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等林臻醒过来时,已经日上三竿,她起身伸了个懒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睡个好觉都已经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像这样睡到自然醒,没有要背的资料,没有待办事项,竟然觉得难得的轻松。
跻着白色的兔子毛拖走出卧室,便看到坐在客厅地毯上埋头工作的林章。
听到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林章头也没抬:“厨房有做好的三明治,吃几口垫垫肚子,中午我们吃烤鸡。”
对于中午的菜单,林臻没有意见,只是林章会做烤鸡,让她有些意外:“你不是不吃鸡吗?”
林章有一些从小被娇惯养成的习惯,在吃饭这一块格外挑剔,不吃鸡肉,也不喝鸡汤,独独爱吃鸡汤煮的面。
林章被手上的项目搅得脑仁疼,她把电脑扔到一旁,躺到在沙发上,双眼无神,好不忘自我调侃:“Y国是个美食荒漠,会驯服每一个挑食的中国人,在那里呆了两年,为了不被饿死,只能自力更生学会做饭。”
人类科学的进步带来了许多便利,厨具的多样性就是其中一种,手艺不行,工具来凑,有了空气炸锅,自己在家做烤鸡不是问题。
为了不打击林章做饭的积极性,林臻很给力地多吃了几块肉,吃饱喝足后,她躺在沙发上嗮太阳,秋日中午的阳光照在她身上暖洋洋的,让人昏昏欲睡。
林臻十分珍惜这样惬意的时光,原本想着睡醒后,再挑一部电影,再冲上一杯咖啡,慢慢消磨一下午的时光,然后再起来等晚饭。
只是这样悠闲的计划终究无法实现,就在林臻昏昏欲睡的时候,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
“我是中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徐嘉闻,先邀请您参加......”
林臻挂掉电话后,蹭到林章旁边的沙发,把头枕在林章肩膀上,开始撒娇撒痴。
林章一脸无语推开了林臻毛茸茸的脑袋,有些嫌弃:“肉麻死了,怎么你年纪越大,越是爱撒娇起来。”
虽然嘴上说着嫌弃,眼里的笑意却是怎么都遮挡不住。
“嘤嘤嘤......”林臻不说话,只是搂着林章开始卖萌。
林章笑得宠溺:“说吧,有什么事?”
嘿嘿嘿!”林臻一脸得逞的得意:“姐,你借我一套衣服呗,我下午有事要出去一趟。”
林章一脸狐疑:“你自己的衣服不能见人吗?该不会是约了什么人吧?”
林臻讨好地笑了笑:“临时接到一个面试通知,地点就在你家附近的咖啡厅,我不是想着回家换衣服再过来麻烦,反正我俩身材差不太多......”
林章想了想林臻带过来的衣服,不是毛衣就是裙子,无奈地点了点头:“反正你刚工作时也是穿着我的衬衫和西装。”
“好耶!姐姐万岁!”
林臻从沙发上跳起身,兴致勃勃地往卧室冲去。
林章在后面喊道:“今天降温了,外面最好再穿件大衣,那件蓝色大衣是你的尺寸。”
林章的衣服五颜六色,林臻挑了一件白色高领毛衣,黑色的修身半裙,光着一节小腿,再套上长款的大衣倒是不觉得冷。
选鞋子的时候,林臻再三犹豫,最后选了一双裸色的细高跟。距离约定的咖啡厅有一段路程,细高跟走路辛苦了点,但为了整体的造型,林臻不得不屈服。
换装完毕,林臻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身上的蓝色大衣,有些恍惚。
长时间allwhite,再换上别的颜色,还会又些不适应。可是,她原本也不是非得穿一身白的。她原本也喜欢花团锦簇,喜欢热闹的。
后来......
