓回来后,她就被关进了一个兽笼。

这个笼子不大,但很坚固,秦骏满身是伤地蜷缩在里面,感觉自己跟周围的那些动物没什么区别。

人一旦失去尊严,就是个普通的动物,低贱的,渺小的,随时会被别人杀死,毫无反抗之力。

在秦骏还不懂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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