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平平无奇的一天早晨。
自从灵魂互换之后,许觅清便接手了司临的花店。
她现在没了工作时间的早八要求,不知道有多舒服。
而司临,则代替许觅清去集团上班,但他的上班,充其量只能说是浑水摸鱼。
没了许觅清之前的固执和钻牛角尖,司临在清洲台倒是混的倒是不错。
关欣因为直播的事情,又搬回了这一层楼,好不容易的升职生活只持续了不到两周,便烟消云散。
不过相比于关欣的降职,大家更惊诧的是,许觅清居然没有被辞退!
甚至许觅清现在每天上班,都变得傲慢无礼,对所有人都是爱理不理的态度,仿佛台长是她亲戚一般。
上一次,叨叨当面羞辱她,想要拿水泼她,原以为她还会想先前一样,被泼之后气愤地大骂。谁知道这次许觅清默不作声,根本没给叨叨泼她水的机会,直接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自己滴水未沾,反倒是泼了叨叨一身。
如今,所有的人都知道许觅清变了,骂不还口,打必还手。
甚至叨叨连迎面遇见许觅清的机会都尽量避免了。
纵使大家都刻意疏远许觅清,关欣倒很是为她开心,经常在的茶水间拉着许觅清说话。
“清清啊,你最近怎么感觉情绪不振呢?”关欣热切地拉着司临的手,“是不是来例假了?”
司临一僵,语气也变得硬邦邦的:“没有。”
他眼前一黑,又想起一天前。
司临早晨面无表情从沙发上坐起,面无表情走路,面无表情上厕所。
紧接着,一声惊慌的低吼传出卫生间,“许觅清!你要死了!”
许觅清在床上翻了个360度的滚,拿被子捂住了脸,大声道:“你有病啊!你才要死了!”
语气充满了被吵醒地不耐烦和愤怒。
片刻后,许觅清站在司临面前,气极反笑,“你一个赏金猎人怕血?”
司临支支吾吾,“我怎么知道这是正常现象?”
许觅清没好气得“哼”了一声,她打了个哈欠又转身栽回床上,“女人就是好,例假少不了,去上班吧皮卡丘!”
司临尴尬至极,他靠在门边,声音硬邦邦地为自己辩解,“也没人给我说过。你们女人每个月固定掉血一周还不死,这是很强的一种能力。”
“这能力给你你要不要啊?”
许觅清翻了个身,烦躁地挠了挠头:“我倒是想,这血能不能从嘴里吐出来啊,或者从鼻孔流出来。默默流血让人看不见女性的付出,光明正大地流血才好呢,这叫工作留痕。”
司临扶额:“……”
他无语凝噎,沉默半晌,还是默默地拎着许觅清的小包去了清洲台。
“什么没有?”
关欣的话把他从早上的尴尬经历中拽了回来。
“啊。”
“我给你说,这种情况心情不好是正常的,多喝红糖水,温的最好,你要是喜欢还可以加一点小料进去,少碰冷水……”
关欣想到许觅清独自一个人从小山村来到城市很不容易,小声地在她身边提醒,依旧紧紧挽着她的手。
司临脸色僵硬,想起许觅清的嘱咐,最终还是没收回自己的手。
其实司临根本不想待在这个人的身边,不管她是谁,是否出于好意。对于别人的关心,他丝毫不领情,只不过……
许觅清那位悍妇实在太过难缠,自己要是把她唯一的好朋友搞没了,指不定许觅清要怎样哭天喊地,扰得他的全世界都不得安宁。
下午六点整。司临面无表情当着所有员工面,自顾自地刷了卡,顶着所有人错愕的面孔,自信地下班了。
今天有点小雨。
他本打算打车回去,可是迟迟没有车过来,或许是此处不易打车的缘故。司临又想了想自己被许觅清拿去做慈善的钱包,只得叹气,决定先自己往回走一段。
没走几条街,司临便敏锐地发现,他的周围出现了一个可疑的人。
那个人身穿着一件低调的灰色棉袄,总是混在人群里。司临过马路,他就过马路,司临转弯,他就转弯。
司临暗自叹气,心想——
又来。
来就来吧,还是个没水平的。
被人发现了,自己却不知道。
司临想了想,换了个方向,终于在拥挤的马路口,肩膀和那个人不经意间撞了一下。
那人低下头看不清脸,只匆匆说了一句:“对不起。”
司临没理他,反而向着人少的巷子里面去了。
七扭八歪的道路让人心烦,可司临却变得更加兴奋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面对这些人了,甚至有些想念。
身后的脚步声也在意料之中没有停下。
老旧的小区,这里没有人,更没有摄像头,司临停下了脚步,冷声道:“出来吧。”
没有声音。
司临转过身,看向身后十几米处那带着帽子和口罩的男人,抬了抬下巴,“装什么。过来。”
男人见司临已经发现自己,终于迈开腿,向着司临这边跨了几步,又迅速把手伸进口袋里,似乎在寻找什么。
两秒后,他的身体一僵。
司临看着这位拙劣的跟踪者,语调上扬,带着十足的挑衅,“在找什么?”
