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晨的寒风中,劳伦斯带着六个女人和一条狗从庄园出发。
探索的方向是西北方的群山,劳伦斯很快带着人往东北方向的塔利姆山前进。
索菲亚骑着多姆羊跟着,走了几分钟后就发现方向不对劲。
“主人,这里不是去雪山的路。”
劳伦斯回答道:“想要穿过大山去更远的地方,就要攀爬峭壁,从宽阔的河流里逆游而上。”
“北方的大河阻挡了我们的道路,我记得顺着河流向北有一条蜿蜒的道路,应该是在塔利姆山下附近,我们从那里绕过去。”
索菲亚有些闹不清楚了,“直接乘船渡河不就可以了?”
劳伦斯微笑道:“那样你过去之后遇到的还是峭壁,绕路并不是为了拖延时间,有些道路绕一绕,比单纯翻过去更快。”
这一次对大山的探索并不是简单的翻墙和跳跃障碍,有些地方往前推进一百米后就会发现还有几千米的障碍要推。
正常赶路和攀登,也不是看到悬崖峭壁就上,劳伦斯起码不会这样,他正在寻找一条合适前进的道路。
身后几个女人也都骑着羊跟上,多姆羊的奔跑速度不算快,但是很适合在山地行走。
黑狗疾风跟在队伍附近,兴奋地在林地和田地旁边跑来跑去。
它的智慧足以辨别出农田和荒地,不会随便的踏入长着农作物的农田里。
众人很快骑着羊到达了塔利姆山下。
索菲亚看着熟悉的大山,笑着说道:“主人,我们来到克哈兰的老家了。”
克哈兰在这里住了很多年。
劳伦斯微笑道:“克哈兰不会喜欢这种说法,这里对她更像是不想再见的囚笼。”
索菲亚点了点头,很赞同劳伦斯的评价。
疾风靠近大山后就表现得非常开心,很快对着前方狗嚎了起来,发出呜呜的声音。
大山里很快响起了杂乱的狗叫回应。
疾风的父亲道格,还有他的兄弟和母亲都在这座大山。
劳伦斯继续往前走了几分钟,就见两个驱赶着黑色野猪过来的战士。
两个战士看到劳伦斯后迅速不管那两只黑猪了,快步走过来跪下。
“先知!”
“向您问候,伟大的先知!”
劳伦斯点了点头,“我从这里路过,接下来我们的羊会放在这里,带我们去镇子里。”
“是,先知!”战士们迅速从草地上起来。
劳伦斯又看向那两头要跑走的黑猪。
这些黑猪就是山猪匹格的后代,春天被家养的母猪生下来后就被各个战士们收养照顾,当做是未来一同作战的伙伴培养。
除了黑猪之外,一起接受训练的还有道格的后代,疾风也经常和这些看着长大的小猪们一起玩。
一岁不到的小猪已经不算小了,稍微成熟一些后就展示出对外面世界的好奇,以及互相之间的争斗。
“汪!呜呜!”疾风很快跑去两只分开的小猪那里,用庞大威猛的巨型身材,以及獠牙和凶狠的警告声,让两只小黑猪逃去了路中间的位置。
两只黑猪在躲避和远离疾风的同时,又回到了两个战士附近。
疾风在庄园的主要任务并不是看家,是作为狗族的老大坐镇,让其余小狗们更服从指挥。
塔利姆山和山风庄园都是培训野猪骑士的场所之一,每个月山里的道格一家和那些培训的野猪骑士们都会去庄园那里吃顿好的,顺便检查身体,培养出被兽医照顾的习惯。
夏天和秋天山里食物多,野猪们在训练之余就会漫山遍野的吃着掉落的野果,有时候也会吃那些躲在灌木丛里的鸟蛋和蛇鼠。
在疾风的威慑下,两头黑猪很快在战士们的驱赶下又回去了镇子里。
塔利姆山以加工橘子皮和橘子糖为主,其次是酿造果酒,向山下运输蔬菜水果。
聚集的人多了,一开始是窝棚,后来是草棚,再后来就是石屋木屋,然后人越来越多,就变成了一个小镇。
这就是橘子镇的历史,一个人口刚刚超过六百人的繁忙小镇。
这里以果农和酿酒师为主,家家户户都肩负着采集和运输任务,镇长是长腿霍尔。
劳伦斯没有在这里停留太久,让索菲亚等人把坐骑留在这里后,劳伦斯就骑着黑独角兽继续出发。
出发时携带了一筐新鲜橘子。
身后的几个女巫拿着棍子当做拐杖,身后背负着厚重的过肩包,一脸不高兴的跟在马屁股后面。
劳伦斯的判断没有问题,在橘子镇外面几百米的地方就是一处低洼的泥潭,这里因为靠近河流的关系水草茂盛,像是在河面上铺了一层地毯。
“索菲亚,前面这里是沼泽吗?”