只是当所有人习惯了她穿白色,白色穿搭便成为她种在别人心上的心锚,只要看到白色,就会想到她。白色象征着纯洁无暇,给人清新明亮之感,她仅凭一个颜色,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身边人对她的看法。
及腰长发披散在胸前,大衣的腰带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肢,她静静地站在那里,看起来很乖很淑女了,却无端让林臻觉得陌生,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像被磨灭了所有的个性,被迫装成另一个人。
林章却觉得十分满意:“嗯,很好看,也很端庄,你语姐姐见到你这个样子会很开心。”
林语是林臻二叔的女儿,她一向希望林臻穿得保守一点,良家妇女一点。
约见林臻的,是中创G市子公司的总经理,这让她觉得十分意外,原以为,至少要经过两三轮面试。
至于面试地点是咖啡厅,徐嘉闻在电话里解释过,子公司的总经理长期在外地出差,今天中午才回G市,见过林臻后又要赶往机场。
十分碰巧的是,他们要去的咖啡厅刚好在总经理家附近。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她有一种预感,这份工作会属于自己。
林臻提前半个小时出门,踩着高跟鞋慢悠悠地走在路上,望着周围的风景有些出神。
她第一次走这条路时,是刚来广州的时候,她初来乍到,不得不借住在林章家。那天林章去地铁站接她时,走的就是这条路。
那是个炎热夏季,林章打着太阳伞,穿着高跟鞋,一手拖行李箱,一手挽着她,顶着烈日往家走。
后来她搬离林章家时,走得也是这条路。
林章有些精神衰弱,晚上睡觉听不得一点声音,她的存在给林章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后来林章哭着问她,能不能搬出去的时候,她也哭了。
她哭林章,也哭自己,她既能共情到林章的崩溃,又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无能为力。
最后她搬到了G市郊区的村子里住,一个月房租四百,每天五点起床,六点出门,赶到公司刚好八点半。
林语说,她不应该住在那样偏僻的村子里,以她的美貌不应该明珠暗投。
她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才搬回市区,沈斯却说她不应该住在这么旧的小区里。
可是如果可以,谁想要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谁又不希望有光明灿烂的未来。
时间过去两年多,她却恍然觉得已过去半生。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一路走得有多不容易。
每当她对现状不满足的时候,她就会翻出自己以前的记事,来提醒自己,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自己从哪里出发。
她本是一无所有的人,走到现在,她应该快乐的。
她撑着脑袋发呆,直到手机铃声响起,才唤回她的思绪,朝门口看去,刚好见到一个拉着行李箱的男人,站在咖啡厅入口处张望着。
林臻起身,笑着朝对方挥了挥手。
很儒雅很有亲和力,这是林臻对他的第一印象。乍一看相貌并不出众,但身材匀称,看得出健身的痕迹,穿着干净简洁,衣服平整没有褶皱,是有人用心打理过,一举一动慢条斯理,给人很舒服的感觉,没有什么攻击性。
有些人没有缘由地,就是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这可能是一种天赋技能。
林臻不敢轻易下判断,所有外表表现可能基于个人喜好习惯,也有可能是出于一种工作需求的伪装。
后来林臻才知道,她基于第一印象得出好相处的判断,完全是她自己的错觉,他所表现出的亲和力,是后天修炼而来的一种表演能力罢了,是一种武器,配合他的语言能力,很轻易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叫林枭,枭雄的枭,跟你还是本家,看过你的简历,我跟你还算半个老乡。”
林枭一上来就自我介绍,几句话的功夫,就打消了几分第一次见面的生疏和戒备。但林臻自己心里还是有不少疑惑,毕竟,这种约在咖啡厅的面试,始终没有在公司来得正式。
林枭当然一开始就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一开始,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释:“我们是一家互联网公司,总部在北京,现在在广州要设立一个子公司,因为初初创立,一切都不完备,所以这次面试,只能选在咖啡厅,对了你过来这里远吗?”
“不远!”林臻摇了摇头:“我刚好在附近办事。”
“是吗?”林枭笑了笑。
在他决定约在这里见面的时候,也不曾考虑过林臻过来会不会方便。
“我家就在附近!”然后指着自己的行李箱解释道:“我大半时间都在出差,中午才回来,人事把你的简历推给我,店里话也极力跟我推荐你,所以我觉得你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
林臻笑了笑,脑子里却想着别的事情,因为投递的简历太多,其实她自己在接到人事电话的时候,人还有点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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