“是它吗?”
语罢,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黑色小型手枪,随意地在指尖转了转。
男人傻了眼,一瞬间几乎瞠目欲裂,他的脸上煞白——这不是他丢失的东西吗?!
司临看着他这副模样,嗤笑一声,“你是第十三个想要杀掉我人了。”
“我问问你,你是谁派来的,这么不专业。枪什么时候丢了都不知道吧?”
男人这才反应过来,他瞪大双眼,发出一声饱含怒意的低吼,向着司临的方向冲了过来。
不过司临并没有开枪的打算,他冷静地看着这个一言不合就发疯的男人。
对于一个合格赏金猎人来说,短时间内判断如何有效制敌是基本素养。在肉搏中,拳打和脚踢固然都有可能击倒对手。可对方若是近在咫尺,肘击才更具有操作性。
手肘是人体最坚硬的部分。干净利落的肘击比拳击更具有威力。若能借助冲力,从设计好的角度发起进攻,肘击也能撕裂皮肤,造成严重伤害。
在男人冲过来的一瞬间,司临迅速曲起手肘,张开主导手,将拇指抵住胸部,五指张开,露出锋利的尺骨。
看准位置和时机,他的手肘对准那人的咽喉,迅速给了他致命一击。
只是许觅清身体现在的力量太弱,不足以夺取男人的性命,不过这也恰好是司临的意思,他本就无心伤其性命。
最好是给他们这些地头蛇组织一些震慑,他不是好惹的,别再来招惹他了。
看着男人尖叫一声躺在地上,身形扭曲极致痛苦。司临却没什么表情,他缓缓走近几步,蹲下身,有些遗憾的开口:“真没意思,怎么一下子就晕倒了。快起来跟我大战三百回合。”
玩味的话,可语气却很冷硬。
男人咬着牙怒目而视,在昏迷前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我们老爷……不会放过……”
“哦。”
司临站起身,面无表情地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没人关心你是谁派来的,如果你想让我死,那你们主人估计要失望了。”
司临走出了小巷,却在一瞬间咬牙皱起眉头,他揉了揉自己的手肘,开始龇牙咧嘴起来——
嘶……
为什么许觅清的身体对疼痛这么敏感,只是简单地肘击了那个想要他的命的人,自己的骨头却是疼得要炸开了。
该死,快点换回身体吧。他可不想为许觅清收拾烂摊子了。
一周居然能有十三个想要她命的人,比司临在KU6混迹多年还能树敌。
司临很怀疑,凭借许觅清直通直肠的大脑,和完全不发育的四肢,是如何一步一步活到今天的?
这边打得正嗨,那一边确是如同春风般和煦。
开心花店。
冬天的阳光暖洋洋地照下来,许觅清趴在前台的桌子上,打了个哈欠,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
眼前的少年正忙前忙后地在店里劳动。
李琪是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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