索菲亚走到独角兽身边看向前方,思索了几秒钟后迅速拿起棍子说道:“拿棍子试试就知道了。”
这个时候海蒂走过来说道:“主人,您前方十米范围都是安全的,继续往前走的话,在这些潮湿的水草下面大概有六十厘米深的水,这里的土壤里都有很多水,有着很厚重的泥浆。”
索菲亚的感知能力只能感知到人体和金属散发的波动,如果水下海底之类的地方有矿物的话,也可以感觉出来,单纯的泥水和植物就没办法判断了。
海蒂的能力反倒是在这里很有用,也不仅是召唤水这种单一作用。
索菲亚握紧了棍子,很快扭头不去看这个让人生气的家伙了!
德伦走过来无趣的说道:“看样子是没办法过去了,我们回去吧,现在回去还能赶上晚饭。”
只是出来半天,德伦就不想继续了,尤其是不骑羊用脚走路后,现在只想快点回家躺着。
劳伦斯看着前方的道路,思考着如何渡过这片沼泽地。
绕路的话也可以,但是需要走不少的路。
“坐船过去,这里的水流平缓,除了碍事的水草外没有别的危险。”
劳伦斯从马上下来,又看着身后的女人和远处山坡下方的小镇。
“海蒂,让乌鸦给庄园那里送信,让北河村放下来一艘船。”
“是,主人。”海蒂迅速放下身上的背包,拿出纸笔开始写信。
在海蒂的背包上站着一只红眼乌鸦,这只乌鸦羽毛漆黑油亮,个头也不小,在因为海蒂脱下背包而张开翅膀飞起来时,展示出五十多厘米的双翼。
德伦很无聊的找了一个地方坐下,看着劳伦斯说道:“大山有什么好看的?今年冬天城堡里会多很多漂亮女人。”
德伦对那些女人没兴趣,但是希望劳伦斯感兴趣,这样大家就不用去爬山了,就可以在家里继续过着衣食无忧的安逸生活。
劳伦斯看向德伦,“德伦,你这几年懒散了很多,生命在于运动,我们的身体就像是武器一样,不经常擦拭和磨炼,放在箱子里不管,很快就会生锈腐朽。”
德伦无趣的说道:“我想回家睡觉。”
劳伦斯思考了几秒钟,最后决定用野蛮人的办法解决问题。
讲道理没有用,德伦听不进去那些大道理。
可能是因为早些年经常和德伦还有萨丽尔反复否认自己的神秘性,导致萨丽尔和德伦产生了“劳伦斯又在骗人”的想法。
劳伦斯清楚问题的原因,这种事情是自己自作自受,不怪劳伦斯和德伦。
即使是知道这种事情,劳伦斯也觉得可以接受,并不想改变这种自然而然的认知,觉得这样相处更加愉快轻松,没有那种古板的规矩,比如凯瑟利和卡珊德拉那种。
想要说服德伦,让德伦心甘情愿的听话也很简单,以前劳伦斯就知道怎么办,只是最后还是没做。
劳伦斯在做事情之前先为自己开脱,自我安慰道:“我一直都在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吸收其符合时代的菁华,剔除其不符合时代的糟粕。”
不论是思想还是糟粕,都要看时代和背景。
时代不一样,糟粕反倒是人人向往的精华,精华反倒是封建糟粕。
没有脱离时代背景的对与错,现代人可以随便评论野蛮人的思维和历史,但要是真的和野蛮人处于同一时代,最好还是聪明点为好。
“德伦,我先说好了,我是一名战士,不是绅士,在对待对手的时候不会手下留情,更不会把她当做弱女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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